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淡淡地笑了一下,主动说:“我频繁去外地,其实是去寻找我的妻子,5年前,她就失踪了,为了找她,我几乎扔掉了公司、散尽家财,我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在当地媒体发寻人启示,然后,我在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啊走啊,从不乘车,我希望某一天,我们会在异地的街上蓦然相遇,5年了……”
我的心里,突然有种说不上的滋味,失落,还有敬佩,在这个崇尚快餐式爱情的时代,这样执著专情的男人少得都像国宝一样珍贵了。
失落是因为,我的心里,已悄悄生了爱慕,而他,却心有所属。
我努力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和他说笑吃饭,他怔怔地看了我一会,说:“其实,很多人都说她与情人私奔了,也曾有很多朋友劝我去法院宣布她已死亡,这样我和她的婚姻也就解体了,可是,我不想那么做,我总觉得,我要法院宣布她死亡,就像是我亲手杀死了她一样,我想她活着,哪怕只是活在我的愿望里我的想像里。”
那个晚上,我们站在凄清的月光下告别,忧伤弥漫在他眼里浸泡在我心里。
很久很久,我们没再联系。
大约三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去法院了。然后又说:“你能不能出来陪我坐一会?”
那时,我正在周庄的迷楼上,俯瞰贯穿了周庄的那条碧绿色的小河,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过分激动,失手将墨镜掉进了河里。
我甚至没有片刻犹豫,就说了好吧。
收线后,我飞一样奔回旅馆,收拾行李,拦了一辆出租直奔上海虹桥机场,晚上六点三十,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正在挂外套的丁朝阳面前。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行李箱:“你要去外地?”
“不,我刚回来。”说着,我坐下,托了下巴望着他:“谢谢你为我接风。”
他显然猜到了什么,有些感动,转过来,在我身边,默默站了一会,就弯下腰,抱我,我没有挣扎,只是,将头埋在他的肩上,我流了泪,是看了曙光的幸福泪光。
我什么都没问,他亦没多说什么,每一次举杯,他的眼里,都有苍凉而会意的笑,而我的会意一笑,是盛满了幸福的。
饭后,他把我的行李箱塞进后备箱,什么都没问,就将我抱上车去,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男用香水味,车停在一幢公寓楼前,他指了天空说:“21层。”
我故做惊吓状:“我有恐高症。”
他拍拍胸口:“有我呢。”
我喜欢这种感觉,当女人内心羸弱,男人胸有成竹地拍拍胸口说有我呢,都会让女人生滋出托付一生的幸福依赖感,其实,无论多么坚强的女子,骨子里都是柔弱的,希望被男人主宰着,在男人带动下寻来的幸福,甜蜜感是会翻倍的。
那晚,丁朝阳让我踩着他的脚,一间一间地看他的房子,一间阔大的书房,满墙是书,以及一台电脑。卧室布置得简单而温馨,墙上,有几片很新的痕迹,是方形的,我盯着看了一会,想,应是他前妻的照片吧,想必,为了不让我心生尴尬或是别扭,在约我之前,他已将那些照片处理掉了。
我喜欢外表干练内心善于体察的男子,只有善良的人才善于体察。
一间屋子的门,锁着,丁朝阳没带我去看,它勾起了,我的怀疑,我的目光,几次在那扇门上留恋,心细如丝的丁朝阳却假装对我眼中的好奇视而不见。
他将我揽在怀里,用脚挑着我走来走去,边走边伏下头来吻我,暖热的手,在背上游走,胸罩的搭扣开了、浅粉色的亚麻小衫一点点褪下来,裙子被慢慢地提到颈上,像一片凋零的花瓣,从头上脱落,他的手,像一朵带有温度的云,在腰肢上,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得滑过滑过……
后来,他低低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寸一寸地吻过来,他的唇,那么柔软,将我暖得,渐渐难以自持……
我从未知道,原来,爱情是可以让身体飘飘欲仙的。
从那天开始,我很少回自己的家了,除非是回去拿些必要的东西,母亲与丁朝阳做过一次长谈之后,再也没有打电话追我回去。
丁朝阳是个让人心下踏实的男子,身材挺拔,相貌周正到让人联想起80年代的正派电影小生。
我每天写字,读书,看碟,夜晚,和他一起坠入神仙都羡慕的幸福,我有了他家的钥匙,他不在家时,我曾用那串钥匙去开那扇锁着的门,挨把钥匙试,都是徒劳。
当我读不进书,写不下字时,我就会望着那扇门苦思冥想,想它被封锁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半年多以来,它一直是我的好奇。
3
我在黑暗中坐累了,不知不觉地迷糊了过去。
天将蒙蒙亮时,我突然被一声尖叫惊醒,我看见丁朝阳,大汗淋漓地从床上坐起来,两眼呆滞,昏暗中,我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他却神经质一样猛地抓起我的手,死命甩开,嚷道:“滚开!离我远点。”
我愣了一下,就掉下了委屈的眼泪。
丁朝阳好像醒过了神,一边给我擦泪一边喃喃对不起,说他刚做了个噩梦。
我坐起来,看着他,追问:“昨晚,你究竟看到了什么?”
丁朝阳定了定神,沉默了一会,说:“一张脸。”
“是女人的脸?”
“你怎么知道?”
“我看到了一片裙袂,不过是一张脸,有什么可怕的?”
“那张脸,太白了,白得不像人的脸。”
“或许是晚归的女子下错了电梯,按错了门铃。”
“人脸不会那么白。”他擦了擦头上的汗。
我抱着他的胳膊,外强中干地安慰他:“那么晚回家,或许是个酒醉的女子,有的人喝醉了后脸色会发白。”
“可是,她的唇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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