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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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2 / 2)

  “干了!”

  陈坪咬了咬牙,把心一横。

  做出了决定。

  不过他并不像谢敛轻这么草率。

  而是从法律角度分析了起来。

  “彩票不认证,无实名,不挂失,属于涉幸合同中的一种,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即便被对方发现了,我们只要统一口径,就说代打出票的时候打错了,他买的号码没中就行,这样的话,他起诉我们都没用!”

  说着。

  他连忙从不少人店里的出票堆里,寻找出票时间接近、号码相似的彩票。

  这些彩票……

  都是不少彩民在开奖之前,微信托他帮忙代打的。

  几分钟后。

  终于给他找到了一张出票时间相近,号码只差了两个数字的彩票!

  这张彩票的数字组合里……

  有两个数字的误差。

  虽然也中了四等奖,但却和一等奖天差地别。

  奖金只有两百多块钱。

  “这张,就是我们当时帮他代打出的票!”

  比对着两张彩票,陈坪目光闪烁了一下。

  “高啊!”

  谢敛轻闻言,两眼顿时放光:“姐夫不愧是学过法的,对,这张四等奖是对方买的,我们出票的时候出错了,另一张才是我们买的!”

  陈坪嘴角勾起。

  得意的笑了笑。

  他在大学里,主修的就是民法。

  对这些民事纠纷、合同纠纷、票据纠纷的事件,十分熟悉。

  涉幸合同,即无责任合同,纯属于碰运气的行为。

  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

  购买人购得的彩票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一种中奖的机会,一旦中奖,即取得了要求兑奖、取得财产权的现实权利。

  在未曾中奖之前……

  这严格来说,价值达不到700万,只是一种中奖机会。

  而对方委托他代打彩票,他却打错了的行为……

  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工作失误,并不会被追究责任。

  只要他坚持说自己打错了号码……

  对方即便提供的号码价值700万,可以中一等奖,也无济于事。

  这属于碰运气的行为,不能按照事后中奖来推定。

  就算告到法院……

  他要赔偿的也只是代打这一注的几块钱。

  彩票行业发展了三十多年。

  类似的事件,其实出过很多次。

  他同行的其他彩票店店主,已经因为各种“失误”,被彩民告过很多次了。

  每次判决的结果……

  都只是进行小额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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