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细想,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了“跟我们一起回国”这几个字上。“跟你们,一起回国?”虽然早就猜到了,可是直到早上飞扬也没有明确地告诉我,我一直以为,他不说,就是不会想让我跟在身边了。我在微微讶异之余,完全忘了询问她是如何知道的我跟飞扬的关系。
、第二十七章爱一个人、爱一座城
作者有话要说:求交流求交流……
来不及细想,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了“跟我们一起回国”这几个字上。“跟你们,一起回国?”虽然早就猜到了,可是直到早上飞扬也没有明确地告诉我,我一直以为,他不说,就是不会想让我跟在身边了。我在微微讶异之余,完全忘了询问她是如何知道的我跟飞扬的关系。
距离上次踏上b市的土地已经过了两年多,还未出机场,我远远地看到一个高挑的身影站在接机的位置上左右张望。
是文菲,我下意识地抬头看向飞扬。他沿着原本的方向继续前行,恍若未看到那个焦急的身影。李薇凑到我跟前对着飞扬的背影努了努嘴悄声道:“出国前就不理她了,不知道她又干了什么龌龊的事情。”
我的心微微一痛,当我曾经那么爱过、如今那么恨的人被一个旁人称作龌龊时,我该有什么情绪?我不知道,我多想我永远也不要知道。
没过多久,踉踉跄跄的高跟鞋声传来,文菲越过我们挎上了飞扬的胳膊,“飞扬,我在这儿等了你们半天了,给李薇发邮件她也没回复我具体的航班或者时间。”言语间,文菲侧过头冷冷地看了李薇一眼,在眼风扫过我的时候僵在原地。
飞扬不着痕迹地把胳膊从她的手中抽出,并没有因为她的停顿而做出任何表示。我和李薇跟上前去,亦未停顿。
事实上,直到飞扬开车带着我们离开,文菲也没再赶上前来。
在澳洲的时候,有一次晚上魏扬拽着我随他们出门。华灯初上,照在联邦广场的台阶上。夜里的墨尔本根本不像是国际化的大都市,没有b市的金光摇曳,亦没有s市的灯红酒绿。但是广场上的人还是很多,似乎有中国的留学生在露天表演。
一个长发及肩的男孩儿上台,在橙色灯光的照耀下轻轻动了吉他的弦,低沉的声音传来,他沙哑着嗓音开口:“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我似乎听到了它烛骨般的心跳。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北京、北京……”
很久以来,我用所用的力量抵抗我对这个城市的依赖和眷恋,用尽心力抵挡时不时冲击着我的思念,在听到这首歌的那一刻,蚀骨般的思念袭来,我再也无力抵挡。
久别重逢;即使这个城市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我依然爱她。因为爱一个人,所以,爱一座城。
行驶在二环路上,飞扬的领航者跟同样堵在路上的其他车没任何差别。李薇递过来一个保温杯说:“飞机降落之前续了点热水,喝点吧。照这个情况下去,不知道还要堵多久,不喝点热水恐怕你的胃也受不了。
我接过保温杯,冲着李薇笑了笑。
透过后视镜,我看到自己有些苍白的脸,下意识地摸过杯子喝了一口。唇色没有任何变化,可是胃稍微舒服一些了。
那天跟李薇逛完街回家,飞扬铁青着脸告诉我们说,公司有点状况,要提前回去。于是我们搭乘了当晚的班机。
我没问飞扬为什么要跟翻译公司签订合约,也没问他为什么要把我带回国。我想,即使我问了,他也不见得会答。此刻的他应该跟我的心态一样,爱不得,又恨不得。但是偏偏又不甘心,好不容易得以重逢,简单地放手总会觉得丢了些什么。连我自己都理不清自己的心事,又凭什么指望他给我什么肯定的回答?
半夜,翱翔在云层中,我被一阵一阵的胃痛刺醒。不想惊醒其他人,我缩在座位上裹紧了毯子。额头上渐渐沁出来一层薄汗,终于忍不住了,我按了按钮,招来一个长相精致的空乘小姐。她明显是被我刚刚吵醒,脸上还有睡觉时不知在哪儿压的印子,看到我的样子,她吓了一跳,声音微大地说:“小姐您没事吧。”
我向来喜欢坐在座位的最外边,这样行动起来不至于打扰其他人。我拉了她的衣袖,她微微蹲下身,我在她耳边轻声说:“麻烦给我一杯热水。”
空乘小姐急急忙忙地往后面走,我紧了紧毯子,侧头对上飞扬清明的眼眸。他未问什么,我也未解释什么,对视了不到两秒钟,我侧开眼眸,闭上双眼。
没过多久,一杯热水递到我手里,我睁开眼睛,对着空姐勉强扯出一个微笑,她担忧地看着我问:“小姐,用不用广播找一下医生?”
“不用,我有带的药。”
她帮我从我随身带的包里面取出来两粒药,我就着热水喝下去,顿时胃里一阵温暖。没过多久,我对仍然蹲在我身旁的空姐安抚一番,她这才回了后舱。
事实上,一杯热水下了肚,我的胃确实舒服了不少。许久没喝咖啡吃牛排,没想到偶尔嘴一馋后果还是这么严重,我在黑暗中听到李薇的叹息声,想必是做了不好的梦吧。
飞扬把李薇送到了她家,是cbd附近的一个幽静小区,黎梦天,名字可真好听。李薇下车的时候司机也跟着下了车,飞扬换到驾驶座上,驱车前行。
穿过立交桥,一座座写字楼比邻而居,一座比一座恢弘大气。车子行驶了大概十几分钟,穿过广场中间的音乐喷泉,停在了一座银色的大楼面前。
“下车。”我在后视镜跟飞扬对上视线,他此刻的眼眸冰冷,没有一丝感情。
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迎过来;打开驾驶座边上的门道:“林总,董事们都在里面等着。”我有些发蒙,想到昨天飞扬难看的脸色,想必公司有大事发生了。
我离开飞扬的时候,林氏集团在b市最大的一个写字楼租下了上面的五层办公楼,仅仅五年的时间,林氏集团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写字楼,且还是双子大楼。
跟在飞扬身后,拎着各自的行李箱,飞扬对迎接我们的年轻人说:“薛铭,你把她带到我的休息室让她换身衣服,十分钟之内来会议室。”
我默不作声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浅红白格子的上衣,米色的长裙,白色的布鞋。若是我自己来到林氏集团的门前,想必连门都进不了吧。
飞扬的休息室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张书桌,我有些好奇,打开他的衣柜,看到里面齐全的衣物。难道他经常住在这儿吗?可是这实在不像是挑剔的飞扬居住的地方。
我把手提箱放在衣柜旁边的角落,环顾一周,入眼的全部是白色。即便是在澳洲那样只住一个月的地方,飞扬都会把家具换成他所喜欢的样式,黑白分明,简约中层次分明。可是这儿,我又环顾一周,愈加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