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一样。
拼了命就没有命了。
可是到了这地步,明充尔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许才能保住性命。
一个人拼命的时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还要不了别人的命?
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在拼命?
当“独行狼”舞着双斧,使他全身犹如两朵开得极大极盛极亮极厉的斧花之际,其他保护朱仙震的十几名仆从护院,也一齐执着兵刃,红了眼,嘶喊着,杀了出去。
他们也要跟那剑手拼命。
因为对方不让他们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对方的命。
这时,苍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闪电。
屋里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剑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这种:不拼命就得丧命的时际。
有时候你并不想要对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对方丧失性命。
当然,真的用刀剑拳脚拼搏的时候,也许并不太多,但用智谋、诬陷、钱财、名权、利禄等方式转折使人全斲丧了活命的机会,却在这世间时时都在发生着,常常都在发生着的。
只不过,有时是在商场,有时是在政界,有人明着干,有人暗中来,有的人笑着出手,有人骂着出招,有的人打着正义的旗号、法统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着就要拼命,不管读书、从商、当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给淘汰,让人奴役。
连出家剃度的僧侣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当个烧饭砍柴的杂役沙弥,就别说别行别业了。
只不过,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拼命,更明刀明枪、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这“青华别府”朱系世家里的这一刻,这些人杀红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显一些而已。
孙青霞,身高:六尺三,剑长七尺三,外号:朝天一剑。
他从十三岁开始杀人,杀到三十岁那一年,没有人知道他杀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华别府”那一场拼命的结果是:
死。
明充尔以及那一干保护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护院们,无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孙青霞的剑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剑也越来越清亮。
电光乍闪。
剑芒更厉。
这是一把好剑。
“你们付出的代价就是:死。”孙青霞也这么说了,“这是把好剑,拿来杀他们太可惜了。”
他对早已唬得脸无人色的朱仙震说:“用来杀你,还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剑,跪了下来,向他“冬冬冬”的叩了几个响头,哭着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杀我?能不能饶我狗命?”
孙青霞笑了。
他剑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弹了弹他的剑。
嗡的一声。
清脆好听。
他向他的剑吹了一口气,然后耐心等水气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飞入鬓的眉。
锐若飞星的眼。
他淡声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时,我却听不到这句话。”
然后他说:“俟我的剑光重新回复清明之时,我就要你的命。”
他补充说:“你放心,我的剑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镜,也一向清亮如镜。”
只听哗啦啦连声密响,雨,开始倾盆而下。
“青华别府”惨案很快就传了开来,沸沸荡荡。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厉月的公子死了。
这是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来也是剑术上有名的高手,而且还是“东南石塌天”陈沙河的爱徒,“南面王”朱厉月的儿子!
况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护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丧命。
其中,连同“混天猴”金不闻、“独行狼”明充尔也未能幸免。
谁都知道,这一猴一狼,都是“老张飞”查叫天的徒弟。
谁敢杀他们?
──孙青霞。
几人下的手?
──只一人:孙青霞。
有无目击证人?
──没有。但已不需要。
因为现场有人用剑刻上几个字:
──杀人者:孙青霞。
纵横…第二回夜夜焚烧他名字的女人
剑之决断在于利。
剑之神采在于光。
剑之要诀在于快。
剑之意义在于杀掉他的对手与敌人。
这也是孙青霞的用剑之道。
朱厉月恨孙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入膏肓。
他说道:“谁替我杀了孙青霞,我就让他当应奉局之督运使,并赏他半座太真阁。”
应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捞的部门,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种奇花异石、珍宝巧物,献给皇帝,在转运过程中,大可广征役夫,极尽搜求,任凭劫取。
谁担了这个官职,谁就大富大贵。
至于“太真阁”,那是用来招待迎迓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规而侈后观,极致奢华,馆舍尤精,乃穷数万民役费七年建成。谁能拥有太真阁,如同坐拥一座城池。
这还不够,半年之后,朱厉月见派出去杀孙青霞的高手已前后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赐十万两黄金。”
──注意:是黄金,不是银子。
这时际,东南大局,虽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厉月却随手出得起这个价钱。
因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勔'注一'的弟弟。
以朱勔的势力,雄踞东南,极尽搜刮,独霸一方,坐拥巨富,江浙无比。朱厉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动辄广征役夫,募资数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