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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那我先洗把脸,等会儿回去我再洗澡。曹姐,你吃早饭了没有?”
“还没,难得周末,我也刚起床没多大会儿。”
杜松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在人家这儿住了一晚,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那就做顿饭来报答人家吧。他说:“等会儿我做早饭吧。”
“你会做饭?”
“会,我在家没事了就喜欢跟我妈学学做饭。”
“真难得,行,你先去洗漱再做饭。”
杜松洗完脸,去厨房凉拌了一碟黄瓜,做了两碗鸡蛋面。曹沛如工作太忙,早餐要么在外边吃要么吃点面包片喝杯牛奶了事,她已经很久没在家里吃过一顿像样的早饭了,哪怕只是一份简单的鸡蛋面。她看看杜松,觉着能有个这样的弟弟挺不赖,无形中增添了几分对杜松的好感。
杜松看着曹沛如吃的顺心,自个儿也顺了心。他记得很清楚,早在大二上学期刚发生911事件那会儿,戚小沐曾给他买了一个猪蹄,他啃猪蹄啃的很幸福,打那时起他就决心要跟着老娘学做饭以在将来做个能守护住能伺候好戚小沐的三好妇男,这些年下来,他早已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天知道他跟着老娘学做饭全是为了爱吃爱喝的戚小沐而学的,天知道他有多想为戚小沐做一顿饭,可惜他一直不曾有在戚小沐面前施展厨艺的机会。不过能为曹沛如这位蔡琴似的姐姐级人物做顿饭也很光荣。他攥了攥拳,表示他挺光荣。
依然是九点半,史诗也睁开了眼。
常娥一看她醒了,就使劲在她跟前挥舞手指头,邀功:“你看到我的手了没有?我都是为了伺候你才受的伤,你该怎么报答我?”
史诗把她的手指头拨拉到一边,干哑着嗓子说:“麻烦你帮我倒杯水,谢谢。”
常娥伺候她喝水,等她喝完,又挥着手指头上诉:“老娘的玉指是你咬的,你该怎么赔偿我?”
史诗再次把她的手指头拨拉到一边:“不好意思,我没记得我咬你,别想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多么好的一个词!常娥瞅瞅史诗半隐在被子里的茶壶盖,想到昨晚的那一通摸,小脸红了一个透彻。摸的时候脸不红这会儿倒红的像火,她这张脸皮真是够薄的。
史诗把被子往上拉拉,脸上也透出了几分微红,过会儿,她说:“把手伸过来。”
常娥把手伸过去,史诗轻抚一下伤口,小心的吹吹气,抬头一笑:“这就当赔偿吧。”
常娥心脏一跳,情不自禁的垂下头,亲了亲史诗的脸,“史诗,我昨天把你摸遍了,你肯定不知道。”
“我知道。”
“你知道?”
“嗯,知道。”史诗使劲摁一下常娥的鼻头:“你是什么样的缺德人,会干什么样的缺德事,我都知道。”
“你才缺德!”常娥捂着鼻子说:“你要知道一准反抗,你怎么不反抗?”
史诗没回答,她昨晚感觉到常娥在她身上胡作非为了,只是当时脑子晕的厉害,身子也没力气,不好反抗而已。可是,仅仅是不好反抗而已么?还是压根没想过反抗?如果对方是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还会这么由着她胡来么?
沉一沉,她拉住常娥手,唇角勾着一丝让人难以读懂却别有韵味的笑,说:“常娥,我大学毕业了。”
大学毕业!在海南旅游那会儿史诗说大学毕业什么什么来着?常娥跟有什么预感似的,忽地芳心乱蹦,她颤着音问:“然后?”
史诗平静的说:“大学里发生的一些事,都该随着毕业烟消云散了。”
“然后?”
“我该读研了,该走入一片新天地了。”
“然后?”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也想有个伴儿,一个不需要多完美的人。”
“然后?”
“然后……”史诗缠住她的脖子,吻上她的唇,不过两秒,又撤离,“然后我还没刷牙。”
这是史诗第一次主动亲她的嘴,亲嘴,亲嘴,亲嘴意味着什么?常娥激动地快飘到天上去了。
“我不嫌你脏,”她勾住史诗的肩,嘟起嘴唇朝着史诗鼻子底下的那一点红亲去。
两人都谈过恋爱,对接吻不陌生,但也算不上有多熟悉,舌头摇摇摆摆,呼吸毫无规则,一舔一吮还都像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孩。
稍稍拉开点距离,史诗叹道:“你比我还笨!”
“我又没怎么亲过嘴!”常娥羞答答的眨了眨凤眼。
史诗失笑:“你那三个男朋友算是白交了。”
“哼,你也没好到哪儿去!”常娥不服气:“跟王灵搞了那么久的对象她也没能把你这只狮子狗训练出来,真失败!”
史诗一本正经的说:“要是你愿意我完全可以让她继续训练。”
“你敢!老娘还是亲自训练的好!”常娥搂住史诗,又吻了下去。
一吻定情。
“常娥,跟我一起白头到老,做我的老伴,好不好?”
“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