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阅读_春色和夜色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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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阅读(2 / 2)

“傻不傻呀,现在是大热天的,包粽子呀?”柳迎风嗔笑道。说:“要穿至少也得等十月份穿呢。”

我挠挠后脑勺,傻傻地一笑:“哈,是有点傻了。我倒真的忽略了这个问题了呢。”

柳迎风其实是在故意逗我。

一星期后,柳迎风真的穿了一身旗袍,薄而细软的段面儿,粉蓝底上缀满了零零碎碎的百合花瓣。那百合花瓣又是特意经人工修剪过一番似的。旗袍服服帖帖的穿在柳迎风身上,丰满、媚丽、妖娆,高雅。就那样迎着来的方向站在天台顶上,上面有月光的映衬,星光的闪动,活脱脱地像是由天上掉落到人间的美女。

我实在是再也没有料想到,这烦闷而燥热的夏夜里,竟能创造出这样的美感来。可见,世界的美的主宰者,是女子而并非男子。我看到美的景致和美的女子时,总会情不自禁的在心底生出一股感动来。不止仅来自于生理上的,还有来自精神上的。

真正的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为一个人着想的。我确定小曼是真的爱上了阿帆的。只是小曼没有能力去爱。一个连爱自已的能力都没有的人,又有多少爱给他人呢?

雪晴原本不知道阿帆的女友陈小曼是做坐台的,当然是陈小曼自动到校去找雪晴,雪晴才知道的。

我有时候偶尔会想到雪晴关于陈小曼找她谈论阿帆时谈话的内容来。

陈小曼直言不讳的告诉雪晴说:“我知道你是阿帆从前的女友。”这自然是阿帆说的。然后,她就把她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告诉了雪晴。雪晴听了自然很吃惊,简直有点不相信。因为小曼那天穿得很素淡,又没涂脂抹粉,一头乌黑的、富有光泽的秀发,看上去很漂亮也很单纯,像个大学生。虽然脸色有些苍白,但苍白也更显得有种苍白的让人疼惜的美。

“你真的是做坐台的?”雪晴怎么也想不到面前的这个模样儿纯洁的女孩儿从事这样的工作。

“不要看我的模样儿。这不是我现在的模样儿,这是我从前的模样儿。”小曼说:“我本来是想以我现在的模样儿来见你的,但一想到你看到一个头发被染得乱七八糟、脸上涂得掉脂的我,肯定把你吓得不敢见我的。”

雪晴倒觉得小曼挺诚实的。

“我今天来是希望你告诉阿帆,别喜欢我这样的女孩儿。”小曼哽咽了一下,低头打开手中的小皮包,从里面拿出烟来,点上。

“这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我怎么好说呢?”雪晴说。

“我若是能说服阿帆,我就不会来求你了。”小曼说:“阿帆很单纯,很善良,我……我是改不掉的了,我不想害他。我身上有一大堆的毛病,抽烟、喝酒、陪男人睡觉、爱钱、追求享受……呵呵,连我爸妈,我的亲朋好友都见着我躲得远远的,好像我是带菌者,好像我身上有瘟疫似的。”小曼扔掉烟蒂,用她的高跟鞋尖儿轻轻地来回踩着烟蒂。

“既然知道你的毛病,为了阿帆,为什么不试着努力去改呢?”雪晴劝慰道。

“苹果滥掉了就是滥掉了,谁能叫一只滥掉的苹果又变成好苹果呢?”小曼说:“我身上的毛病都是根深蒂固了的,就像长在人身体上的一颗痣一样,不能说努力改就能改得掉的。”

“我虽然比你大不了几岁,但是,我在社会上的经历、阅历却比你远远的多。至少在对男人的认识上比你多。我知道姐姐你还是爱阿帆的,请你继续爱她,她需要像你这样从内到外真正美的女孩爱她。”小曼叫雪晴姐姐,她说:“姐姐,请答应我,好么?也请姐姐好好爱阿帆,照顾阿帆,别再让他遇到像我这样的女孩了。”

雪睛看出来小曼是真心实意地为着阿帆着想而恳求她的。雪晴内心里生出一丝感动,沉默不语地思忖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道:“小曼,我答应你试着去劝导阿帆。”

雪晴终究不好出面,怕因为阿帆认为她嫉恨他嫉恨小曼而反而使阿帆生出多余的猜疑了。这也是我出面应承了替雪晴出面的缘故。

虽然雪晴一直没告诉我她也去劝导过阿帆,但我猜测出了几分来。结果可以想象得到,雪晴遇到的结果同我当时劝导阿帆的结果是一样的。

雪晴在同阿帆分手后爱上了阿帆,但只能藏在心里爱。

阿帆在固执的爱着陈小曼。陈小曼再也没来学校找雪晴。陈小曼是不会来找我的,我能断定。至于阿帆和陈小曼的爱情进展得顺不顺利,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几个当中,谁也再很少谈到阿帆。因为我要忙于考试,忙得很,哪还腾得出心思去想那些事儿呢。

再说了,阿帆为了害怕我们再劝导他放弃陈小曼,又有意的回避我们。我们是很难再见面了。即使见了面儿,也只是点头笑笑,说些无关紧要的客套话。但可以看得出来,阿帆爱得很坚难。

我自已心里也有些说不出缘由来的紧张感,不单单是来自考试方面的,还有来自内在潜在的忧虑,一时却说不出个具体来。爱情有单纯的时候,也有复杂得难以理清的时候。

毕业的日子指日可数了,学校里的同学是既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终于毕业了;担心的是毕业后能不能顺利的幸运的步入镁光灯。

我一点因为总算要毕业了的快乐也寻不来。但也不那么心烦。我觉得学生离开学校步入社会是自然而必然的事儿。

我也想过我未来的去向和所谓的前程。受大气氛的熏染,我没法不想。我不能一辈子在歌厅里当个小混混儿。男人的生活真谛跟女人不一样,男人的生活真谛是事业;女人的生活真谛是爱情。女人喜欢事业成功、有所作为的男人,就象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一样。

很多时候,我和柳迎风在一起,她的爱虽然很真,但也使我感到有些恍然,有些漂浮不定。柳迎风的应酬、聚会之类的活动比较多,又比较丰富,但我从来就不随同参加。只有过一次,唯一的一次。正是那唯一的一次才使我决定再也不参加那样的聚会了。总然,那毕竟不是我所熟悉的人的环境,而且,那样的环境又必然会使我或者柳迎风感到尴尬的。试想,像我这么一个涉世不深的刚刚长毛不久,一无丰富的人生阅历,二无骄人的业绩,甚至还看不出将来能成就一番事业的潜力来的年轻大学生处在那群优秀的人当中,又能在那样的聚会中获得怎样的快乐呢?没错,那一次聚会既使我内心产生了强烈的好好努力打拼出一片灿烂的前程的决心;但还是难免不感到有点不安和自卑的心态。是个男人处在这样的“优良品种”中,都会有这样的情绪的。

有几次我同柳迎风在外面吃饭或在咖啡厅里喝咖啡时,偶尔遇到了柳迎风的同事、朋友。大多数都是男人,且大多数又都是事业有成的男人。事业有成的男人不单只是在衣着上表现出来,更多的是他们说话那副自信自负的神气,仿佛现实让他们给征服了并可以当作马一样骑在胯下似的,想叫生活怎么着就怎么着儿。

尽管我还是个学生,但我始终也是个男人。男人就得是那副模样儿,那副直挺的腰板儿,而且还要有一副拍得响的胸脯。

毕来那天,依照惯例,我们照了毕业照。大家都嘻嘻哈哈的,仿佛都看到了未来,仿佛每个人都有辉煌的未来似的,半点离别的怅惘都寻不来。

这嘻嘻哈哈的场景令我感到意外,有些恼怒。毕业应当有个毕业的样子。我想象中的毕业的样子是每个人带着点忧愁、伤感和不舍之情。在我看来,我们这些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同学,在一起相伴了四年了,四年里积淀了的友情突然在照毕业照这一天突然就宣布结束,心里多少有些伤感吧?结果并不是我所想所感的。头一晚我一夜都辗转反侧,在思量着想象着第二天照毕业照时的忧伤情景。我甚至于准备好了关于怎样抑制住自已因即将离别而受到其他同学眼泪的传染。比如说,在想要流下伤感的眼泪的时候,我尽力去想想我上个星期在马路上看见一个老头儿穿的一条短裤,短裤裂出了长长的一条缝,露出他衰老的臀部他却浑然不知……或者,再想想某部喜剧电影里的搞笑的片段,设法转移自已的思想等等。虽说离别里有伤感是使人难过的事儿,但是,我喜欢。因为觉得这种伤感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一种来自深心肺腑的真情。伤感是一种境界。

同学们几乎不为即将失去的友情而伤感。这倒使人感到悲哀了。

所以,毕业照一照完,我没有参加最后的毕业聚餐,就偷偷地退出了同学的热血沸腾的谈论未来的氛围之中。我看见阿帆也在乐滋滋地谈论着,满面红光。

这一天,我觉得格外的憋闷得慌,我想捣毁点什么。可是,我不能够!我什么也不能够捣毁。现实逼迫我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我要克制,要努力克制。结果,我最多能够捣毁的是我自已。

我一个人跑到一个小酒吧里灌了几瓶儿啤酒。下午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关掉手机,一直睡到第二天的下午。

学校的同学在这个星期里都陆陆续续的搬出了学校宿舍。

毕业的感觉是在毕业半个月之后才找到的。这时学校正放暑假,学校的老师除了柳迎风留下之外,其余的都是学生,再加一个看门房的老头儿。

那一天,从早上十点多钟。柳迎风、我、雪晴还有雪晴的一个要好的男同学。我们没料到雪晴带一个叫小马的男同学来。雪晴也觉得很难为情。倒是那男同学自已说一定要跟着雪晴来的,还笑嘻嘻地自报说他是雪晴的“跟屁虫”。我和柳迎风都看出来了,那个比雪晴同一届的男孩喜欢上了雪晴。我和柳迎风觉得这男孩也挺逗人喜爱的,幽默有趣。我们几个人一齐出去吃饭,说祝福的话话儿,唱歌、跳舞,疯玩到凌晨四点,喝得东倒西歪的回到柳迎风在学校的宿舍,乱七八糟地躺在地上。幸亏学校处在暑假期间。本来也是约了阿帆和陈小曼两个的,他俩也是答应要来的,可是,真正那天来的时候,阿帆和陈小曼都没来。我们彼此却都可以理解,因为阿帆没有顺利毕业,他有几门功课没有及格,得补考,顺利的话,最迟也得要明年才能拿到毕业证。

我们都为阿帆感到遗憾。对于他不参与我们的活动,我们也表示理解。

四年的学生生活在那一天好象才算是真正的结束了。我想,在电影学院,这或许是我生命中最后一次过这样的单纯的校园生活了。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醒过来。雪晴他们早已经走了。柳迎风也不在。我的头还是昏沉沉地,有些生疼,我用双手揉搓着太阳穴。柳迎风出去回来了,买了一些熟食和我喜欢的卤菜回来。

“你醒了?”柳迎风问:“他们呢,走了?”

“嗯。我也不知道呢。”我问:“你记不记得我昨天喝了多少瓶了吧?”

“少说也有六七瓶了。”柳迎风说:“不相信吧?!”

“有点儿。”我笑笑,温温吞吞地答道,然后说:“头疼得厉害呢,就象灌水一样的生疼。下回可不再受这份罪了。”

柳迎风洗了手,过来替我揉了揉太阳穴,我的疼痛才慢慢的缓解了。

早餐和中午餐一块儿吃。

“洛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柳迎风边吃边问我。非常关心我的想法及我对于未来的打算。

“自然是希望学以致用了。”我语气轻快,自信;眼里放着快活的光芒。但我心里是明白的,许多的学习都不能够做到“致用”的,学师专的就不见得有当得成老师的;读冷门专业读到博士后的,最终为三斗米为子女的学费上街帮人擦皮鞋的也大有人在;尤其是学表演系做演员这个专业,有多少人最后顺利走进荧光屏接近镁光灯的?然后说:“实在不行,我就去努力实现我小时候立志当一名诗人的理想,也不错啊。”但我明白,做一名诗人算不上是一个最理想的“理想”了。诗,没法养活诗人。我说这后一句时,语气里是充满了胆怯的、不切合实际的、玩世不恭的态度。

在北京读书期间,我最常看的书除了一些时尚杂志之外,也看了一些欧美国家和我们国家的现代诗歌。

无聊的时候,我也写过几首现代的自由体诗。为了消除郁闷。消除那些总有没法表达出来的郁闷。除了乱写之外,我是再也想不出以什么办法来消除这些无影随行的东西了。从前读初中和高中我经常在学生报上发表诗歌的。现在也一样,当我觉得写得不错的时候,我也要往一些报纸副刊上和文学杂志上投些诗稿,也发表过一些,也有投去的诗稿石沉大海的。倒并不完全的失落。因为没发表我照样是不愁吃饭问题的。

现在想想,将做一名诗人当作一种理想来对待,实在是有些孩子气了。但作诗人的说法,依旧使柳迎风听上去觉得这不乏是一个高尚的理想。柳迎风也是读过我在北京某报副刊上发表的诗作的,她很喜欢。我很高兴。柳迎风对诗人最初的认识是从徐志摩开始的。从柳迎风的谈起徐志摩的诗时,我听到最多的莫过于她对诗人的浪漫生活的兴趣比诗人的诗还更加的欢喜。

当然,因为我的擅于“妙想”的缘故,我身上多少还是带着一些浪漫的气质的。还潜藏着一股诗人的敏感的气质,多少,我身上还是沾染了些诗人的虚伪与自命不凡,还有伤感的情怀。

诗人与诗,是完全的唯美。诗人容易产生或做出自杀的念头和举动,是因为诗人想象中的生活无法通过现实生活的验证和检阅导而成的。我曾在歌厅里结识过一个不怎么出名的诗人,但他自已觉得自已是个非常正宗的诗人。他就是自杀而死的。他自杀的原因不是因为生活的贫困,而是他无法忍受他的女友对于性生活过于频繁的要求。我没见过他的女友,但是照片他是拿给我看过的,一个非常清纯、长着一副娃娃脸、粉嘟嘟的女孩儿,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随时都会落下点花粉的模样儿,脸的两边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诗人朋友和他的女友谈了两年的恋爱,竟然一次都没有吻过他的女友,做爱是更不可能了。他想让她的女友永远保持一朵刚出水的芙蓉。可是,他忽略了芙蓉出水之后是要长大成另一个模样的。第一次和女友做爱后,他就有一种犯罪感。最后他用他的领带将女友勒死。他的女友死的时候真的像一朵刚出水的芙蓉,这自然是诗人朋友“创造”出来的。他也饮毒自杀而死,我作为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中的一个,去参观了他的冷冷清清的葬礼。最后看他时,他就躺在他的“芙蓉”身旁,死了的脸上还带着幸福的微笑。同样,他给他的死也制造出一丝丝虚伪的浪漫。

这件事后,我一直坚持当个诗人的梦想也就算彻底地动摇了。但我还是保留着那份诗人特有的一点气质。因为柳迎风喜欢。

柳迎风一直缠着我给她写些情诗,我却一首也没能写成。对于她的责备,我解释得相当聪明到位。

“写一首诗通常会消耗掉一个诗人几天的感情和好心情,我若是把感情都给了要写给你的那首诗,我就没有多余的爱支付给你了。”我说。

狗屁道理。但却还真管用。我还是写了一些给柳迎风。诗句一点都不甜蜜蜜,反而是带着尖锐、带着现实中的残酷在里面。我是再也写不出甜蜜蜜的诗句来了。

毕业后,我同柳迎风暂别,回了趟西安的家。回到西安,我第一次看到了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小家伙都快两岁了,长得非常的可爱,一副聪明伶俐的小模样儿,还有几分象我。这超出了我的想象。我记得我妈说,女孩儿多半长得象爸爸,男孩儿多半象妈妈。我的这个小妹妹长得象她的妈妈那芬。只初次见面的这一眼看见她,我就非常非常地喜爱她了。比看到她的照片更加的喜欢她。当时,她被她的妈妈抱在怀里,一同在我家的门栋底下迎接我。我用淡淡地表情静静地看她,笑藏在我的眼睛底部。周围有两三个邻居在旁边,用多疑而又好奇的眼睛审视着我。但小家伙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的脸,并不觉得我是个陌生的人那样感到惧怕和抵制,她吮着手指,朝我呵呵地笑,天使样的,还伸出手来做出要我抱她的样子。我想伸出手去抱小家伙,让她和我这个哥哥亲近一下儿,但邻居的眼神使我非常地不自在。我讨厌邻居们的好奇的心。我依旧保持着淡淡的表情,直到进到屋子里去。

直到离开南京,我也没有抱过那个小家伙。这是离开南京家我带走的一个最大的遗憾事儿。

爸爸的身体明显地发福了,原来的一张瘦尖脸儿和瘦身板儿,都变得圆鼓鼓的。精神焕发,红光满面的,还是像往常一样爱嘬点小酒,也不象从前那样隔会儿就咳嗽一两声。原来我爸戒了烟。这使我感到格外的新奇和不敢相信。

有一次我问爸爸:“爸,您能够把烟戒掉了,可真不简单。恭喜您。”我想赞美一句“那芬真有本事,能叫爸把你这抽烟的‘顽疾’给整下来。”我没说,这话说出来,即使里面纯粹是出于我的赞美的心,但依旧会使我爸听了会生出误解来的。

我爸连连自说自应“戒掉了好,吸烟有害健康呢……”人人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香烟盒子上也是白纸黑字的写着有的。我爸也不是头一回懂得这个道理。我知道这是那芬的功劳,或者不如说,这是爱情的功劳。我妈在的时候,我没少听到我妈唠叨我爸吸烟。我爸一边答应着说明天一定戒烟,一边却在明天来临之时越抽越厉害的。

在家里的时候,我没怎么跟那芬说话,能说些什么呢?说真地,在感情上我是早就原谅了她的;但在行为举止上,我却始终做不到与她自然和谐的相处。我也不象左邻右舍的人所想象的或所期望的那样有意去叼难她或让她难堪的。我只能将她看作是一个陌生的人。我妈妈的死,始终还是与她有些关联的,我的感情里无法抹掉这一事实。但我不会因为我妈妈的死,而就去象别人所期望的那样对她去产生仇恨的心来的。因为我看到,我爸的确和她生活得不错。那芬对我也还热情,但那热情里面也是带着一份无法抹去的自责来。那自责的心,流露得恰到好处,自然得体。但并未因为跟我爸的结合而懊悔。这小女人,虽然没念过多深的书,却是个纯粹的爱情至上的女人。我和我爸去墓场看我妈的时候,那芬坚持也要跟着我们一起去。我好容易才阻止了她,连我爸也阻止了。结果我一个人去墓地看我妈。一个人去看我妈,这符合我的意愿。

本来打算在家里呆上两星期的,结果只呆了近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差不多都没法呆下去,屋子里空荡荡的,那芬和爸爸都忙着看店子去了,以前的同学搬走的搬走,工作的工作。我一个人呆着好无聊。五天后,我决定乘车回北京。不知怎的,那未知的、渺茫的、别人的城市,使我感觉到那才是我真正的家。我想念它。

爸爸送我到火车站,给了我两万块钱,嘱咐我说,若实在当不成明星找不到工作就回来帮他看店。爸还补充说,你那芬姨也是这想法呢。爸对我称“那芬姨”时,我眼睛望着爸爸,觉得听着好别扭,喉咙处感到毛茸茸地不自在。爸爸仿佛也觉得自已说错了话似的。我为避免爸始终觉得我对那芬的耿耿于怀,便说道,替我谢谢那芬姨。我爸笑了。

我爸说,要不要叫你那姨过来跟你说说话?我说,得了,你们俩好好看店做生意,好好过你们的日子吧。

我爸这时朝我背后的方向挥了挥手,我回头看见那芬竟然一直都站在那个小贷摊边儿,离我们父子不过咫尺。我和爸的谈话,那芬是听得一清二楚。上火车时,那芬又硬要往我手里塞一匝钱,大约是五千块左右。我拒绝了。我知道我们家开的小店虽然生意还过得去,但毕竟店面有限,生意做到不亏损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坐上火车好久后,才想起爸昨天夜里给我的一封信。代星儿给我的信,去年就寄到家里来了,爸说收到后放在我的书桌抽屉里,忘了。我昨天放在口袋里也忘了看了。

我想,坐在火车上看信,的确是件使人愉快的事,可以打发那无聊的时间和填补空洞的心。我拿出信,看看邮戳,的确是去年十月份的日期。信的内容挺简洁,只是大致地告诉了我她过得还算快乐,也寻问了一下我的学习情况和大学生活好不好、浪不浪漫,有没有大学女朋友……里面口口声声管我叫“老同学,老同学……”看着这几个字儿,就格外的使人感到亲切友好,温暖舒心。

我连续读了三遍代星儿给我的信,看看她的字儿,她像成熟了许多,大气了许多。可不是,女孩儿长到十几岁后就一天一个模样儿了。我脑子里立刻反复出现的还是我们最后分手时的少女清纯的模样儿。于是,我脑海里便出现代星儿读高中时的情景,还有我们最后相见的那个暑假的情景。我尽量想把她想像成她的字儿一样成熟大气些,但始终没法做到。我想,她大约是无法在我的脑海中成熟起来了。但成熟了于一个女孩子到底有什么好处?很快的,我想到了了单纯的“不小心的成熟”;雪晴的“伤感的成熟”;陈小曼的“在迷失中成熟”,这些个女孩子的成熟都是发育不良的成熟。似乎只有柳迎风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女性的成熟了。这样想着,我倒不希望代星儿成熟。

对于我的中学生活,我利用坐火车的几个小时的时间,又作了一次美丽的温习,想起中学时期的单纯烂漫的生活来,使我兴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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