沈妈妈扬手。“我说不是,你相信吗?”
沈欣点头,没有片刻的迟疑。她怎么可能会不相信自己的妈妈。
可是……
沈妈妈没打算再说,站起身走在前头,也不管身后的沈欣。沈欣脚底的伤还未好全,走得很慢。
两个人隔开一段距离。
沈欣在身后喊了声:“妈妈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为了报复你才会跟我在一起,才会说要娶我?”那你为什么不把实话告诉我?
后一句她不敢问出口,她觉得最近她妈妈情绪总反复无常,她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伤了她。
沈妈妈在前面走,脚下的步伐快而稳,出口的声音也是稳稳当当的。“我是猜的。”她停下脚步。“妈妈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这个世界上,对妈妈而言最重要的人,只有你。很多事情,不说,不告诉你,是因为妈妈不想你不开心。”
沈欣忍痛小跑了两步,跑到沈妈妈身边,揽着她的肩膀。
“对我而言,妈妈也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希望能够帮妈妈分担,不想看你一个人被过去困住,不停得挣扎,更不愿看到你受伤害。”
沈妈妈轻拍她的头。这个女儿,于她而言,太过重要。沈欣,可谓是她的命,也真的救过她的命。
没有沈欣,就没有她。当年,如果不是有沈欣,她此刻只怕已经投过一次胎了。
能够拥有这个女儿,是上天对她的厚爱,她由衷得感激。
所以她不能让她收到伤害,只是这次,她自私了一次,自私得、急切得要与术业划清界限,她思虑不周,没调查清楚容心手中的筹码,就急匆匆把消息给放了出去,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让她最爱最重要的女儿被伤了个遍。
当年的事情,她虽无不可对人言之处,却是不肯再提起。
那不仅是她的伤痛和绝望,她更怕……
所以当年之事,她能不提就不提,能不揭伤疤就不揭。
有些事情,真的只适合烂在肚子里。
可是她的女儿,愿意同她一起承担。过去的胆子太重,每每都会压得她喘不上来气。
沈妈妈拉着沈欣的手,坐在前面的另一张石凳上,讲着她和术爸爸的相爱的过程,眼中有着异样的神采,好像长了翅膀一般,飞过海的另一头,带回了思念。
是的,沈欣在她妈妈的眼中看到了思念。
“我们爱得平平淡淡,一起去私塾给孩子教学,一起沿着a市著名的江边散步,a市的朝霞、黄昏,圆月,每一棵树,每一朵花草,都见证了我们的爱情。都说平淡的爱情经得起流年,我也以为我们会这样白头偕老,共赴黄泉路。可是术木的爸爸也就是术业,他见不得我们如此幸福,他把术诚调去上班,朝九晚五,应酬不断,而他自己则留在家里陪我。我每天见着术诚醉醺醺得回来,东倒西歪的,脖子上、衬衫领口、身上都是烟花之地的那些女人身上的胭脂味、香水味和口红。”
“我很生气,也很害怕。我们有了第一次争吵,之后的争吵也越来越多。可是我还是爱他,只爱他。我知道他也爱我,只是他不想被术业比下去,所以他做了没多久,就想自己单干,那时候有个老板看中他的才华,决定投资他,他开心兴奋得像个小孩。从那时候他就更不归家了,每天到半夜才回家,每次都喝了很多酒。”
“直到有一次,他去了上海出差。他说只去出差一个月,结果我们却是整整一年没有见过面。因为我在他回a市的前几天,被人强……要了……”
【谢谢各位没有抛弃我,相反还给我加了三个收藏!我很感动,真的!谢谢!晚安!】
'20130812118不幸'
而那个强要了她的人,是他的亲哥哥。
她不知道怎么告诉术诚这个事情,也不敢告诉他。
那时候的a市,没有现在发达,不管是在经济、政治、人文方面,都落后于其他先进城市。而恰恰是这样落后的a市,人们最是看重女子的贞洁,堪比性命。
她亦是不例外,那是现在寄人篱下、几乎身无分文的自己,唯一能留给未来丈夫的东西。她珍惜着,努力得想把最好的自己在洞房花烛之夜呈现给他。
可是这份她视若生命的东西,被他的哥哥那样强要了去。她,无法去求一个公道,人们只会说她行为不知检点,难听点的甚至会骂出骚货这样的难听话。甚至他都会被她拖累,戴绿帽的男人,这样难以入耳的话她怎么舍得干净的他去承受。
她不敢也不愿说。
那种被人从幸福的云端狠狠拽下的痛意,她承受不了。
时间短短不过半载,她失去太多。她甚至去责怪老天爷,为什么不让她跟着全家人一起死了,却独留她在这世间受尽苦楚。
她心中有滔天的恨,对命运,对术业。可她心中也有感激,感激命运让她遇见了术诚,那个玉一样的男子,那个将她放在心上的男子。
她带着满腔的恨意离开了a市,一走就是一年。
那时候,科技和网络没有现在发达,千里寻人,难如登天。术诚放下了亲手创办的公司,辗转全国,只为寻她。他想亲口问她一句,为什么不辞而别?
一整年,她,杳无音讯,他辛苦创建的公司也濒临破产。创办一家公司太难,他被众人劝说着,才终于回了a市,重新接手。
公司虽然起死回生,但如若不找到更大的投资者,也是难以维持下去。他找到之前看重他才华的那位大老板,大老板很好,愿意加大投资,只是有个条件,让他和他女儿交往,他矢口拒绝。这辈子,他早发誓非她不娶。
公司一天比一天难,他也是不肯向他哥哥求救。旗下多少人指着他过日子,又多少人眼巴巴望着他发工资,他差点走投无路。
最后是大老板的女儿,找到了他,她应承他,只要他爱的那个人回来,她就自动退出。现在,只是让他陪她演个戏。他天真得答应,看不出她眼中对他的爱慕之情。
而她离开a市的这一年,睡过桥,讨过钱,送过报,最后终于在z市有一家报社需要驻南非的临时记者,她穿着破旧的衣裳在门口整整观察了一个星期,每天都坐在门口,雷打不动,终于确定这个职位招不到人,确保自己能进了才推开人的大门。
报社看重她的海归学历,让她坐班了一个星期就派她去了南非,一去就是十个月。苦,自不用说。十个月后回来,她犹如当地的黑人,全身上下,只要露在外面的肉,就没有一个白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