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的枕头撞到他的胸口,反弹在地上。他吃吃低笑,优雅地弯身捡起,并不觉得恼,相反的,他很享受这种情侣之间嬉笑怒骂的小情趣。
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好久,好久了。
在这个冬日的午后,他的心暖融成一片。
秦雪洛问过他一个问题:苏翊,为什么会是她?
他一时哑然,只好回以苦笑:我也想知道是为什么。
或许,男人大抵如此。心中一旦有了最爱的人,那么即便沿途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亦不过是路过的风景。
有人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7秒之后便又是一个隔世的轮回。但是在时光流逝的洪流中,在光阴的无数次洗涤中,她一直住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闪闪发亮,屹立不倒,即使是在最寂寞的关头,他也从未让她离开过。一秒钟也没有。
高三考场上那次意外,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能够记得当时承受过的痛苦。
那天,他骑上那辆陪伴了他三年的自行车,毫无目的地、几近疯狂地穿越这座城市大大小小的街道,花了一整天时间,执拗地绕城三圈,任凭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任凭路人投来怪异的目光,任凭汗如雨下,染湿衣衫。
最后,日落黄昏,他疲惫不堪地停止了奔走。
他弄清了每一条马路的名字,却不懂,为什么心里还是那样难过。
那一年那个不善言表的清傲少年,终于看清了在她心目中,他和火喏的差距。
三年相伴,终究还是比不过她对火喏的一秒钟情。
这就是他多年以来无法释怀的原因。
他给了自己七年时间,让自己成为一个足够优秀的男人,一个优秀到能够俯视绝大多数同性,能够为她遮风挡雨、排忧解难,能够使她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的男人。他要在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影子,而非别人。
当他为了争取一份合同不眠不休奋战三天时,当他开了一天的会议滴水未进时,当他连续半个月加班到凌晨时,当他累极困倦、不堪重负时,他就会想到她,然后,一股油然而生的力量硬是使他支撑下去。
他告诉自己,苏翊,你别无选择。
他没有火喏天生的高,有的只是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和付出。
任何苦楚磨难都击跨不了他,为了她,他命令自己必须强大。
这一切,他甘之如饴。而她,却一直没能读懂他真正的心意。
他承认,他是个不够坦率的男人,在这方面,异常笨拙,远没有课业上的精明。
他以为,从一而终的守候,默默地待一个人好,为她做爱吃的饭菜,帮她修计算机,带她吃田螺煲,就是最好的告白。
他以为,这些的这些,会抵得过一句我爱你。
所以说,他真的是一个笨拙的男人。
他始终没有说出那句最为关键的台词,却比任何一个人,都还要爱她。
正文第123章一瞬永恒(大结局)
菀菀,我们有空去结了吧。”
他把枕头放回床头,顺势坐到床边,伸出一只手,亲昵地抚摸她地头。
他身体的线条修长优美,窗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清辉熠熠,甚是迷人。而他那双墨黑的眸中,依稀有别样的波光在涌动。肋
既认真,又温柔。
她心中蓦然一动,莫名地紧张起来:“结、结什么?”
结账,结业,还是结扎?
他倾身,贴近她。
在一个吻落下之前,自他口中,她听到了一个温暖而美好的字眼——“结婚。”。
春花烂漫,草长莺飞的季节,菀菀穿起了纯白色的婚纱,当了春天新娘。
他们两人的婚礼,经过双方家长反反复复的讨论,最后由雕塑名家苏爸爸一锤定音,定在市郊一间历史悠远的教堂举行,婚服、摆饰等也一并跟着采用西式的。没有人持反对意见。
本来么,一开始,两边都比较传统的家庭是一致倾向于办中式婚礼的,只不过嘛,计划是永远也赶不上变化滴。
相较于强调身体曲线的旗袍,层次感丰富、蓬蓬松松的婚纱……比较能够遮掩身材。
没错,她宋菀菀是悲催的奉子成婚,纯白纱裙下微微隆起的小腹,孕育着已然有三个月大的小苏翊或小菀菀。
新生命的来临,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毕竟,自从确定关系后,她一星期总有那么几天被某人拖至家中测试床褥弹性,如此一来,不中奖才有鬼。镬
思及最近越来越食髓知味的某人,她不禁内牛满面。
果然那清心寡欲道貌岸然神马的都是浮云啊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