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点好。总比刚毕业时,她形销骨立,一张脸瘦的下巴尖刻,唯有一双眼睛晶亮亮的,一眼望过去的哀伤好。
看起来没心没肺的人,认真起来最让人心疼。人前一副无所谓的摸样,身体的变化却是骗不了人的。
“余弘文说,他这两年曾经遇到过陈楚风,他过的挺好的。”她状似不经意的提起,眼睛却看着向卉的表情。
“哦。那就好。”向卉瓦冰激凌的手微微一顿,只是一个瞬间,快的让人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显然,向卉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开口反问道:“你和他呢?重新开始?还是就这么不咸不淡的处下去?”
“不知道。再说吧。”
这么多年的相处,每回果果不想继续哪个话题,都是用这句话搪塞自己。向卉也就不继续问她。专心对付手中的美食去了。
那之后,余弘文偶尔也会发信息跟她联系,大抵都是“吃饭了没”“晚安”之类的话,状似朋友间的问候,像见面时那种暧昧不清的话倒是再也没说一句。她也就当他是朋友对待着,两个人彻底的像普通朋友,甚至有时候,比普通朋友都不如。
隔着三年的时光,毕竟疏远了许多。果果很多时间都想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离开,可最终,只怕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也就封了口不问。至于那张相片,更是提都不想提。
倒是有一天,余弘文突然发个信息告诉自己,他曾经在荷兰见过陈楚风。
陈楚风和他的那个“男朋友”早就在那个支持同性婚姻的国家结了婚,甚至,还计划着领养一个小孩。陈楚风希望余弘文带一句话给向卉,那就是“对不起”。
果果并没有把这句话带到。有时候,“对不起”远远比“我不爱了”杀伤力更大。向卉需要的,更不是这三个字。这些,他们不懂,果果懂。
偶尔,余弘文也想要试探性得邀请果果出来吃饭,都被果果以工作太忙拒绝了。从前一直盼望着他能回来,可真等到他站到自己面前时,自己却有一退再退,恨不能再也不见。
向卉得知他回来的消息后,第一时间问她:“赏他几个耳刮子没?”她摇了摇头。
向卉又问:“那你问他这几年去哪了没?”见她又是摇了摇头,向卉气的直跺脚,”
“我说你啊,拿出当年在那么多师兄师姐面前告白的勇气,狠狠抽他几下解恨也好啊。说到底,还有你这双眼睛的帐还得算到他头上!哼!”
几句话说下来,倒是向卉的眼眶红了。越说越急,音调也随之变高,几近哽咽。
果果自己心里也不好受,又生怕向卉想起不开心的事情,拍了拍向卉的手背说:“卉卉,我知道错了。你不要生气。要不这样,我现在就去赏他几个巴掌,然后用美人计把他骗的神魂颠倒?然后甩了他?”
向卉狠狠的拍着她肩膀说:“不够,你还要占他的房,睡他的床,再分走一半财产,把他赶走流落街头,孤独终老。顺便诅咒他,买方便面都没调料包!”
她吃吃地笑,突然抬头望天,悠悠的感叹道:“谁没有年轻过哟?谁年轻时没有点荒唐事哟——姐姐当年也是很傻很天真的呀!”
多傻多天真,以为将自己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他就能真的喜欢了。
*
忙碌了一天总算熬到下班,林果果伸了伸腰腿,公司里面没剩下几个人,她才慢悠悠的收拾东西,她总比别人迟一点,这样,既不用挤电梯更不用挤公交。
电梯门正要关上,孙菲菲蹬蹬蹬一个闪身进来,林果果朝她含笑打招呼,心里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咂嘴暗叹。
美女果然都是练出来的。这么高这么细的鞋子都能走得健步如飞。换做自己,早就一瘸一拐扶墙了。
孙菲菲倒是不客气,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听说她住的跟她一个方向,便说要开车送她一程,她只摇摇手,捂着嘴笑说怕有生命危险。
看见孙菲菲的脸红了又红,她简直不能把工作中雷厉风行的她和现在的样子联系起来。
“菲菲,你刚从国外回来就敢开车上路,你胆子也够大呢。”上了孙菲菲的路虎,她也不安分,啧啧赞美了几句。
看的出来,这路虎价值不菲。可年纪轻轻的孙菲菲却能开上。想必以前的工作也是极出色的。
孙菲菲微笑,问起她是不是非常喜欢广告这行,她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下才回答:“喜欢倒是喜欢,看着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很多人都能喜欢,总觉得很有成就感。”
孙菲菲点了点头,答道:“这行对于女生来说,真的是太累了。可是冲着那份成就感,我也想做下去。女人天生在体力上差一些,脑力劳动上,绝对是不输给那些男人的。”
“那当然。女孩子本来就很聪明的。哈哈。以前还看过一个段子,说做广告的人,就是趴在玻璃窗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要我说,那绝对是那只苍蝇太笨,不懂越狱呀。再不济,我还能换面玻璃呆呆,从普通玻璃换成钢化玻璃呗。”
一番话说的孙菲菲咯咯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