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老是做噩梦,有时候自己都被梦境吓醒。而且,他觉得自己好象有梦游症。比如说昨天晚上他是快12点离开酒店的,但到了2点才到家。从酒店到他家的路不过15分钟,但这么长的时间他到哪去了?他真的不记得了。
还有,他连上周干过什么事,有时候也记不起来了,脑子经常出现一片空白,有时候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这种可怕的经历他从十几岁的时候就发生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父母就说他有梦游症,还带他找专家看过,吃了很多药,后来就好了。到大学快毕业那年似乎又出现了。但他再没对父母说。而父母知道他的学习成绩不错,身体还好,就没想到别的。他毕业后,先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几年,后来接手了父亲的酒店。大概3年前,这种毛病又发作了。只是没有像现在这么频繁。最近几乎是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白天都会有几小时的失忆。经常不知道自己一天中有几个小时干什么了,这几个小时就是空白。所以,他不敢对妻子说。
这件事他没敢告诉任何人,怕别人大惊小怪。最近他总是失眠,从12点躺下后,辗转反侧,直到凌晨3点都睡不着。有好几次,他看妻子睡了就爬起来到沙发上看书。
他认为,自己现在之所以频繁做噩梦的原因就是为了这家酒店。在父亲交给他的时候,生意还不错。但到他手里,没几年,就开始亏损。先是市政公司在他的酒店门前修路,门前挖得乱七八糟,尘土飞扬,哪还有人愿意到这里吃饭?这样的状态持续了8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路修好了,生意没好几个月,非典又开始了。门可罗雀。偌大的大厅,一个人都没有。有很多时候,坐在餐桌上吃饭的是他的员工。他经常想,应该在修路的时候,就把餐厅盘出去就好了,现在是不断地在往窟窿里扔钱。而且,这个窟窿是无底洞,眼见得这洞越来越大了。
现在,他决定要将酒店出手了。
他没有告诉文眯,他在2个月前就开始打广告出售酒店了。她不想让妻子知道的原因是,如果她知道了,就会每天问:是不是有人要?你打了广告吗?这样频繁地问一个问题会让他心更烦。
前天,一个朋友打过来电话说,一个叫来国华的人想要买酒店。这个人曾经在北京经营过一家3星级酒店。现在他把酒店卖了,手里有资金,看到了竹林镇的发展潜力,他想来这里重新开一家酒店。因为他听说,金州市政府即将搬迁,而这里就是未来的市中心,所以,他瞄准了大头的酒店,
大头想,如果把酒店卖掉,我就没有心理压力了,精神就会好很多,可能噩梦也会离我而去。
“大头,你怎么一直拿着杯子站在那,你是要水还是要茶?”文眯笑着问他,她看他的样子很可笑,像个傻瓜。
“我要杯茶。”他知道文眯有很多时候不喜欢他的表现,但在外人面前,却给他很留面子。
文眯长得很漂亮。在朋友面前,让大头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哪怕文眯早上起来,没有梳洗,头发乱蓬蓬的,眼屎还挂在眼角,大头仍然觉得她漂亮。当文眯刚洗过澡从卫生间出来,脸上红扑扑的,粉白的肌肤,光滑的胳膊上还挂着水珠,眼睛色迷迷地看着他。文眯的样子绝不亚于贵妃出浴。她的真丝睡袍敞开着,露出两个像兔子般颤动的乳峰,粉红色的乳头就像兔子的眼睛盯着他,这时,他看她简直看呆了!他恨不得马上扑上去啃两口。
他望着妻子,然后对着她的脸亲了一下。
文眯娇哂地推了他一把,笑着说:“这是你真实的感情流露。你说,你有多长时间没对我这样亲热了?”
他说:“是的,我这段时间压力太大了,酒店一直亏损,我都快崩溃了。现在正好有个买家,人家给我的价钱也不错。”大头打算把酒店即将出手的消息告诉她。
“太好了!”文眯跳起来一把搂住丈夫,“这样,能把酒店的本钱收回来吗?”
“看最后谈成的情况了,如果能把本钱收回一大半就不错了。”大头知道,对方不会出太高的价。因为来国华到酒店去考察的那天,正是吃午饭的时间,酒店的客人寥寥无几。
“那你把酒店卖掉后,把这里的房子也卖掉。你答应我,咱们到海南去买一套房子。”
“好呀,我也想离开这里了。”大头说,他想,即使你不说,我也该走了。
他问妻子:“你还记得今天柳絮的悼念仪式吗?完了之后咱们早点走。”
妻子点头说:“怎么会忘?不是完了之后还要接受警察的询问吗?”
大头考虑,参加完仪式,还要到柳絮家吃午饭。然后就是接受警方的询问了。从柳絮失踪后,他没有再踏进柳絮的家门。
他在不停地想这样的场景,他只记得那天的patty晚会,晚会后的事他就记不得了。他到底去干什么了?他挠了挠头,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他还记得,第二天早上他洗澡的时候,满身的污秽,两手、牛仔裤和t恤上都是污渍,他只能记得起这些。
对了,本来他想在第二天早上收拾一下后院的。他自言自语地说:“好,等到警察问的时候,就这么说。”
那边换衣服的文眯听到他说的话,连忙问他在说什么,他回答说没什么。然后就把衣服穿好,等着妻子化妆。等仪式完了警察问我时,我就这样告诉他们。他还在这样想。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转世杀手(长篇连载)(29)
她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职业裙装。林达想,幸亏自己将衣服先带过来了,要不在这种特殊的场合,穿的太随便了会让柳絮的父母认为她对其女儿的悼念仪式太不重视了。
她看了一眼吴思理。上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着一件夹克衫。今天他穿的也是那么正式。一身深灰色的西装,里面白色的衬衣,系一条黑色的领带,他和自己裙装的颜色倒很搭配。林达庆幸自己穿对了。吴思理穿着一套藏兰色的西装,里面穿着白衬衣。衬衣上打了一条浅兰色的领带。这套装扮应该很适合参加正式场合。
“你今天看起来真漂亮!”吴思理看着林达身上透出的高雅气质,小声地赞叹道。“我想,咱们今天的穿着适合到任何场合。”吴思理接着说。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再说,你穿得像新郎官一样。”林达笑着回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