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过钱,当着她的面数了数,不算多也不算少。楚整九百块。
如果她做出这一举动是指望着我把这些钱扔回她的脸上。大骂一声“收起你的臭钱来!”那她就是小说看太多了,所以才输得体无完肤。
现实是——我把它们塞进我包里,优雅地转身对她说:“成交。”
“校门口有个粥记,那里的粥很好喝。”维维安舔着干裂的嘴唇对我说道。
“要喝自己去。”我说。
“我也没钱请你。”她回嘴倒是快。
我懒得搭理她,并且我正忙着打扮自己——半长袖的蓝白细格纹的连衣裙,娃娃领。加厚的棉布,经过砂洗后故意做旧了的颜色,看上去很有怀旧的气息却又不失少女的活泼,配上一件紫色的薄外套,一双低调的白色匡威鞋,应该特别适合初秋微凉的天气。穿着它去逛街,回头率应该也不低的吧。
“你昨晚怎么会在这里?”她问。
“别问那么多问题。”我放下手中的裙子。故意看着她的手腕警告她,“不然我要是也问起来,恐怕你就没那么好回答。”
她拉了拉睡衣的袖口,挑衅地说:“你可以问啊,我爱答就答。”我靠近她,低声说:“你说你爸要是看见你昨晚那样,会不会连想死的心都有?”
她显然被我击中要害,抿着嘴,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想这点起码的规矩你应该懂。”
我哈哈大笑:“要我懂规矩,前提条件是,你也得懂事啊。”
她被我噎得无话可说,索性闭上眼睛装睡。
走出天中的校门,阳光忽然有力的穿透云层,照在33路公交车的站牌上,照的我的心情耶无比明亮。我很清楚,从这里只需要坐四站路,然后下车,左拐,直行五十米不到,就可以到达蓝湾大厦。
十一点半的时候,我已经准时端坐在蓝湾大厦的十八楼。侍应生弯腰礼貌地问我:“小姐你几位?”
“一位。”我说。
“请问喝点什么?”
“红酒。”
他得令而去。
想着维维安此时也许正一面喝着薄薄的稀粥,一面担忧我会不会不守承诺将她的丑事大白于天下,我不禁莞尔。
不过也难怪,像维维安之流的俗女,永远都不可能与我站在同一个高度思考问题。
从小到大,我对与我无关的事以及各类大小八卦就不感兴趣。对我而言,唯有此时此刻的阳光,美妙的音乐,新鲜刺身,蛋黄龙虾以及有腔有调的红酒才算得上是正经事。
第10章
周三黄昏,我妈忽然给我打电话,说在学校大门口等我。
她走的这些天,我们一直都没有任何联系。距离让我们重新考量彼此在心中的地位,我不知道她的答案,但我已经深知自己的。
我去的时候。她估计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风很大,吹动她的长发,她只穿平底鞋,手里拎一个旧塑料袋,身后是一棵秋天的树,衬得她异常文艺。我常常想,我若是男人,定也为她失魂失魄,但我若是她,定能活得比她有滋有味上百倍。
见到我,她把手里的袋子递给我说:“我从老家带回来的米糕,这可是你小时候最爱吃的。”
“后天不就回家了么?”我说,“还专门跑这一趟!”
“我怕不新鲜了,会少点味道。对了,我已经热过了,你直接就可以吃。”
“谢谢。”我拎过袋子,低下头。
她伸出手,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你还要上晚自习吧,那我就先回去了。”
“妈。”我叫住她。
“怎么?”
“没什么。”我说,“你慢点。”
她微笑,转身离去。我拎着那个袋子回到宿舍。宿舍里只有花枝,正在打电话,娇滴滴的声音与她那张脸反差太大,真是令人反感。我坐下,取出袋子里的饭盒,打开来,看到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八块白色的米糕,米糕上面,洒着细小的红色和绿色的果脯样的颗粒。看上去,它应该是甜的,但感觉有些硬,闻上去还有细细的酸味。
我回忆不出,这玩艺儿真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
“什么东西,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呃!”在我还在研究的时候,花枝已经结束,她的电话,凑过来跟我套近乎。她和维维安是劲敌,宿舍里另一个女生早就已经被她的各种糖衣炮弹争取过去了。昨天我亲眼看见维维安的睡裙不小心掉在地上,她俩熟视无睹地走过去,一人踩上一脚,就差再吐上一口口水。这等下作的伎俩,我都不屑于评价。
“喜欢吗?”我把饭盒往前一推说,“喜欢就拿去吃好了。”“追你的男生送的?”她靠在我的桌子旁,用手直接拿了一块糕,快速地塞进嘴里,满意地一吞下肚。第一次离她这么近,我发现她还真是胖,脸颊上的肉怕是多一克都没地儿再放。
“你真有勇气。”我说,“胖成这样还敢吃。”
“不吃也胖,干嘛不吃!”她满不在乎地舔舔手指,然后凑近我耳边,神秘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高三的超级大帅哥于伟铭,就是长得像冯绍峰的那个,他看上你了,让我帮他约你。”
“好消息?”
“难道不是吗?”她脑残地说,“等着和他约会的人都排到明年了《你要跟他走到一块儿,估计全校女生羡慕的口水能把天中的操场给淹了。”
“你说清楚,到底是羡慕我,还是羡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