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刚才那场疾风骤雨般的急攻,沈爱花不仅能从容躲避,居然还能忙里偷闲,摘下了装饰在孙长涛胸前的金花,而且看孙长涛的反应,好像根本还未发现丢了东西。
飞狐狸的神情变了,她又咬住了下唇,可这次却并非因为生气。
她看着沈爱花的眼神也变了,是钦佩、是仰慕、还是羞愤?
亦或者三者皆有吧……
酒很好,杯也很好,放着杯碟盘盏的桌子更好,这本来就是城里最好的一间屋子。
鸿运客栈是城里最大最好的客栈,但最好的客房一共却只不过有四间。
虽然只有这四间上房,可是洪老板自开业以来,还从不曾将这四间客房一起租出去过,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一个字——贵!
贵的东西通常也都有一个原因——好!
好的东西当然要贵,这四间客房用洪老板自己的话说:“就算是微服私访的天子住进来,也应该满意了!”
只可惜他的客房里还从未住过天子,但前天店里还是发生了一件从所未有的怪事——清早刚刚开市,四间最好的上房居然一下就同时租出去了!
洪老板当然欢喜,要知道单单这四间客房的房费,就足以够他运营几个月了。
欢喜之余,洪老板也很好奇,他很想知道租这四间房的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
虽然他也曾旁敲侧击,含笑打听,可是这四个年轻人却根本连正眼都没瞧过他一下。
他们锦衣华服,风流潇洒,洪老板虽不是江湖人,可是江湖客见的多了,多多少少也能猜出几分。
据说现今道上的人物,最有名的年轻人也是四个,他们被称作“青云四公子,”因为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已站在了大多人一生也未必能企及的高度,他们脚踩青云,高高在上,声动九州,傲视群雄!
“难道这四个公子哥儿就是‘青云四公子’?”洪老板这么想着,却再也不敢去证实。
他也不必去证实,因为只要他们付得起房钱,无论是“青云四公子”,还是“吃土四傻子”,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都是来送钱的客人而已……
客人的菜已上齐了,沈爱花美滋滋的吃着一块糖醋排骨,飞狐狸却好像没什么胃口。
她一直都在冷冰冰地注视着沈爱花,忽然道:“你的胃口可真不错!”
“难道你没胃口?”
飞狐狸道:“徐万林最后说的那段话莫非你听不懂?”
“当然能听懂,他说这几天要刮风了,幸好我最近没打算出远门。”
飞狐狸白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其实这次一起来的,不只是孙长涛和徐万林两个人!”
“还有别人?”
“有,而且是两个!而且这两个人你也一定都认得。”
“我认得?他们是谁?”沈爱花终于抬头看了飞狐狸一眼。
飞狐狸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一字字缓缓道:“一个姓诸葛,一个姓公孙……”
听见这两个姓,沈爱花终于肯放下他的筷子了,试探着道:“你是说诸葛华和公孙锦?”
“除了他们,还有谁能让徐万林和孙长涛做小跟班呢?……”
酒杯又干了,徐万林又为自己缓缓斟满了一杯,他如此自斟自饮已有四杯。
桌上的酒杯一共有三个,但坐在杯后的却只有他一人。
客房富丽堂皇,美轮美奂,屋中每一样陈设、每一个装饰,都是经过精心挑选设计的,使得这间屋子看来既华美,又不失温馨舒适。
公孙锦正坐在窗边高贵的花梨木椅子里,他的人看来却更加的雍容华贵!
他戴金冠、穿锦袍、束玉带、蹬官靴,冠上十二颗大如鸽卵的明珠灿如星斗,闪闪生辉。
他的每一寸衣料竟仿佛也是镀了金的,金光闪闪,灿烂辉煌。
他简直就像是一个金玉堆成的财神爷,只不过财神爷却还没有他这般英俊年轻。
他的脸似笑非笑,手指白而修长,正用一只小巧的锉刀,小心翼翼的打磨着自己的指甲,仿佛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比得上他修剪指甲重要了。
可他却还并非这屋子里最让人敬畏的人,最让人敬畏的,是这间屋子现在的主人——诸葛华。
诸葛华站着,他能站着的时候就很少坐着。
他的腰笔挺,头高昂,正如标枪般站在一堵墙前,背负着双手,面对着墙壁。
他冷峻、沉默、恃才傲物,仿佛永远也不会笑,永远都站在别人企及不到的雪山之巅。
别人也绝不会想站到他三步之内,因为站在那里会让人觉得冷、不舒服、想逃……
他凝视着墙壁,只因墙上挂着一幅横幅长卷,卷长超过八尺,宽至少也有三尺,卷上有画,画的正是流传千古的一场大战——《火烧赤壁图》!
烈焰冲天,江水如沸,人马奔嚎,天上的寒星却如一对对冷眼旁观的眼睛,既无言,又无情,唯有江畔那峭壁被满江战火照耀,一片赤红如血……
魏武曹操,枭雄一世,涤荡中原,雄踞半壁,赤壁一战,却也折戟沉沙。
自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江湖事,世上事,多少事皆莫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