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我是狗吗?_杀死蔷薇(现言,黑帮,h,1v1)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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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我是狗吗?(2 / 2)

  陆南之的手掌按在了骨瓷餐具碎片上。

  “不、不是的,你误会了,我真的只是想……”她捂着脸,坐在地上,恐惧地向后倒退,条件反射地为自己辩解。

  斯庭俯下身,拽住她的衣领,又一巴掌扇了下来,把她辩解的话打断了,“我看起来很蠢吗?嗯?陆南之,我看起来是很蠢吗?”

  “不,没有,不是,不、不是……”陆南之哭着摇头,害怕得语无伦次。

  他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像孩子扔掉自己厌烦的玩具,往地上一掼。

  “呃啊——”陆南之感觉肋骨震碎了,五脏六腑也被摔得错了位。

  冲击力让她完全丧失了发声的能力,她挣扎着想从地上爬起来,斯庭一脚落下,用力踩踏在她身上。

  陆南之蜷缩成一团,双手保护着自己的头,感觉自己就像路边的蚂蚁,接受着路人斯庭的恶意。

  “不要……饶了我吧,是我说错话了,饶了我,我不要手机了,我不要了,我不要手机了……”

  起初,陆南之还能哭着求饶,但后来,她被打得说不出一句话。

  喉咙里是铁锈一样的血腥味,视物也变得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斯庭把她从地上拖起来,就像捡起一块破抹布。

  陆南之被逼和他对视,那双魔鬼一样的眼睛,让她浑身颤抖,“对不起……我错了……”

  出于本能的哀求。

  斯庭看着她满脸是血的脸,病态的笑容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收起你自以为是的小心思。”

  “我不像斯仲豪,喜欢用药豢养药狗,”那是陆南之第一次知道boss的名字,“但我也希望,狗就是狗,明白吗?”

  “我给了你最好的,你想要的一切,应有尽有,因为我最宠你,最喜欢你,我甚至不愿意伤害你,但我今天觉得,我是太宠你了,不给你点儿教训,你好像都忘了,谁是主人。”

  斯庭笑着,咬着后槽牙,眼神像扎进陆南之心里的刀子。

  她怔怔看着他,有气无力地问,“所以,我是,狗吗?”

  怕是连狗都不如吧,陆南之想,至少换做是她,养一条狗,也不会随便打骂,也会怕她的狗伤心难过的。

  尊严比地板上的尘埃还要低,从那天,她收下那件高定礼服开始。

  陆南之从初中起,就为了钱,周旋在各种各样的男人身边了。

  她是他们那个小城市数一数二的大美女,多少当地的有钱公子哥或者公子哥们的爸爸,对她趋之若鹜。

  钱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不够的。

  陆南之想要,想要更多,想要比更多还要多。

  穷日子她过够了。

  她学习很好,永远在年级名列前茅,可成绩能让她拥有一切吗?

  不过是985、211的大学;不过是平平无奇拿着死工资的白领;不过是从小城市出去,又被高额的消费和房价劝退,回到小城市的特级教师。

  她想要的,是金钱之上的,阶级。

  “男人嘛,就是我用来往上爬的提款机,不算是人的。”陆南之云淡风轻地说。

  原来,她从来不是猎手。

  还以为,用自己交换金钱的手段有多么高明。

  到头来,她其实连猎物都算不上,不过一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破抹布。

  我是,狗吗?

  她没有听到斯庭的回答,虚弱地晕了过去。

  眼泪藏在了血里,它们悄无声息地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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