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行啊,你也想当老板。”
“什么老板啊,你不也是吗,你的服装店我还没去过呢,哪天我一定去惠顾。”
“欢迎欢迎,我一定给你折扣。”我笑道。
文静看着卉卉,卉卉已经在我怀里睡着了,抬手摸着卉卉的脸,文静叹了口气:“你猜我今天看见谁了?”
“谁?”
“老齐。”
听她这么一说,我这才又抬起头来。整整三年了,文静三年前的披肩长发如今变成了短发,眉眼还是那么漂亮,性格也是这样爽直的没有变,过了这么许久,大的东西没变,可文静总有什么东西在改变了吧。
“几年没见了,我看着他却没有什么感觉。”文静有些黯然。
“时间总会冲淡一切的。”
“是啊;”文静怔怔的看着我,她的目光若有所思:“现在想来,我真的。。。。。。还是。。。。。祝福你们。。。。。。”
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呵呵笑了起来:“所以说吧,我的婚姻来之不易,怎么能因一点小事就对人徒增抱怨呢?”
两个人相视而笑,继续聊天。
送文静走后,我站在院内,我记得那个时候,夕阳柔和的沐浴着大地,我看到天际绚烂的晚霞,又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汽车引擎声,我忽然感觉有甜蜜的东西从心底蔓延开来。
卉
卉已经睡醒,张开小手跑了出去,“爸爸,爸爸。”
郭耀飞大步走上前,将卉卉举过头顶,“来,让爸爸亲亲。”引得卉卉咯咯笑起来。小飞平时应酬多,难得在家吃饭,不过周六周日晚上他是必回来的,“陈嫂,开饭喽。”
一家子乐乐呵呵的坐在了一起,桌上是按菜谱做出的菜色,(菜谱是陈嫂排的,为了避免重复)小飞将卉卉放在腿上,看了桌子一眼道:“陈嫂,怎么每次都是炒鸡蛋,明媚喜欢吃炖鸡蛋,下回变变花样啊。”
“炖鸡蛋?益阳喜欢吃炒蛋啊。”婆婆答道。
“那就做两样。”小飞点点头。
婆婆白了他一眼,“你真是疼老婆,我还喜欢吃煮鸡蛋呢!”
陈嫂嗤的一笑,“以后每人一样,大家都公平。”
我笑了起来,“小飞,我无所谓的,吃什么都行。”
“就是,光知道疼老婆了,真是取了媳妇忘了娘。”婆婆咕哝着。
“妈,我可没有忘记你,改明个你六十大寿了,我一定亲自做一桌大餐给你。”小飞夹了一块鸡肉放他妈碗里,一边嬉笑道。
吃完晚饭,大家玩了一会便各自回房去了,家里有孩子便休息的早。通常是婆婆带着益阳,陈嫂带着卉卉,我和郭耀飞回我们三楼的小巢。
洗完澡,我将吊灯关了,壁灯开开,将灯光调到柔和的光线,从开店以来,我都是很晚回家,回到家累的既不想动也懒得说话,今天却不同,虽然外出,但是还觉得精神倍爽,便想着今晚怎么表现一下。
往颈窝喷香水,感觉背后有热热痒痒的感觉传来,转过身,小飞已经张开了双臂。我喜欢拥着他宽阔结实的肩膀和他激吻,他的吻时而柔软时而强劲,总给我颤栗的感觉,他的肩膀宽大结实又让我安定。
不一会儿,我已经有反应了,可恨他还引我说话:“今天没去店里?”
“嗯,店里明码标价,不给讲价,每个班又设了组长,她们都很负责,我不去也行。”想想又说道,“哦,爸爸让我谢谢你。”
“我要谢谢他。”小飞反过来说。
“为什么?”
“他生了个好老婆给我。”
我一笑便伸手擂他,怎奈我斗不过他,他一把抓着我的手将我放在了一个地方,我一触那个位置我惊的要跳起来。
那是所有男人最重要的地方。
说起来又是不上提的事,从小就对男的阳/具非常反感,那时候,供销社大院住着一个男的,我母亲的同事,一个外地人。来自哪里的我记不清楚了,只知道别人
都换做他“老沈。”三十四五的年纪,当他屋里没人的时候,他会将我们这些孩子叫进去,然后把他的阳/具掏出来。当时我们都还小,并不认得那是什么,就是觉得好奇,而那个长长的东西着实吓着了我,有些调皮的孩子伸上手去,更觉得说不出的感觉。
从此心中埋下阴影,虽然结婚了这么几年,甚至做了妈妈,但是还是对男性的那个部位有心理障碍。
“不许躲开,”小飞按住我的手,“看看它。”
“我才不看。”
“你是我的妻子,必须熟悉我身体的每个部位。。。。。。再说我们有如此可爱的女儿,它可是立了功的。”
我扑哧一笑:“我才不管,反正难看死了。”
“难看?”小飞嘴一努,他人前多是倨傲的样子,现在的表情却非常滑稽,我觉得有趣。“我们人类的繁衍全靠它了,它背负着这么神圣伟大的职责,你居然说它难看?”
“就是难看,怎么着我也不喜欢它。”
“好好,”小飞惊异的坐起身,表情甚是沉痛:“我说李明媚,你也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幼稚;你要是不理它,可以,它若伤了自尊,以后可就不理你了。”说着,他真的转过身去。
我偷偷笑笑,从后面俯在他身上,我靠在他身上摸他的肩胛:“好了好了,逗你玩呢,我都孩子他妈了,这点事怎会不知?。。。。。。那个人只是在寻找安慰,一个男人独自在外又是那样的年纪,这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只是不该对我们孩子这样而已。。。。。。”
听我这样说,小飞一个翻身又转了过来,压在我身上,拿出了他的杀手锏吻死人不偿命。。。。。。
、第43章
番外之郭耀飞:
早上七点郭耀飞从楼上下来,他是这个家里起的不算早的,除了楼上那个还在睡梦中的懒猫。跟孩子们打了招呼便在餐桌旁坐下,桌上放着早餐和凝海早报,六月清晨的阳光已经非常耀眼,穿过明亮的落地大窗照在整洁的餐具上,晶莹剔透。早餐是他母亲亲自做的,一直是这样,他的母亲从小对他关爱有加。
吃完早饭,他准时上路了。
路面亮晃晃的,两旁已有晨起上班的人,四周有各种嘈杂的声响,阳光照在车头反射一丝光亮,那道亮通常让他眯起眼,车里放着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舒缓的音乐是明媚喜欢的,也是他百听不厌的。他很喜欢这种感觉,他不知道这样阳光明媚的一个早晨究竟和以往有什么不同,但是他就是感到安然。
他自觉是一个有生活规律的人,在他结婚以后。(以前不是,以前他是一个随性跋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