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_我带你回家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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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2 / 2)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终于忍无可忍,重重的咳了一声。

鱼沫依依不舍的跟没时间小姐说:“boss狂化ing,晚上再倾。”然后意犹未尽的收了线。

莫斯:“……”

这真的是那个孤僻又面瘫的少女么?还是八卦面前,孤僻也变八婆?

鱼沫八卦完,神清气爽的坐到莫斯面前,一脸乖巧状:“boss大人,您继续。”

莫斯:“……”

鱼沫笑眯眯。

莫斯盯着眼前笑容浅浅的女孩,隐隐觉得她跟以前不同了,但哪里不同了,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得咳了两声继续道:“其实我一早猜到你不会选第一种,所以我已经先帮你报名了supper的比赛。这周末,咱就踢馆去,吓死那帮跑音跑的爹不理娘不踩的孙子!”

鱼沫:“……”

莫斯似乎也注意到了鱼沫有点抽搐的表情,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咳咳……最近看多了特种兵小说……怎么样,老板我刚才是不是特爷们。”

鱼沫:“……boss大人,你是女王受的命,就别想着翻身娇受把攻做了。觉悟吧!”

莫斯:“……”

莫斯很明智的没有要求鱼沫科普他“女王受”为何物。

近几年来,选秀节目大热。而spper又是其中最有人气和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不仅海选地点遍及整个亚洲,评委整容也是同时期的其他选秀节目所无法比肩的。他们是由当今乐坛最负有盛名的词人,作曲家,制作人加唱片界三巨头的老板们组成的。前三甲可以有评委席上那些优秀的词曲人为之量身定作专辑。冠军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一百万奖金。而supper每一届的冠军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现下最当红得乐坛新星。

至于莫斯说的踢馆,是指supper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已经选出了前十强后,每周都会安排一位神秘人物来踢馆。被踢馆这挑中的选手必须应战。失败者将和当晚被待定的选手进行pk。胜者继续比赛,失败者回酒吧驻唱。或有形象佳,运气又不错的,会被选去演偶像剧。

周末就这么在苦逼上班族们的热烈期盼下慢悠悠的晃着它销魂的小身子板飘来了。

周末晚九点的时候,莫斯带鱼沫来到了supper比赛现场的后台,刚巧赶上最后一位选表演。她演唱的是鱼沫挺欣赏的一位香港女歌手的歌——《劳斯莱斯》,词是她最爱的一位香港词人黄伟文先生所写。歌词采用记叙的形式描写了一对同窗好友,因为朝夕相伴而变成情侣却为世人所不容的故事。

“明明绝配,犯众憎便放开”鱼沫当初爱煞了这句。

这位选手一没走调,二来发音也算纯正,但是却全无感情可言,听得鱼沫不由眉心一皱。莫斯叹息一声,看来这位选手要悲剧了。

果然,主持人让鱼沫挑选对手时,鱼沫想都没想的就选了刚才那位唱粤语歌的女选手。那位女选手叫孙芳龄,据说年方十八,但是站在鱼沫这loli面前,愣给比成了三十八岁的大妈。明明长相老成,偏生还要穿了一身粉装嫩。

孙大妈一看鱼沫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不由妒火中烧,悍然应战。

然后,她就真的如莫斯所言一般——彻底杯具了:

鱼沫选的歌依旧是那首《劳斯莱斯》,而孙大妈却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的选了一首完全不适合她音色的香港某妖孽男歌手的歌。

结果可想而知,鱼沫满分通过,大妈轻飘飘掠过及格线。

点评的时候,所有的评委都对鱼沫称赞有加,除了那位现乐坛最享大牌的词人之一的顾飞。他没有点评,只是对着鱼沫哼了一句歌:“尘世眼中,你我未能合衬。似我坏名誉,你仍然吸引。”哼完又冲着孙大妈叹息一声:“孙芳龄,你该用《再见露丝玛丽》迎战的。”

孙芳龄:“啊?”一脸茫然。

鱼沫和顾飞会心一笑。

所以说,赛前不做功课的选手不是好选手。

这一周,鱼沫完胜。

比赛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她接到了沈惜时的电话:“亲爱的,你太给我长脸了,爷爱死你了!”

鱼沫很是淡定的回道:“恩,准了!晚上把自己洗干净,过来侍寝吧!”

沈惜时:“喳!”

鱼沫:“……爱妃,你什么时候变太监了?”

沈惜时:“搞基搞习惯了。”

鱼沫:“……”

莫斯:“……”

鱼沫跟没时间小姐打电话一向喜欢开免提,boss大人表示很无奈。

第二周,鱼沫挑战了一个台语歌手。一首《花若离枝》唱哭了所有评委,再次满分通过。其中两位评委甚至激动的表示,要帮鱼沫写歌。鱼沫受宠若惊,莫斯却笑的一脸奸相,仿佛一切皆在他预料之中。

第三周,莫斯让鱼沫选了首英文歌。鱼沫自己倒是无所谓的,虽然她不太明白为什么boss大人让她一周换一种语种。不过,也蛮好玩的。所以,这周她选了一个擅长唱英文歌的选手pk。

那位选手叫李大卫,本来被鱼沫选到时,心里还有点发怵。毕竟连着两周,鱼沫都是每p必胜,且都是惊悚的满分通过,在场的选手都表示压力山大,人人都祈祷着自己不要被选中,李大卫自然也是一样。所以当他看到那小姑娘面无表情的喊出自己的名字时,差点就想跳起来问候鱼沫的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