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阅读_点一盏心灯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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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阅读(2 / 2)

年终聚餐时,新主管在酒过三巡之后致词:

“相信大家对我新到任期间的表现和后来的大刀阔斧,一定感到不解,现在听我说个故事,各位就明白了:

“我有位朋友,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就将那院子全面整顿,杂草野树一律清除,改种自己新买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访,迸门大吃一惊地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我这位朋友才发现,他竟然把牡丹当野草给铲了,后来他又买了一栋房子,虽然院里更是杂乱,他却按兵不动。果然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簇;半年都没有什么动静的小树,秋天居然红了闲。

在那富丽的庭园里,你可以看到大理石的雕刻、层叠的泉、清澈的池水、嵌瓷的走道和如茵的碧草、似锦的繁花。

在那悠闲的庭园里,你可以看见曲折的长廊、团圆的月门、奇形的大湖石、青石板道和萧散的修篁、虬劲的松柏。

西方人种花,喜欢花团锦簇,将那花坛点缀得华丽而整齐;西方人莳草,喜欢一色的碧丝,剪得如同地毯般均匀柔软。

东方人赏花,喜欢疏影横斜的幽意,昨夜一枝开的,苔痕上阶绿的蕴藉,即使原能扶得挺直的枝干,也常任其歇斜错。

如果将这东西方的庭园,就表面上比较,西方的属于贵族的华丽,东方的则近于乡野的寒碜:但是就其间含蕴的境界相比。东方的仿佛无羁的雅士,西方却有着暴发户的浮奢浅薄了。

最重要的是:

富丽的,常需要以争逐来换取,换来了财富、华贵与美丽的庭园;也换走了悠然宁静的情怀。于是喧闹的心境,只有那富丽的庭院能够憩息,而小憩之后,又得投入争逐。

悠闲的庭园表现的是悠远和闲适,因为心远地自偏,所以能无争;闲里天地宽,所以能安适。于是在那悠闲的庭院里,不论是斜风细雨重门须闭,朗日和风石下堪息,落然;不是为了许多优美,而是为了几分闲适。

治视与治世

假使你戴眼镜,而镜片脏了,在郎日下一定很容易觉察,因为明亮的光线,使镜片上的脏斑,成为在眼前遮翳的灰影。但是相反地,如果你处在黑暗的环境,因为四周一片晦暗,反倒难以发现镜片的污痕。

问题是:在明亮的情况下,就算眼镜不干净,也没有大碍;反而在黑暗中:最需要光洁的镜片,帮助我们原本不清的视线。

同样的道理,愈是在圣明的朝代,邪佞的小人愈无所遁形;愈是板荡黯檐的时际,愈难以辨别忠奸;不是人们不愿,也非因眼睛不好,而是环境不行。

然则,常在黑暗中工作,而不知眼镜情况的人怎么办?很简单:不管眼镜是不是脏,常常脱下来擦一擦。治“视”如此,治“世”的道理也一样啊!

中卷

笔情

我早生华发,未30岁,已经花白了许多,每有朋友问,便自嘲说:

“不正像是“七紫三羊”的毛笔吗?

同辈少有不知七紫三羊的,记忆好的人,甚至叫得出“集大庄、文清氏”或“老店林三益”这些制笔厂的名字,只因为早期的中小学生,多半都跟这种毛笔打过仗。

“七紫三羊”正如其名,笔尖一段黑毛,约是那占全笔十分之七的所谓“七紫”;后面近笔杆处,包了一圈白色的短毛,则是占十分之三的所谓“三羊”。紫毫性刚,作为笔的中柱,有利于运锋转折;羊毫性柔,像是棉花般吸水,可以补紫毫载墨的不足。一主内,一主外;一在前线作战,一在后方供输,两者原该是最佳的搭配,但不知是否偷工减料,抑或因为幼年溺管,常觉得笔锋毛太刚太少,写小字时扭来扭去,作大字时又嫌硬。临柳公权尚能称手,若逢颜鲁公,就力不从心了。

小时候写毛笔字真是苦差事,每次把笔插回套子,稍不小心就会折损笔毛;笔上潮湿的时候,直往外冒墨泡,溅得四处都是,笔干时又怕粘在套子中。尤其是放假之后,小小一支笔管,插在铜制的套子里,早已凝固成一杆枪,左摇右撼拔不出,硬拉出来,但见一截空笔杆,毛笔尖却留在了套子中。

每次掉了笔头,母亲总先沾些松香粉,放在火上将松香烤化,再即刻插入笔杆里,不一下子就坚固了。这时我便会拿到水龙头下,打上肥皂,将那千年黑垢一并洗净,只是不知毛笔为什么那样吸墨,不论洗多少遍,还是挤得出黑水,也绝对没有办法把羊毫恢复新笔时的洁白。

不过有些同学是只用“七紫”,而不用“三羊”的,他们泡笔时,我发开那紫毫的笔尖,笔腹以上,羊毫的位置则一律不动,据说这样特别好使力,我曾借来用过几回,觉得像在用羽毛笔。

羽毛笔在中国是不流行的,何况那时大家早用了自来水钢笔,不过我倒是私下自造过几支,方法是捡公鸡的翅膀大羽毛,用刀片将羽茎削成斜面,再于尖端处垂直切一刀,完全成为钢笔尖的样子。

只是用这种上造的羽毛笔别有一种钢笔所无的趣味。

这是因为羽毛不似钢铁的坚硬,随着运笔的轻重,能变化出许多粗细不同的线条,正像是西洋中国世纪羊皮书上的字,有一种特别的立体效果。此外羽毛笔还有一妙,就是书写时沙沙作声,随着笔划的轻重转折而抑扬高低,除了实用价值不及钢笔耐久,在艺术表现上,羽毛笔显然跟中国毛笔一样,更具有变化,也更贴心。

小学时,签字笔尚未发明,不过我也早已尝试,用厨房洗锅的“轻石”,靡成小小的尖头,再配上自来水笔的笔管,由于轻石多孔而吸水,笔管内的墨汁自然顺石而下,颇能写上一些字。

只是我这自造的签字笔太不耐用,笔尖又脆弱易折,为此我弄脏了不少本子,受了许多责骂,但后来想想自己是最早使用签字笔的人,倒还有几分得意。

似乎在签字笔发明之前,原子笔就流行了起来,也便总可以见到染得一身一脸原子笔油的人,和写在这一面,不久之后全透到纸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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