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闭了嘴。
余蝶珍眼前浮现那些年月的白衣少年,他令自己快乐过,却又令自己心如刀割。她埋怨自己的小气,却又不能原谅他对她的隐瞒,最后相隔了千里。
他住长江尾,她却连长江水都触不了。
林喆载她去了一家咖啡馆,静谧得自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余蝶珍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林喆只是要了普通的咖啡,他托腮望着余蝶珍的面容,道:〃从前的你像只凤凰,光彩迷人,成绩又好,能配得上你的人真的不多,而你总是专注在郑哲希身上……”
他眼里露出无可奈何,〃初一的那会儿是我怂恿他去问你是否喜欢他,你的回答令我满意,只是后来还是不尽如人意,在海南的那个时候,你们就公开了关系。”
余蝶珍啄了一口咖啡,低眸不语,动作轻得似名媛淑女。林喆有些失望,又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你,即使后来交过了好几个女朋友,也不如你。”
余蝶珍只感到黑咖啡的苦涩。林喆缠着自己好几个月了,刚开始是替女朋友的狗治病,病好后就变成正大光明地追,害她被那个女生骂成小三。
〃林喆,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你吗?〃余蝶珍一口将黑咖啡喝完,苦到酸,而她边说边从手袋中拿出钱包,〃因为你永远比不过郑哲希。〃钱放在了桌上。
无论是才德,抑或是勇气。
余蝶珍快步走出咖啡馆,刚开门的一刹那热气让她模糊了双眼,林喆在身后追着她,她也加快了脚步在人行道上快走,方向不知。林喆没有跑过来拉自己,而是在身后大声说道:〃对!郑哲希知道我喜欢你,但他还是去追你,而且一追就是六年!”
声音如同一只野兽,疯狂地将你收好埋入深处的回忆挖出来,犹如掏出血淋淋的心脏,暴露于现实,让它氧化。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与郑哲希已经没有见过面五年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没有来过一次同学聚会,没有再出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切一切的信誓旦旦,都只比泡沫更易破裂。
回忆可以致死,誓言只是折言。
引子谁惊艳了你的时光2
走过一座又一座对自己而言崭新的城市,才愕然发现找不见旧时的少年。青春从遇见他们之时就已经开始。草坡,蝶舞,街灯,海蓝。她庆幸自己曾拥有过那么美的年少时光,两个少年,两段不一样的美好。
不知他们是否还爱着白色。
出租车停在了诊所前,她前去开锁。进去后,又拉下了卷帘门。金毛被惊醒,发出了疑惑地呜咽声。余蝶珍没有开灯,一路跌跌撞撞摸索着进到了诊所的内房,那里是她居住的地方,布置简单,但应有尽有。
空调被打开,她换了一件宽松的衣服,跌入床中,抱住枕头,呆滞地望着天花板。眼泪无声,滑进耳中,痒了。
越思念一个人,便越记不清他的模样。她甚至连他的声音都忘却了,只等待又重新见他让他的声音把记忆唤醒。
她梦见自己变成一直蝶,跟在一个衣沾有淡绿草汁的少年身后,她看见不清他的脸,只知道他在笑着,少年在草坡上奔跑,惊起漫山的蝴蝶,她跟随着他,忽然,她看不见了少年的身影,身上很冷,无力起飞,她感到自己从高空跌落,加速加速加速,最终落入一双温暖的手中。
惊艳了时光。
余蝶珍又来到昨日林喆带她去的咖啡馆,那里的安静让她感到舒心。
直到他看见穿着休闲服的他,才对这里产生了恐惧。
凌少杰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上次见面是余蝶珍与江秀贤去发廊洗头。他窘迫地为余蝶珍揉搓着长发,连泡沫都进了眼。
她骂他,外出打工这么多年,竟连一些成就都没有。他苦苦向她借钱,之后便消失不见,钱也没有还。
凌少杰坐在了她的对面,稚气的脸早已在浅浅的胡渣中离去,那微笑更是习惯性的官方微笑,他看着余蝶珍,道:〃借的钱我会还,一会儿让人打到你的卡里,还有三年来的利息也补回去。”
那种千帆过尽老成的语气,余蝶珍不知他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只是她对他没有一点的好感可言了。这样安谧的咖啡馆的主人是他,所以没有刺鼻的各种花香味,而是浓郁纯朴的咖啡香。
可那已不是她回忆中身上有青草香的少年了,取而代之,是刺鼻的烟味。他清澈得黑眸变成了浑浊的棕色。余蝶珍道:〃我不需要你还钱,因为那是让你愧疚一辈子的东西。”
〃哦,是吗?〃凌少杰轻笑,勾起轻蔑的嘴角,〃我可听说你当着宠物医生。”
余蝶珍有些恼怒,说:〃可我也不缺钱。”
凌少杰看着她生气的表情,轻笑着从上衣胸前那个口袋中拿出一个红色的心形,打开,里面是银闪闪的戒指,〃我是来履行诺言的。昨天你的出现真令我震惊,所以我临时准备了这个没什么价值的银戒指。”
余蝶珍冷笑道:〃我已经不需要了。我死过一次,是因为太信你说的。”
水浸之痛似乎还折磨着她,之后的她只要闭起眼就感觉不能呼吸,医生说过是强迫症,可以医好,只是她发现自己好不了了,她害怕满满的水,害怕水哪一天又会把自己吞噬。
凌少杰皱起眉头表示不满,站起身来,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使她抬头望着自己,余蝶珍一惊,向后缩,却被他更用力捏住了。
〃以前我没钱,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敢做,后来我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只要有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到。现在我有钱了,你为什么不留在我身边?”
余蝶珍死命摇头。她哭了,不是他说得不对,而是她发现凌少杰已经不是她喜欢过的少年。
利益把他的双眼蒙蔽了,侵蚀他的心,麻痹他的魂。如果他换一个容貌,或许余蝶珍也认不出来是他了。
凌少杰见到她的眼泪,突然将她抱起来,吻她,即使余蝶珍反抗的时候咬出了血,满嘴都是血腥味,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吻她,余蝶珍跪在桌上,打翻了咖啡,周围满是唏嘘,耳边只有聒噪,她反抗不得,他力气太大。
凌少杰忘我地吻着,脸蹭到她的泪水也不顾。因为这也是少时的他所不敢做的一件事,是金钱给了他勇气。
余蝶珍累了。她恨自己的力量不够,不足以给他一巴掌。
或许是那张脸让她下不了手。
凌少杰终于松开了她,抓住她的手臂。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