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_沉重的肉身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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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 / 1)

这爱情是找不到的,它转眼即逝。爱情不是找到的,它并不在人生中的某个地点可以让人去找。人们只可能在生活中偶然撞见爱情——相反的情形也极有可能:终身撞不见爱情。婚姻就不是这样,它不断地作为一种人性的、社会的要求出现在一个人一生中的某个地点,如果要找婚姻,是可以找到的。卡夫卡完全了解(通过自己的父母)婚姻的日常性:“结婚、建立一个家庭,接受来到世上的所有孩子,在这个不保险的世界上抚养他们,甚至领他们走一阵子……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帮助,生儿育女恰如其分……”卡夫卡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一个人来说也相当艰难。婚姻生活往往不是人们做到的,而是“发生”在人们身上的。无论如何,卡夫卡订婚不是出于爱情,也不是为了爱情。既然如此,卡夫卡为什么要订婚?对卡夫卡这种心性过于敏感的男人来说,订婚和解除婚约都不是随意的小事,而是个人的形而上学大事。一个作家的文字有两种:公共性的(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和私人性的(并非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卡夫卡有两种文字说到自己的婚事:发表的《诉讼》是公共性的,写给父亲的信和写给菲莉斯的信就是私人性的了。在写给父亲的长信中,卡夫卡用好几页谈论自己婚事的篇幅来结束自己与父亲的诉讼。简单说来,这场诉讼的主题是:父亲的教育带给卡夫卡“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性情,这是卡夫卡“私人的痛苦”,卡夫卡想通过婚姻克服这些性情,以为婚后就能与父亲“平起平坐”。但卡夫卡失败了:我为什么没有结婚呢?这也同其他问题一样,阻碍重重。生活就是让人不断地遇到障碍。最根本的、可惜同一些细琐的事情又毫无关联的障碍是:我在精神上显然是没有能力结婚的。这表现在,从我决定结婚那一刻起,就再也不能入睡,从早到晚,脑子总是乱哄哄的。我过的不再是一种生活,我对一切都感到绝望,束手无策,……虽然那些烦恼像蛆虫一样啃噬着尸体,但给了我更为致命打击的是其他东西,是恐惧、虚弱、自卑所造成的普遍的压力。写作成为卡夫卡在与父亲的争斗中最终获胜的唯一保障。写小说对于卡夫卡来说,是自己平生的呼吸,编织故事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本身。但直到解除婚约之前,婚姻和写作对于卡夫卡在如下意义上同等重要:两者都是卡夫卡把自己从父亲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生命性情中解救出来的努力。这种生命性情是潮湿的雾霭,使卡夫卡在生活中吸进身体的大多是水分,而非氧气,以至于时常窒息得发昏。写作和结婚是卡夫卡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的自救行动。在给父亲的信中,卡夫卡明确承认:“事实上,我要结婚的尝试是为拯救自己而做的最出色、最有成功希望的努力”。于是,卡夫卡的婚事与他讲故事在生存上就具有同等的意义了。既然结婚只是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为了同父亲带给自己的性情搏斗,而不是为了爱情,菲莉斯是否漂亮就无关紧要了。可是,卡夫卡发现,婚事与讲故事是两种相当不同的生存方式。前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需要一个女性的她者,后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排斥任何一个他者。这两种行为制造出来的人工氧气是不同的,而两种氧气都是卡夫卡需要的。同菲莉斯两次订婚、两次解约期间,卡夫卡给菲莉斯写过好几百封信(仅眼下经人整理出来发表了的就有五百多封)。写这么多的信,说明卡夫卡不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他的生命需要叙述,也需要倾听自己叙述的人。写这么多信,也表明卡夫卡在是否要结婚这件事上,费了不少心思。卡夫卡解除婚约,显然与他自制另一种人工氧气的生活需要有关。在给菲莉斯的信中,卡夫卡写道:我的生活在根本上无论现在或过去,历来都是由写作的尝试所构成,……倘若我不写,我便等于是瘫在地上,只有被清扫掉的份。我与写作的关系和我与人的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它们建立在我的本质中,而不是暂时状况。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可能把死人从坟墓中拉出来一样,也不可能在夜里把我从写字台边拉开。给未婚妻写信说,自己的美好生活想象是做一个“孤独的死人”,不是好奇怪吗?的确如此。不过,对于卡夫卡来说,不仅不奇怪,而且是十分认真的生命问题:他需要的妻子可以不漂亮、可以与她没有什么共同的情趣,却不可以让他无法写作。为了写作,孤单是必要的。为了写作,卡夫卡想做“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他找妻子的尺度因此不是两厢情愿,而是这个女人是否能承受一个“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于是,我们就读到了卡夫卡写给菲莉斯的那几封讨论“孤独的死人”是否可能有婚姻生活的信。其中一封信中卡夫卡对自己的未婚妻说,他平生只想呆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窖的尽头,每天足不出窖。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最好是自己的妻子——把饭送到地窖口。那样的话,他就会写出令自己称心如意的小说,为自己制造出纯净的氧气。写作和吃饭——更不要说上厕所,夫妻还是可以各行其事的。但如果夜里俩人不睡在一起,结为夫妻可能就没有必要了。仅仅为了有人送饭,并不非要有一位妻子不可。妻子构成一种生活的情调、一种生命的空气:共同生活中相互逗趣、相亲、缠绵、搀扶的空气,与孤独地喃喃叙事的空气不同的空气。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每次订婚前,自己总是翻来覆去想好久。他肯定想到过,若与某个女人结为夫妻,是无法拒绝夜里睡在一起的。卡夫卡学过法律,他当然知道,拒绝与妻子睡在一起,做一男一女的俩人该做、只有一男一女的俩人才能做的事,妻子可以告到法院,让他吃官司。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卡夫卡只想点着灯看书——当然最好有一个女人依偎在身边,而这个女人(如果是自己的妻子)想与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怎么办?小心翼翼的卡夫卡非常细致、审慎,他要在订婚前先问清楚,如果发生这类情形,菲莉斯是什么态度。于是,就有了那封与菲莉斯讨论袁枚与其女友深夜夺灯的事的通信。如今只能看到卡夫卡留下的书信,菲莉斯的看法无从得知。不过,对我要讲的故事的主角来说,这已经够了。为什么袁枚在深夜时分要与女友、而不是妻子呆在一起?卡夫卡对菲莉斯写道:袁枚非常明智,这关系到夺灯的权利(可见卡夫卡多有法律意识!)有多大。女友意味着,这个女人不是时时都守在袁枚身边,她与袁枚度过的一夜只是“偶然的一夜”,与袁枚夺灯——熄灯做一男一女俩人应该做的事,只是想赢一次。“由于她长得美丽而又只想赢一次”,袁枚与她夺灯就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反而是一次逗趣,有“足够的欢乐”。如果是妻子,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妻子意味着时时都厮守在袁枚身边,夺灯的深夜“不是偶然的一夜,而是所有夜晚的一个例子,当然不仅仅是夜的例子,而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例子,这种生活是一场围绕那盏灯的斗争”。女友与妻子的不同,不仅是伦理关系的不同,重要的是权利不同:在夫妻关系中,作为丈夫——卡夫卡清楚得很——自己孤独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袁枚与女友没有婚姻契约关系,俩人的相处好像社会学家涂尔干说的有机连带,是情意的相契,无需法律上的契约来拉扯——兴许这里还可能出现爱情。没有契约,也就没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爱情与权利和义务毫不相干,所以,女友根本没有(也不必有)夺灯的权利、袁枚也没有(也无需有)必须允许夺灯的义务。这样,与女友夺灯才可能是俩人之间的欢乐游戏。至于妻子呢?就让卡夫卡害怕了:妻子有权利,卡夫卡有义务。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一个妻子则永远有理,她所要求的不是一个胜利,而是她的存在,这不是那个俯在书本上的男人能够给予她的,即使他只是整天整夜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除了妻子外别的什么都不想,他爱她甚于一切,但恰恰是以他天生的无能爱着她;即使如此也仍然无济于事。卡夫卡害怕结婚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他害怕妻子向他要求自己的存在,结婚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卡夫卡清楚,自己无力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否则,他自己的存在就被抹去了。卡夫卡也没有忘记对菲莉斯提到,孤独的“想看书来

卡夫卡为什么要同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订婚?

这样一个“孤独的死人”为什么又非要结婚呢?因为他也想女人,渴望有一个女人在自己身边,渴望她的爱抚。这种渴望的强烈程度可以从卡夫卡致友人的一封信中看出来:“我如此急切地需要一个人,希望她来爱抚我。所以,我昨天和一个妓女在旅馆里相会了。”与菲莉斯保持暧昧关系时,卡夫卡曾给菲莉斯写信说:“要是我能让你在我身边这张小沙发上坐下,拥有你,看着你的眼睛,那该多好。”既想孤独,又想有一个女人在身边,这就是卡夫卡的身体感觉的悖论。就在给菲莉斯写信说希望她能坐在自己身边的小沙发上的同时,卡夫卡却在日记中对自己写道:“我要不顾一切地得到孤寂,我只有我自己。”如何解决这个悖论?卡夫卡与菲莉斯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谈判,写了几百封信,不外乎尝试不仅要菲莉斯明白,而且接受,卡夫卡想要她的时候,就希望她在身边,不想要的时候,就要限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的权利。有的女人唯一的生命愿望就是要与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卡夫卡却有两个生命愿望:孤寂中的写作和与一个女人在一起,但这两个愿望不幸——卡夫卡觉得——是相互抵触的。大概很少有女人不认为,卡夫卡是一个过于自私的男人。不“自私”的含义,在一个女人那里指的是想着“我”、“毋忘我”,如卡夫卡说的“要求她的存在”——也许,菲莉斯真的在给卡夫卡的回信中说过他是个“自私”的男人。这差不多已经是一种道德上的归罪,对卡夫卡造成了心理压力。本来,卡夫卡要在孤独中编织故事,只是要摆脱父亲的教育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如今他感到也必须编织故事来摆脱未婚妻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诉讼》中的故事主角、银行高级职员k自觉到“我好像一直在找女人帮忙”,《城堡》中的故事主角、土地测量员k也如此。卡夫卡同菲莉斯保持长达两年的情人关系而且再次订婚,莫非是为了“找女人帮忙”?帮什么忙?这种自救行动为什么要把一个女人拉扯进来?为什么要“找女人帮忙”?无论如何,卡夫卡与菲莉斯两次订婚、两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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