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还没有摸透小曼的性格。什么样的大事、恐怖的、痛苦的事儿,经她一说,好像都变得不重了,像开玩笑似的,一点儿也不严肃。语气总是嘻嘻哈哈的。有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某个角落里吧答吧答的流眼泪,问是什么原因,她并不隐瞒,倒也一五一十把事情的缘由说出来。边说边哭,边说边抽烟,等烟抽完了,她的眼泪也干了,还露出满脸的笑。
听说我到老麦歌厅之前,与老麦歌厅仅十步之遥的一个小饭馆里,发生了一起杀人双尸的案件。老板娘和老板都死了,不是劫杀,而是谋杀,满屋子的血。小饭馆的老板和他的婆娘有一手好手艺,虽说卖出的饭菜并未存心刻扣顾客的,但眼尖,嘴巴特别贱,特别长,爱造谣。看见相熟的人,男人或女人与别的女人或男人走到一起,就说别人公开偷人,搞“情况”,还上别人家去告发,闹得别人恨得牙痒痒,想上法庭告他个诽谤什么的。但最终他们夫妇俩上门赔一个个不是,才算完了。但并没有完全的改掉“多嘴多舌”的毛病。
小曼肯定是吃了那对夫妇的嘴巴的亏的。
“这下再也看不到他们夫妇的那张嘴了。”小曼说。模样儿幽幽的,猜不出说的是真还是假话。
“哪个天杀的,不就是爱有点离谱的话么?干吗要这样赶尽杀绝呢?”小曼咬牙切齿的说。表情怪怪的,既有点气愤,又像有点幸灾乐祸。
“算起来,他们俩夫妇也不坏,每次去他们饭馆里吃饭时,总是给我的碗儿碟儿里堆得都快顶鼻尖了。只一样不好,就没人肯放过她,忘了她们的好。”
我看着她一个人又哭又笑,又伤感又自我迎风慰的自说自应。我想,你小曼就肯定饭馆里的夫妇遭遇到不测是因为他们的多话引起来的么?
我只是想,并没有说出来。我想,我若是说出来,小曼肯定又会嘻皮笑脸的骂一句:“去你妈的,你懂个屁啊,你!”仿佛她是破案的警察。据她称,她后来还真把她对小饭馆夫妇为什么被谋杀的推想去跟警察说的。
平时胆小得要命,在车上、街上见到小偷偷别人的东西,甚至小偷把手伸进她自个儿的皮包里偷东西都怕得要死,任人宰割。这会儿却突然变得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起来。
“去你妈的”是梦露的口头禅。我已习已为常。然而我却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我伤害了她,直到第二天遇到她,她就再也不向从前那样的在我面前嘻嘻嘻哈哈了,我们在一起时,越往后越使人感到不如从前那样自在了。在和多数人在一起时,倒是挺自然的;单独在一起时,我们之间像隔着什么似的。那一次后,我们之间虽然还看似非常亲密友好,但我们再也没有做过了。只那一次。
那时,我生活非常枯燥,我希望身边有个女友。梦露不在我希望结交的女友的范畴之类,等到我真正认识到她的好,及我对她的好有了反应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来不及了。虽然,她还是她一个人,我还是我一个人。
即使我真的接纳她爱她,她也不见得能够坦然接受。因为那一次“硬币事件”之后,她更显得在我面前自卑了。她的内心里有一道永远也抹不去的阴影。自卑就如同一个肉瘤或一条毛细血管一样,也会成为人体的一个不可根除的部分。爱情倘若成为一种累赘的话,无论是哪个,都会是不幸的。爱情是平等的。我和她只能选择放弃。
在老麦歌厅里唱了一个暑假的歌后,暑假一过,我就再也没有到老麦歌厅里去了。刚开始想去老麦那儿走走,为的是去看看梦露这个朋友,但每次决定去的时候打电话到老麦歌厅找梦露,电话里传来话说“她刚出去就是她正在忙……”。我当然知道她是故意在躲我。
一年多来,我们几乎没什么联系了。后来想想,我渐渐地就明白过来了。我对她的那份所谓的感情,其实里面是掺杂了许多的同情的。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能够给她的也只有同情了。
一想到这点,我就觉得我有些无耻。
梦露放弃我,是对的。因为直到我遇上柳迎风之后,我才更加肯定。
但我注意到,梦露同阿帆在一起时,仍然感到自卑。
我想,梦露当初既然肯放弃我,同样也会自动放弃阿帆的。
柳迎风听我讲关于我和陈小曼之间的事时,听得相当认真,几乎是侧耳聆听。讲到后来,我问她:“怎么样,陈小曼不错吧?”
柳迎风只是撇撇嘴:“谈不上怎么样。”
我以为柳迎风是瞧不起陈小曼干的那种职业。我敢担保,做妓这一项,再过一百年也还是一种叫人瞧不起的事儿。事实上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柳迎风瞧不起的是一个人在爱情上变得不自信。柳迎风说:“输掉爱情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人,也才是真正的被打败的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很赞赏柳迎风说的这句蕴含着哲理的话。“女人的心是不能得罪的。一旦得罪了女人的心,恐怕了辈子都无法弥补。”我想这样补充说一句,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来。
她顺便赞赏了一下我在爱情上的自信的态度。我有些得意洋洋。的确,当初爱上柳迎风实在是需要勇气和信心的事儿。
我了解小曼就像小曼了解我一样,不多。都不过只是读懂了彼此表面的、或由内心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那一小部分,非常有限。或许小曼了解我比我了解她要更多一些,可是,多出的那一部分了解倒使她越发的陷于对我的不解之中。最后连了解我的那部分也变得模糊和渺茫起来。这就导致她没有将对我的爱进行下去的缘故。
我不再叫她梦露了,我现在叫她的实名了。现在再叫她梦露的话,有点让我感到不安和尴尬,觉得这名字仿佛是带着病菌似的。好像“嗨,曼露”跟“嗨,妓女!”没什么区别。我要忘却梦露,我要郑重的记住陈小曼。我督导自已,在心里完全地将梦露这个浊劣的名字给抹去。
终归还是要面对雪晴的。正好雪晴也约了我。
下午四点半钟左右,我见到了雪晴。我和她步行到附近广场。一路上,雪晴只字不提她要跟我说的事儿。于是我便开口,鼓着勇气一口气将阿帆有了新女朋友的事儿告诉她了。
“我早知道!”雪晴说,“阿帆和我提出分手时,他并没有隐瞒我他新交了女朋友的事儿。”
“可是,既然……”我问。
“我知道你想说‘既然知道他不爱我,为什么还要劝他’”对不对?”雪晴转向我,“洛科,你知道阿帆和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在一起吗?”
“我、多少知道一点吧。”我说。
“对,你只知道一点。”雪晴说,“你只知道她做的是那行,可是,你不知道,她还吸毒!”
“雪晴,这,这怎么会呢?”我想雪晴肯定心里还是因为小曼夺走了阿帆而一直耿耿于怀。我认识小曼虽不太长,但也不短啊。我一直没发现她吸那个。
“前天,小曼来找过我了。”雪晴脱下背包,坐在石椅上说道。
“小曼?她、她亲口对你说的?”我有点惊异。
“要不然,你以为我会那么无聊去查她呀?”雪晴说道,“我虽然爱阿帆,可是,如果阿帆不爱我而爱上别的女孩,我若死缠住不放,又有什么意思?爱情又有什么滋味?这个,你不是不了解我。”
我突然明白雪晴是怎么想的了。她是想救阿帆。一时间,我觉得雪晴好伟大。
“那么,阿帆也吸那个东西吗?”我急切地问。
“我不清楚。你现在也不是不知道,阿帆见着我就躲。”雪晴说。
雪晴的话,我倒是有同感。阿帆见了我,也不如从前那样热情。
“那天见到陈小曼,倒是觉得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尽管做的是那样一行,可与她接触之后,我并没有瞧不起她。”雪晴说,“你知道她那天来是为什么吗?为阿帆。”
“为阿帆?”我有点不明白。
“她是来请求我一件事儿的。她叫我好好劝劝阿帆,叫阿帆放弃她,她说她和阿帆不适合,要适合也是下辈子的事儿了。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她说阿帆如果再和她在一起,她会带坏阿帆的。她最后请求我再给阿帆一次机会,重新接受阿帆。她说,重新给阿帆一次机会,就等于是在救阿帆。”雪晴接着说,“我问她,你为什么不为阿帆戒掉呢。她说,已经晚了……”
雪晴突然停止说话。良久,便担心地问我,“你说,陈小曼说的是什么意思?是说阿帆也和她一起吸上了?”
“不会的,雪晴,我想阿帆不会不知道吸毒是往死路上走的道理。”我虽这么劝说雪晴,其实我也怀疑阿帆真有可能干傻事了。我看着雪晴,安慰道,“要不,等我见到阿帆了,我再好好和他谈谈,确定一下是不是真的?”
几天来,我一直记挂着阿帆这件事,弄得我头昏脑涨的。我担心阿帆也决不比雪晴担心的少。说到底,阿帆和我是一起从南京来到这里来的。可是,现在见到阿帆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我在校特别留意阿帆踪影,也向学校的同学打探过他的去向,不是错过了,便是阿帆请假。
莫非,阿帆是真的已经……?真不敢想象。
我决定无论如何要跟阿帆谈谈。在北京城里,我不帮他,谁也帮不了他了。所以,只要想到阿帆有可能出现的地方,我都去问,去找。但终究是一场空。我料定,阿帆他是有意在避开我。因为有两次,我曾到一家歌舞厅打听阿帆时,店里的伙计说阿帆刚刚还在。
几个星期之后,我终于在一家歌厅里。
阿帆正在台上唱歌,没有看到我。等他唱完了,我便立刻出现在他面前,所以他是怎样也逃不掉的了。
我和阿帆就出去了。歌厅里太吵。九点钟的夜晚,于大都市来说,生活才刚刚开始。
我到自动售货柜台里买了两罐啤酒,我们在路旁的一个花坛边沿坐下来,边喝边聊。夜灯下,我有意地观察了一下阿帆,从阿帆的脸色来看,虽说气色不怎么好,但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不大象我所见到的吸毒者的那种萎靡不振。我的心稍稍落定下来。
“阿帆,你和梦露的事儿……”
“你他妈少在我面前说‘梦露梦露’的。她叫陈小曼。记住,是陈小曼!”阿帆生气地将手中的啤酒罐往地上摔。啤酒罐在地上打着滚儿,啤酒洒了了地。
“对不起,阿帆。是我的不对,行吧?!”我再怎么小心谨慎,还是说错了话儿。我连连道歉。我自已也感到梦露这名字有些粘糊与不洁净之感了,不免生出愧疚来。
阿帆在我的道歉声中,稍稍平息了他的怒气,又坐回原地,边掏着香烟边严肃地说道:“洛科,我可警告你,你再在我面前提梦露二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我说是、是、是!以后保证不提就是了。
阿帆这时候的脸上,才显现出些笑意来。他吸了一口烟问道:“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小曼前些日子去学校找过雪晴的事儿?”我想了一会儿,终于以这样的方式开头比较好。
“?!”阿帆从嘴角边取下抽得正酣的香烟,木木地看着我。
“小曼去学校找过雪晴了。”我又重复一遍,然后慢慢说开,“小曼跟雪晴说,叫你……请你放弃她。小曼还说,她……”
“好了,洛科,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阿帆扔旧掉手中的烟蒂,脸色苍白的说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
我停住了。等阿帆平静了一会儿后,我接着说:“阿帆,小曼这样做是有她的道理的。你不如好好想想,考虑一下。”
“行了。”阿帆的脸色难看极了,怒气渗透在他的整个面部及毛细血管。他面部的表情看上去,毛茸茸的,“我知道你和雪晴看不起小曼。所以,我当初就当着你的面说过假话,骗你说小曼干的是自由作者之类的正经行业……”
“阿帆,你说什么呢!”我制止了阿帆的话:“我从来就没有轻视过小曼。”我一时激动起来,差点儿就把我和小曼的事儿,包括和小曼上床的事一口气说出来了。但我还是理智地控制住了。
阿帆看了看我,眼里流露出一丝潮湿地、感动的光,声调也变得温和起来了,“洛科,谢谢你。但是,我是真的爱小曼,而且爱定了。我知道小曼是爱我的。我肯定,就像你爱柳迎风一样。倘若有谁叫你放弃柳迎风,你愿意么?当然,你绝对不肯的。我跟你一样,我也不会放弃小曼的。”阿帆说完这一句话后,就朝我苦涩地笑笑,那显然是叫我停止对他说什么的命令的微笑。然后拎起背包,头也不回地从我身边走过。
“可是,阿帆,你听我说,我没权干涉你,我也从来就没想过要去干涉你,可是……”阿帆已经横过马路,走远了。他根本就不想听我说的话。阿帆是个聪明人,又比一般同龄人要敏感。他肯定猜到我究竟要说什么。是害怕吧?!
不用说了,我和阿帆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和阿帆单独在一起。
我从阿帆那儿回来,一个人纸片儿似地、沿着街道游游荡荡。心里却一直感到自责得很,为着刚才的言语举动而很有些懊悔。
在歌厅看到阿帆时,我与雪晴讲好的,晚上六点钟在学校对面的一个小餐厅见面。这会儿,我心里不大想见到雪晴,我不想再谈及到阿帆或者小曼。
我手机上的时间出了差错,我整整提前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我手机上的时比北京时间慢出了一个小时,我是从餐厅墙壁上的挂钟里看出来的。至于我手机上的时间慢了有多久,我不太清楚。我平时看时间一般都是看手表的,今天手表不在我的手腕上,不知是搁在寝室里了还是弄丢了,都无所谓。现在到处都可以知道时间。
我来来餐厅时,餐厅里的人不多。才五点钟左右,晚饭没这么早吃的。我拣了一处靠窗边的最角落的位置坐下,要了一杯白开,漫不经心地喝着,眼睛望向窗外,一副若有所思但又无所事事的有闲阶级者的样子。每一个经过餐厅的人,隔着玻璃朝我望一眼,半是羡慕,半是鄙夷。
这样无所事事地干坐着,实在是有些不大自在,但又不想到别处去。起身到餐厅门口的小报摊买了一份报纸,心不在焉地,又坐回原处。看看报纸的名字,才发现自已买的是一份晨报,不禁自我嘲笑起来。早晨和晨报上的内容都逝去得无影无踪了,我还在看晨报。干涩地笑笑,眼睛还是落向晨报,呵呵,我只当是傍晚对早晨的回望或回忆吧?!于是,大致地看看报纸上的标题,也没什么可看之处,无非是老调重谈,旧屁新放而已。现在的报纸大抵上都差不多,换汤不换药,不是战争就是家庭的琐事;匿名倾诉、百姓故事层出不穷。但总的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都是以痛苦来作为故事的主线,里面堆积着失落、背叛、对现世的怀疑、对爱情与真情地否定……看多了,觉得生活中没有多少人拥有真正的快乐;看多了,倒觉得许多的美丽和情感,都是为了活下去而不得已才付出的。
报纸尚且如此,人生也不过如此。报纸里浓缩着人的生活。我的心里突然一亮,仿佛突然明白现在的人为什么不快乐、觉得越活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