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_给理想一点时间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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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1)

惜的东西,而家谱不仅能满足你对回忆和好奇的要求,说再玄一点,它更是一部记录你自己灵魂来源与传承的家族史。即使我们的祖上并不出色,也并不妨碍我们对他们的追想、热爱与尊敬。

失去了家族史的人是不幸的,我也是其中一个。

爷爷死的那年,我爸爸才7岁,我大伯当时28岁,作为国民党政权的一个粮食局小科长,正在交代问题。我三伯17岁,在读高中,是他将爷爷收殓。但现在已经记不得爷爷葬在何处,也许在如今犍为县某个商业步行街的店铺下面,但我更愿意想象爷爷长眠在某个街心花园下面,或者广场的喷水池下面。

有年国庆,三伯一家从重庆回五通桥,一起去犍为看看,我跟去,想找一下关于自己祖上的蛛丝马迹。坐了1小时的汽车,看了犍为文庙(很雄大,川南最大的文庙之一,大伯、三伯等人曾在里面读小学),吃了顿豆花饭,雨下起来,一行老小匆忙返回。我什么也没找到,一个字都写不进家谱,很是失望。

爷爷之死,我听到过三个版本。

一个是爸爸的说法,转听自大伯,说爷爷在1948年不知识时务地考上“世纪末”的县长培训班,结果当了1年的福乐县(小县,只当现在一个镇那么大)县长,就被清算了。我不能理解,爷爷以前教私塾,几亩薄田,诗书传家,没什么不良记录,也没什么势力,仅仅一年的“失节”,何以就会掉脑袋?

另一个是三伯说的,当时军管会一头头看上了二嬢,但她拒绝了,远上北京读大学,这个头头恼羞成怒,就把爷爷抓来关了半年,然后杀掉泄愤。做不了女婿,就做刽子手,这也太异质思维了吧?我仍不能理解。

最后一个是大堂哥说的,转听自他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大伯娘,说是当时奶奶的弟弟在犍为做生意,得罪了人,爷爷帮他的忙,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被陷害致死。这个版本也有疑点,阿婆的弟弟并没有送命,为何一个仅仅帮忙的人要被判死刑?大伯娘的话常常有点悬,2003年她过85岁的生日,但是2004年她就过上了93岁的生日,说是其实比大伯大十岁(以前的说法是她比大伯大三岁),怕家里知道,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就天长地久地隐瞒了年纪。

现在,综合来想,我宁肯相信自己的一个猜测,从老爸的性格和我自己的脾气来看,如果性格也流传有序的话,那么爷爷的脾气一定也古怪、易怒,像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可能爆发。他一定得罪过不少人,尤其是小人,因为他疾恶如仇的性格在我老爸身上保留得非常清澈。而在那改朝换代的时间里,小人很容易窜到一个得意的位置,上下其手,大报其仇。

再不可能回来一个长辈,告诉我爷爷的真正死因。爷爷不是名人也非要人,只是一个还算有学问有性格的旧知识分子。这样的人死去了史书上不会有记载(我翻检过大量相关地方志和地方文史资料选辑),当时的报刊上也不可能有深度报道,到最后民间再没人记得。

爷爷没有经过公开审判,就在一个晚上被拉到野外枪毙,时间是1951年4月1日。那一年,全国类似的执刑还有数十百万。死者的子孙,有的也许和我一样,在苦苦追查自己爷爷的死因,但大多数人,早就失去了探究的热情,他们宁肯兴高采烈地讨论三流明星自杀的新闻,也不会关心自己爷爷为什么无辜或有辜地死去。

五性史有趣资料之六:怎么评价潘金莲(2011…07…2410:48:28)转载

标签:杂谈

潘金莲是一个由婚外情导致杀夫的女人,围绕着她总是争议不断。争论的焦点是她的婚外情有没有反封建的意义:“川剧《潘金莲》上演后,从南到北,场场爆满。休息室里议论纷纷,座谈会上争着发言。全国近四十家报刊发表评论,褒贬不一。‘导致杀夫悲剧(注意:潘金莲的不幸与沉沦不是悲剧!)的祸因,并不在于这种婚姻本身,而在于潘金莲本人的内在因素’,这意思就是:潘金莲理应与武大郎白头偕老,只因她生性淫荡,方导致家庭的破裂和犯罪。一位同志认为这场家庭悲剧是‘第三者’西门庆造成的。北京的一些剧作家认为,剧的主线通过潘金莲的沉沦与堕落,指明整个封建社会、一套封建礼教逼使妇女犯罪。上海的评论家胡伟民同志说:‘《潘》剧不仅是对施耐庵的挑战,而且是对整个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封建糟粕的挑战。’《潘》剧的观众正是有鉴于此,才高度评价了《潘》剧的进步作用的。但是,尽管《潘》剧是反对封建婚姻而不是否定一切婚姻,是谴责而不是宣扬淫乱,仍然有个别评论家担心它会‘对现在的家庭伦理道德带来冲击’。那么,这种极易受到进步思想冲击的‘家庭伦理道德’属于什么性质,不是很值得怀疑吗?”(刘宾雁:刺向封建幽灵的利剑——评川剧《潘金莲》,《人民日报》1986。07。14)

战,她成了反对封建礼教的英雄。她既不是坏人,做的也不是坏事。我认为还是第二种立场最公允,因为第一种立场忽略了潘金莲犯婚外恋错误的制度因素,如果她当初能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她绝不会选武大郎;如果她能自由离婚,她也许不会去搞婚外恋并且杀夫。第三种立场夸大了不同制度中婚姻道德的差异,换言之,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婚外恋都是坏事,不能认为在现代社会婚外恋是坏事,在传统社会中婚外恋因为反传统就成了好事,搞婚外恋就成了挑战传统婚姻制度的反抗,搞婚外恋的人就成了反传统的英雄。一个女人被强行派给不般配的男人作妻子,于是搞了婚外恋,并且杀了丈夫。这种行为该如何评价呢?应当分几个层次来分析:

首先,杀人是犯罪,这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都是不允许的,不可以说在现代社会杀人是犯罪,在传统社会杀人就不是犯罪。

其次,潘金莲的婚外恋从来都是只被痛骂(小说作者的态度),被惩罚(武松杀掉奸妇嫂子)的,但是评价潘金莲的婚外恋有三种不同的立场:

德’属于什么性质,不是很值得怀疑吗?”(刘宾雁:刺向封建幽灵的利剑——评川剧《潘金莲》,《人民日报》1986。07。14)一个女人被强行派给不般配的男人作妻子,于是搞了婚外恋,并且杀了丈夫。这种行为该如何评价呢?应当分几个层次来分析:首先,杀人是犯罪,这在什么性质的社会都是不允许的,不可以说在现代社会杀人是犯罪,在传统社会杀人就不是犯罪。其次,潘金莲的婚外恋从来都是只被痛骂(小说作者的态度),被惩罚(武松杀掉奸妇嫂子)的,但是评价潘金莲的婚外恋有三种不同的立场:第一种立场是作者的立场和武松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坏人,做的是坏事,无可同情之处,只能处死并遗臭万年。第二种立场是《潘》剧作者的立场和上文作者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有可同情之处,那就是结婚的不自由和离婚的不自由,不是她人坏,而是制度坏,她虽然做了婚外恋这样的坏事,但是并不会仅仅因为婚外恋就成为坏人。所以她的行为值得同情。第三种立场是反封建立场,从这个立场出发,潘金莲除了不该杀人之外,她的婚外恋是对封建婚姻关系的挑第一种立场是作者的立场和武松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坏人,做的是坏事,无可同情之处,只能处死并遗臭万年。

第二种立场是《潘》剧作者的立场和上文作者的立场,认为潘金莲有可同情之处,那就是结婚的不自由和离婚的不自由,不是她人坏,而是制度坏,她虽然做了婚外恋这样的坏事,但是并不会仅仅因为婚外恋就成为坏人。所以她的行为值得同情。

第三种立场是反封建立场,从这个立场出发,潘金莲除了不该杀人之外,她的婚外恋是对封建婚姻关系的挑战,她成了反对封建礼教的英雄。她既不是坏人,做的也不是坏事。

我认为还是第二种立场最公允,因为第一种立场忽略了潘金莲犯婚外恋错误的制度因素,如果她当初能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她绝不会选武大郎;如果她能自由离婚,她也许不会去搞婚外恋并且杀夫。第三种立场夸大了不同制度中婚姻道德的差异,换言之,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婚外恋都是坏事,不能认为在现代社会婚外恋是坏事,在传统社会中婚外恋因为反传统就成了好事,搞婚外恋就成了挑战传统婚姻制度的反抗,搞婚外恋的人就成了反传统的英雄。

来源:(http://blog。。cn/s/blog_473d53360102dskn)…性史有趣资料之六:怎么评价潘金莲_李银河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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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慈母与荡妇:女性偶像的黄昏

人类母亲偶像的通常有三种使命:生命的赋予者、对生命的呵护(母爱)以及对人间苦难的拯救。观世音菩萨就是如此,她对华夏民族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佛陀,如同圣母玛利亚超越了耶稣。这位东亚母亲是拯救苦难和鼓励生殖的首席救星,她响应着男权社会发出的最热烈古怪的呼声。有许多证据表明,正是东传的耶稣故事成为远东地区观音形象的母本。这位仁慈的拯救者最初是个身穿白袍的男性,而后才逐渐变性,转型为华夏社会的伟大母亲。

与此相对的妈祖则是海洋社会的偶像,在她的命名里,包含着“所有妈妈的祖先”或“第一个妈妈”的语义。她居住在自己的庙宇里(有时也在佛寺和道观中安身),并在华语地区受到广泛祭祀。妈祖拥有色彩艳丽的偶像,却拒绝提供独立的僧侣、仪典、经文和教义。这完全符合民间母亲宗教的基本特征:停留在情感和经验的层面,保持着单纯天真的容貌,并且拒绝向过于思辨的神学升华。

对妈祖大规模崇拜的香火,是由明朝太监郑和所点燃的,而其精神动力则来自他的孤苦童年。郑和早年丧失双亲,为此,他毕生都在寻找母亲的代码,并执意要为其打造最富丽堂皇的神殿。据福建沿海的民间传说称,郑和在建造妈祖庙时曾见到一位乞丐老妪,容貌酷似他的母亲。他为此收养了她,并专门建造了一幢云南风格的木楼“母亲楼”供其居住。该楼直到上世纪30年代才轰然倒塌,被历史的尘土所吞没。这是妈祖的另一个人间影像,她佐证了母亲偶像的非凡意义:只有她才能慰藉受难者的孤寂灵魂。

观音和妈祖就这样平分了大陆和海洋的地理空间。她们是高贵的呵护者、所有中国男人的母亲和民间关爱的最高代表。这是传统社会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遗产。在那些苦难迭起的岁月里,她们坐在香火缭绕的大殿,永恒守望着中国人的芸芸众生。

但在她们身后,近现代中国并未产生新的母亲偶像。观音和妈祖闭合了新母亲偶像的创造机制。中华民国制造过“总统夫人”的偶像,她在美国国会的演讲一度成为传奇。此后,红色意识形态系统又推出的“国母”和“大姐”等新阶级贵妇群像,指望她们能够成为道德楷模。与此同时,救火女英雄向秀丽、内战女英雄刘胡兰,以及劳动模范郝建秀等等,从更为平凡的角度,汇入了女性偶像的炽热队伍。“文革”之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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