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阅读_春色和夜色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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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阅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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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园里的一条小路边的一张石椅上坐下,我眼前是一片藕塘,塘里荷花正处在欲谢不谢的时刻,但多数荷花都已经长出饱满的莲子了。荷叶已经完全的成熟了,像一把伞,伞底下有游鱼与青蛙。真的好美好舒适呵!我闭上眼睛,一个人静静地,脑子里全是我刚才在医院里见到柳迎风及伍的情景,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所说的话语……一遍又一遍之后,不知怎地,我脑中又出现了一年春天里,我和柳迎风座,还有雪晴和阿帆一同去北京郊外乡村的情景。是荷塘里一片蛙声将我的记忆之门给撞开的吧?我仿佛掉进了白日梦一般。我真的希望就这样掉进白日梦里永远都不要醒来才好呢。

“请问擦鞋么?”我还是被一个擦鞋女的声音惊醒。

“哦,不了。”我不高兴地睁天眼睛,冷冷地说。但看到她的四十多岁的年纪,我马上使我的表情变得温和一些,“我马上要赶时间,恐怕来不及了。”那女人并不再纠缠。说真的,我的鞋从来就是自已擦的,或是在自动擦鞋柜里擦的。擦鞋是现实的一门生存的职业,多半是四十岁以上的下岗女人做的。我不能想象我也象别人那样,坐在街上的靠背椅上,翘着二郎腿,让上了年纪的女人蹲在自已的面前擦鞋……反正,想到这些,就使我有些不大自在。就像想起我爸妈下岗时,低三下气地到处扒捡垃圾一样。谁叫我有这样的遭际呢?

突然间想起爸爸来了。看看表,才一点过一点儿,也许正是爸爸午饭的时间。于是,拨通家里的电话,不是爸爸接的,是那芬。听着那芬的声音,我突然迟疑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我想,尽管我并不恨那芬同我爸的结合,但我无法做到没有任何隔阂的与她保持象是一家人那样亲密,也难以做到象朋友一样自然。我能确定。因为,一,那芬几乎与我是同龄,我在称呼上坚决不会做出妥协的,虽然并没有谁来强迫我应当称她什么才合适;二,虽然我在心底从来没有将我妈的死归罪于那芬,但我看到那芬时,总是不自觉地想到我妈妈。那芬的外貌一点都不象我的妈妈,可我总觉得除了她的脸蛋之外,哪儿都像。所以,我对那芬的态度始终就保留着一副淡陌。我是想借我的淡漠到祭奠我妈妈么?

“你别挂电话……”电话这头,我听见那芬在喊我爸爸接电话。爸爸接电话的时候,我们也只是相互问候了几句,叮嘱了几句,说些温暖体贴的话,便挂了。爸爸始终是关心我,爱我的。我始终是他的儿子。只是,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是他的唯一了。比方说,爸爸在问及我的近况时,问我,“科子,又演新电影电视剧了没?”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爸爸。爸爸是知道我一年前就从电影圈子里被那个可恶的导演给哄出来了。爸首先从报纸上看到这条信息,然后又从我的电话里确定这个事实。爸爸糊涂了?大约是幸福得有些得意忘形了。我一点都不计较这个。因为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成年意味着独立和跟依附决别。猫儿、狗儿或鸟儿等动物,一旦长大了,便要被迫离开父母。

隔了一天后,我又去协和医院探望柳迎风和伍。之后,便是每天都去一次医院,有时一天之内要去两回。这么做是为了给柳迎风当个替手。我觉得我有必要帮她。迎风和伍在这个城市里跟我的处境一样,没什么朋友和亲人可依靠的。

在第二次去医院探望过伍后,柳迎风照例送我。电梯里人太多,我们肩并肩沿着楼梯拾级而下。走着走着,柳迎风突然一个蹑趄,整个人差不多都扑到我身上了。我快速地扶住她。我以为她是因为走路不小心才会引起这样的失误的。可是,当我抬起头来时,发现她面色相当的难看,苍白如纸,大热天里,手指冰冷,额头上沁着冷汗。

“怎么啦?哪儿不舒服?”我问。

她苍白地笑笑,有气无力地说,“没什么,一会儿就好的。”

“迎风,这么些日子来,加起来有一百天,都是你一个人奔波吗?为什么不请个人帮忙一下呢,你一个人怎么吃得消?”

“刚开始的一个月是请了一个钟点工的,后来就没请了……。”她摇摇头,苍白无奈地笑笑,“你知道,在医院住了几个月了,开销很大,我想尽量能省些就省些……”

“你明天就别到医院里来了,我来照顾伍。”我说,“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别介意。”

“这怎么行?……”柳迎风有些过意不去的样子。

“能行的。男人照顾男人没什么不行的。”我怕她再犹豫,“就这么决定了吧。”

“真是太谢谢你了,洛科。”柳迎风感激地看着我,目光潮湿。

第二天我到医院附近买了一些水果,中午又去一家酒店里买了一罐土鸡瓦罐汤。柳迎风答应过这天不来,可是,刚刚午饭后,她还是来了。也带来了一罐什么汤。

“想到还是来了……”柳迎风不请自说。

“休息好了没?”伍云清问柳迎风,然后说,“不舒服为什么不说一声,你要是病了,叫我怎么安心呢……”伍很担心柳迎风的健康。伍的眼圈红红的。

是我把昨天柳迎风在楼梯时的事告诉了伍,伍在问我迎风没来是不是哪儿不舒服时,我觉得我没有道理要隐瞒。

迎风坐到伍旁边,温柔地握了握伍的手,“没事儿。”

“医生说,再过两个星期五就可以出院了。”我将昨天我在医院的走廊上遇到主治大夫时,特地询问了一番关于伍什么时候可以出院的结果告诉迎风和伍,想让他们高兴高兴。

我随即从背包里取出三万块钱,放在床头柜上,“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这怎么能行……”柳迎风和伍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我们就别再为这点钱争论了,请收下吧!我没有其它的意思,”我再次强调后,怕他们再拒绝,我赶紧说道,“就算是我暂时借给你们的吧。”他们这才肯收下。

说真的,三万块于我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的卡上也就只剩下这么多了。我处于无业状态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了。

我确信迎风和伍肯定为钱发愁。他们已经花去了二十多万块钱了。

两个星期后,伍顺利的出院了。如果按医生的提议,再多观察三五天也许于伍更有益。但一切为经济作打算。

与伍相处的不长的时间里,我觉得伍的确是一个值得女人去爱的男人。伍是艺术者,专门从事人体摄影艺术。伍外表看起来有点冷傲,不怎么善于说话,爱沉思,生活态度有条不紊的样子,偶尔说句幽默的话也不动声色。但正因为这样,才更使人喜爱。这是理性与成熟的象征。

伍的内心其实极富感情,这很符合艺术创作者的个性。艺术创作者总是有一副冷傲的外表,里面藏着一颗感情丰富的心。

我跟伍独自在医院的草坪上散步,或在病房内交谈时,是一件非常惬意不过的事情了。我们什么都谈,谈当今国内外时事,谈他的摄影艺术、旅游见闻、电影艺术。

我们不谈柳迎风的事,这是伍和我之间的约定。第三次去探望伍的那个下午,我和伍单独在病房里。伍带着淡淡地请求说,“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看着他,不说话,期待着他说下文。

“我知道你是特地为柳迎风来的……”他说,“关于柳迎风与我,等我出院之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我不点头也不摇头。这算是默许了吧。

“感情是个很美好的东西,我不想在这充满死亡与浊烈的气氛里谈到它。那样的话,简直对感情是一种最无耻的亵渎。”他补充道,“无论是你的情感还是我的情感。”

我其实并不赞同伍的这一说法。感情放在哪儿都是感情。不是吗?

“就这样说好了,可以吧?”见我不吭声,他再次问道,“同意吗?”伍眼里有种坚决。

“我听你的。”我平淡而干脆地说。

从见到伍时,我不能说我做得真的很洒脱。站在将对方看作情敌的立场上,我的嫉妒之心是在所难免的。可是,随着同伍的相处,我的内心越来越平静了。连同我都认为柳迎风是伍的?瞧瞧,柳迎风在病房内给伍量体温、拿药、扶他到卫生间去解手、毫不顾虑地当着我的面伸出她的手去熨伍的额头、给他擦背、洗脚……俨然象一对患难中的夫妻或情人。

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一回。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给抛弃。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想想,这也未尝不好。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处在随处都可见到死亡形迹的地方,除了对死亡感到恐惧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地对生的敬意。

我甚至有了放弃知道迎风的故事的念头。如果迎风和伍永远不说,我决不会去追问的。伍出院也有好几天了,他不说,我不是一直都没去问么?

一切真的于我来说都过去了!这样想,我心里坦然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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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七章

柳迎风和伍住在一家影楼里。影楼离医院有些距离。影楼不大,只近三十个坪米大,两层。这面积对资金并不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已经是非常理想和经济的面积了。这也是时下最时兴的、大众化的面积。影楼的外观设计也很大众化,一个厨窗,厨窗里陈列着几张大幅黑白和彩色的艺术照片;照片上的主角多为女子,也有一两张男性的照片,照片拍得不赖,无论背景、角度、还是照片上的男女的神态,都非常迷人,与众不同的迷人。影楼门楣上依旧是由鲜亮的颜色搭配而成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迎风和伍的小屋。

“这影楼不错,是伍和你开的么?”我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作品一边问柳迎风。

伍这时候过来了。他说,影楼是他一个朋友的。

伍和迎风是在元月份住进影楼的。伍是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来武汉的情况下来这里的。伍毫不介意的笑称自已是只游荡的野狗。从来就没有在一个城市里连续呆上一年的。伍说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和地区。伍这次来武汉是出于友情。

朋友去法国学习。一年半或更长时间才回来。法国是艺术创作者们向往的天堂,无论是搞文学创作、绘画、演艺……都能带给人感动与源泉般不枯的灵感。早在我学演员时,就流传着“不到法国的艺术家,永远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家。”朋友本身也在摄影界是叫得响的人物了。

伍因为是搞摄影的,伍去过很多国家,但伍至今都没去过法国。伍下狠心给自已许下愿望,等朋友回来后他也要去法国。只是,伍刚到影楼没三个月,就病倒了。伍没想到他这一次病得竟然这么厉害……

第一次去影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影楼好像并没有人打理,许多的器械都被绒布遮住,绒布上落了一层不薄不厚的灰尘。

“影楼一直都闲置着吗?”有一次我问伍。

“嗯,一直都这样闲置来着,”伍点头,双手去揭开那匹罩在摄影仪器上的枣红色绒布,“朋友也没强求说要我用这座影楼来赚钱,由我随意。只要求我在他回来时能够将他的这些宝贝仪器设备照顾好就满足了。”由于刚出院身体还很弱的缘故,绒布的一角绊在仪器上了,怎么拉扯也没能拉下来。伍有些力不从心。

“来,这些由我来做吧。”我上前,将绒布拉下来了。

“那就全交给你了。”伍笑着说。

我将影楼里罩着的所有绒布揭去,然后说,“摄影设备看上去非常新呢。”

伍和我并排站着,用手指着那些摄影器材一一向我介绍这个是用来做什么,那个是用来做什么的。偶尔会指着某一个仪器让我猜猜是用来做什么用的。通常,我都答对了。我做过演员,也是见到不少的。但若是叫我摆弄它们,那可真是叫我为难了。只能是纸上谈兵。

伍也是极爱这些器械的,看到这些东西,他会兴奋地侃侃而谈。真正沉默的人并不存在,只是你没有谈到他喜爱的和感兴趣的话题。伍谈起摄影方面的内容来,口材和思维不比讲台上的演说家逊色。

伍还将藏在柜子里的摄影作品拿出来给我看,有一大半是朋友留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作品全都是人物。那些照片真的给我带来视觉上的美感。人物的姿态、表情、眼神,真的叫人喜欢。我的心被打动了。

“我与朋友的作品,你发现一点什么不同的没有?”伍指着朋友和自已的作品问。

我的眼睛重新掉落在伍和他的朋友的作品上,进行比较,思索。

“你照片上的男女好像从五官上都算不上漂亮,”我因为看出这点而感到有些得意,“他们的气质美胜过他们的脸蛋……”

伍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赞赏道,“真有眼力。我相信缺憾也是一种美,如果人们愿意用美的心境去欣赏缺憾的话,缺憾带给人的将是一种更为震撼的美。”

艺术家脑子里的反向思维。我想。不过,倒也挺有哲理的。

我讪讪地在心底自我调侃,象我这样漂亮的男人,也许算不上美。

室内最里侧的一道窗帘被柳迎风拉开了。在那个既显眼又不怎么容易被人注意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张约十二寸左右的相片。我眼前一亮,因为似曾觉得在哪儿见过。我走近几步,是的,我在章言的公寓里,也就是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房里见过。照片上的女子,撑着一把漂亮的小阳伞,我曾想象过那张被宽大的帽檐遮盖住的脸庞的脸……

“这个好像是个例外。”我指着那张照片,仅仅只是猜想而已。

伍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会儿,“也许是吧……”

我只是猜想,但真的是猜对了。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大约是最长相最漂亮的、气质也最美的女孩,“真的是你拍的?”我疑惑的问,然后说,“章言也有一副这张照片……”

“当然……”伍低声咐和。

“是你送给她的吧。”我依旧抬着头看照片。

“迎风……”伍说。

“哦,明白了。”我转过头来。

“我是说,那照片上的女孩是迎风。”伍提高声音,看着照片说。

“……”我听后并不感到惊异,或许我掩藏了我的惊异。从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隐隐约约感觉到照片上的女子我似曾相识,虽然那一张漂亮的叫我猜忌过的脸被遮盖在宽大的帽檐下。我又回头去看那照片,似乎揭去了帽檐而看到迎风的脸。

“难怪我觉得那样子那么熟呢。”我平淡而故作惊喜地回过头来对身旁的伍说,然后又指着照片上的背景,“那背景很美,不象国内的南方或北方的景致。象是热带地区的景致。”

“你很有眼光,这是我在一九九七年的夏天在缅甸一个叫作打洛的地方给她拍的。”伍有些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之中的情态,“那是我第一次和迎风相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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