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阅读_谈性正浓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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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2 / 2)

顾艳:从前讲的“门当户对”真是有它一定的道理。也就是说两个家庭背景差不多的孩子,结合在一起,许多地方比较容易走近、适应,反差不会太大。婚姻的基础也因此会牢固一些。虽然不会有青年人喜欢追求的大起大落,却是可以过得比较温馨和理解。因为这与从小的生活习惯有关,也与自己骨子里的根性有关。要知道,根性里的东西是很难改变的。

青年人大多热衷于自由恋爱。他们急于摆脱父母的管教,把父母的意见误解为“管和压迫”。他们的爱情往往是“双脚”不落实地的。他们不太会去考虑“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等一系列生活常识和细节问题。因此一旦落到“实处”他们就缺乏承担和责任。因此婚姻的稳定性相对而言,就会逊色一些。

我的某个朋友,年轻时不听父母的意见和劝告,固执地嫁给一个在父母看来都不太适合她的男人。但她当时认为这是他们真正的爱情,爱得死去活来。可结婚后她觉得她并没有真正爱过他。她爱的只是青春期自身冒出来的爱的激情,是很盲目的一种爱。然而生米煮成熟饭,不想离婚就得痛苦一辈子,也怨不得父母,因为是自己找的。

荆歌:真没想到顾艳比张梅还要赞同包办。但顾艳的说法,须得遇到通情达理的父母,才能够成立。如果是势利的父母,只是向钱看,只是攀高枝,而全然不考虑子女的感受,不顾及子女的死活,嫁女儿差不多等于是卖女儿,这样的把关,恐怕是要出问题的。

张梅:我其实哪里是喜欢包办,我是在对婚姻失望的时候,觉得与其自由,还不如包办。正像顾艳说的,包办的婚姻如果不幸福,还有个怪头,怪父母不好呀,害了我呀。但自由恋爱之后的婚姻如果不幸福,怪谁去呢?谁都怪不着,就更郁闷了。

顾艳:一般来说,家长对孩子的婚姻,具有一种纵深的目光和理性,而孩子是横向面的。他们只重视当时的感觉。“一切跟着感觉走。”这当然没有错哦。可是感觉这东西在许多问题上,是承载不起重量的。人需要理性的升华,才能走向成熟和高贵。

丁丽英:我想结果大概都一样。这是一个人的命。命运一般很难改变。如果他注定是婚姻幸福的,不管怎样都会美满,反之,总是别别扭扭的,不乏缺憾。这就要讲到所谓的缘分问题,我想,大凡能做到夫妻的,并不是偶然,不管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其中的概率,一辈子也就是这可数的几回,不可能无限的频繁吧。其实,一个人喜欢的总是同一种类型的人,这是恋爱的根基,加上外部条件适宜,婚姻就得以稳固。从这个意义看,包办婚姻就比较优越。因为一开始它就奠定了理性的基础:门当户对,或者八字匹配,并已做好一切结婚的准备。这对保存情感的纯洁和新鲜度很有好处。而自由恋爱并不是每次都能顺利地进入婚姻,每次恋爱的失败都会导致身心的伤害,这种阴影对人的幸福构成了障碍。有些人因为多次恋爱受挫,即使后来得到了很好的婚姻,也不会再有幸福的感觉。幸福的感觉很重要,惟因它珍贵,现代人恐怕已对此不敢奢求。当然,成功的自由恋爱在这方面更有优势,但怎样把成功的自由恋爱变为成功的婚姻,难度却很高。

荆歌:真是有意思啊,又冒出一个“我爱包办”的来了。

储福金:其实,现在基本上都是自由婚姻了。就是男女两方是由人介绍认识的,哪怕是父母先认定的,最终也必须男女双方“谈对象”,都满意了,才会结婚。很难缺少了“自由恋爱”的过程。

说到包办婚姻的妙处,先结婚再来慢慢恋爱,于当今时代,这只是一种好玩的说法,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想像力的说法。因为男女当事人都不可能愿意在不知对方心性甚至相貌的情况下,“赌一把”,期望结了婚以后有很长很妙的恋爱过程等着去享受。

特别是父母对女儿说:你如果再跟他,我就打断你的腿。或者说:你跟了他,就别再回这个家,等于我没有这个女儿。凡如此,女儿还偏“爱情至上”跟了那个男人,那婚姻的结果惟一有可能的是父母不同意子女的婚姻,在于反对而不在于“包办”。往往父母反对的婚姻,是要失败的。因为父母都是过来人,是用理性看问题的,浅一点看的是经济,深一层看的是人品,而被情感冲昏头脑的小儿女们,偏偏是越反对感情越浓,天涯海角跟尔去。多少年后再流着泪叹“怎么跟了这么一个人”,再悔当初不听父母老人言。时已晚矣。

顾艳:我以为先理性后感性,倒是一条比较好的出路。对个体来说,你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你的伴侣,你的心里要有一个尺度和标准。这道理仿佛就像先“结婚”后“恋爱”一样。你的大方向(硬件)把握住了,那么(软件)就比较容易处理,再难也不会偏离跑道。

储福金:这只是理性的看法,我不是理性主义者,也觉得感情的花是最美艳的,爱是人生最浪漫最幸福的,哪怕前面是火坑,哪管对方将来显出来的是恶魔形象,爱时尽管爱着,哪有心思计较对不对该不该。如果时时要听从理性的指点,而压抑了自己,一生都没尽情燃烧过,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正因为此,有多少女子,朝着荆歌之类富有男人魅力者,“飞蛾扑火”而去。

张梅:要是能看见火光,当然是要扑上去的。但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火,这蛾子当然就心灰意冷了,就会想,还是由父母为自己办一办吧。不管弄来的是什么东西,放到篮子里,就是菜了。据我所知,不少现代人,真的就不会爱了,不知道怎么去爱了,因此懒得不得了,不要这权利了,交给父母算了。这种“包办”,是因为根本就不需要自由,觉得自由是个很无聊的东西,所以还是包办好。

丁丽英:包办婚姻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你一开始就死了心,不可能有其他选择,从而节省了时间精力和情感的投入。如果加上一辈子不准离婚,两个人就会格外地小心维护,为了整体和谐而修正自我。惟因妄想全无,才可以宁静致远,达到生活的和谐。但包办婚姻更适应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外部条件变化太快,人的情况跟着在变,其古板的结构必定受到威胁,难免履不适足,削足适履之苦。反过来讲,自由恋爱也会导致婚姻跟不上情感的变化,所谓跟不上趟。现在的婚姻一般都是自由恋爱,但离婚率却有增无减。离婚容易也导致了婚姻的轻率。一产生好感就结婚,稍不如意就离,人们好像越来越普遍地缺乏耐心。什么东西都需要培植,感情更是如此。

李洁非:我估计荆歌绝不愿意被“包办”的,他这种人,假如被“包”而且“办”了,就不知道会干出甚等狗急跳墙的事来。所以,他会庆幸自己是生存在“自由”之“恋爱”的时代。

荆歌:那么,洁非是喜欢“包办”还是“自由”呢?你能不能不做塔利班时代的阿富汗妇女,把该掀开的掀开?

李洁非:我不是喜欢“包办婚姻”,我只晓得绝对不能对“自由恋爱”大唱赞歌。凭良心说,没有比“自由”更可笑可骗人的字眼了——即使后面再跟上一个同样动听的“恋爱”。真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自由恋爱”,我打赌。人是什么?人可不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动物才自由呢,人是社会物,天生被制约、被规范的命,什么自由不自由的?

丁丽英:是啊,尽管说了包办婚姻的这么多好处,这种形式在现代社会好像也不怎么吃得开。有时看韩剧,发现他们居然还在那里订婚相亲什么的,觉得特别奇怪。即使如此,有人介绍,总比自己认识机会来得多,网恋的机会更是接近于无限,但到头来,一个人只能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配偶。这类配偶的数目有可能大得不得了,但你要是运气不好,永远也不可能碰到一个,如果运气好,早晚总是碰得到的。我的意思是,该学会怎样把自己的运气弄得好一点,因为婚姻是包办还是自由恋爱,很大的因素也是由命运决定的。人应该学会听天由命,最好不要瞎折腾。

荆歌:丁丽英的“听天由命”说,倒是无懈可击。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幸福了,你就拍拍手,说自己命好,不用表扬任何人。若是痛苦了,你就跺跺脚,怨自己命不好,也不用怪三怪四。这种婚姻自我麻痹法,对社会稳定,是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比较适用于张梅这样的恋爱懒人。

张梅:我倒不是懒,我是觉得,是成长的过程制约了人在婚姻恋爱上获取最大的幸福。有热情的时候不懂事,懂事了呢,又没热情了。要是倒过来,有热情的时候是最懂事的,那么就不会犯错,就会好好把握。等到不懂事了,热情也没有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李洁非:把“自由恋爱”说成20世纪以来中国人性的最大解放,是顶顶搞笑的。其实什么也没解放。以前“包办”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无非不讲这个,讲别的。比方说现在,讲票子、车子、房子——没有这些东东,则既不恋,也不爱。“自由”了吗?的的确确,父母是不“包办”了,社会俗见却开始“包办”我们。有何区别?再早一些年,是政治在“包办”婚姻爱情,出身不好没人敢要,臭老九也基本上跟半残废一个档次;最好是老干部(牛啊!),次一点,弄个军属当当也凑合——须知,这一切跟户口、升学、参军、提干、工作调动、肥皂票、肉票全都大有关系哟。

荆歌:洁非这真是横扫一切。不管是包办还是自由,他都认为不好。包办固然不好,自由呢,骨子里还是不自由,还是包办,因此也不好。

李洁非:不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挑对象,就叫“恋爱”而且“自由”?这说法真傻。包办、包办,其于人也在劫难逃。不被家庭包办,便被社会、时代包办。包你没商量、办你没二话。如是而论,则如荆歌者流,跳得再高,亦属枉然了。哈哈。

荆歌:被洁非这么一深刻,我们真是没日子过了。我们到底是应该自由呢,还是包办?我们被你说得都不敢婚姻了。但我相信,我这么说,你一定会让我知道不婚姻的害处,你会告诉我,不婚其实与婚姻是一回事,是一样的可怕,那么我就会在恐惧婚姻的同时恐惧不婚,真正是无路可走了。

李洁非:鲁迅早年提过一个问题:娜拉走了以后怎样?是呵,怎样?我看不怎么样。二三十年代的“娜拉”们,阮玲玉式的不少(虽未必走到那一步)。五六十年代的“娜拉”们,张洁《无字》写得比较典型。“文革”时代的“娜拉”们,误了终身的不要太多噢。至于八九十年代以至今天的“娜拉”们怎么样,嘿嘿,俺不说也罢。

顾艳:最理想的是有一次自由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完全是激情喷发,与落到实地的婚姻又有一段距离。待冷静下来了,解剖一下自己,听听父母和朋友的意见,这个你爱的人是否真正适合你,是否真正是你的另一半。哈哈,说来说去新式的“包办”,就是给恋爱中的自己,多几双眼睛。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歌:顾艳这是两头都要。先是自由,玩痛快了,玩疯了,把父母也气得差不多了,然后回来,再让老人家给包办一下,省心过日子去吧。

李洁非:荆歌到底是不是在设圈套,这嫌疑到现在也不能排除。不过,再咂摸咂摸,我又觉得问题出人意料地有点意思。张梅女士已写文章,“对‘包办’大唱颂歌”,对此我想说:聪明,非常聪明!

张梅:婚姻就是一场赌博,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是一个对美好婚姻的羡慕者。总之好的婚姻形形色色,不好的婚姻形形色色,很难以形式来定论。我是属狗的,属狗的人多愚忠。我对婚姻也是愚忠。

荆歌:张梅的话,最后落到一个“愚忠”上头,我觉得是我们今天谈话一个非常吉祥的结尾。婚姻既然是一种契约,那么“忠”总是一件好事,不管它是愚是智。至少它是符合缔结婚姻的初衷的。但是,这对解决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却没有半点儿帮助。因为你所“忠”的,是包办婚姻呢,还是由自由恋爱而成立的家庭?问题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当然不能解决,这其实是我们在讨论之前就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如果我们的讨论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集体获一次诺贝尔和平奖吧?婚姻里的背叛、牺牲和硝烟,一定会随着婚姻的存在而永远存在。不过我们也同时相信,婚姻里也存在着信任、安全、欢乐和爱的甜蜜。这同样是不可忽略的。如果无视这些存在,那么为什么不同时代,不同国籍,不同制度下的无数人民群众,会走进婚姻呢?至于“包办”好还是“自由”好,这样的争论,不妨也可以“围城”理论来套它。即,“包办”的,当然羡慕自由;而自由得乏味了的人们,则很想亲口尝一尝“包办”这只梨子的滋味。

祝大家的婚姻不管是包办的还是自由的,都幸福。祝大家不管有没有婚姻,都同样幸福。谢谢大家参加今天这场愉快的谈话!

本期嘉宾

朱文

1967年生。诗人、小说家、导演。著有诗集《他们不得不从河堤上走回去》,小说集《我爱美元》、《达马的语气》、《弟弟的演奏》、《人民到底需不需要桑拿》,长篇小说《什么是垃圾,什么是爱》。编剧作品《巫山云雨》、《过年回家》。自编自导电影作品《海鲜》、《云的南方》。

叶弥

女。1964年生,出生于苏州,祖籍无锡。1994年开始小说创作,著有小说集《成长如蜕》、《钱币的正反两面》、《粉红手册》、《去吧,变成紫色》,长篇小说《美哉少年》。现居苏州。

罗望子

1965年2月生,中国作协会员,江苏省作协专业作家。

麦家

1964年生于浙江富阳。从军17年,辗转七个省市。1997年转业,现居成都。主要作品有《解密》、《暗算》等。

张者

本名张波,1967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学硕士学位。曾任多家新闻单位记者。有长篇小说《桃李》,长篇经济学访谈录《谏言》,中篇小说集《朝着鲜花去》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换妻

荆歌:诸位好!关于换妻事件的报道,在过去了的2003年,与“人造美女”啦,“电影分级”啦,木子美性爱日记啦,等等好玩的事儿一样,也着实热闹了一通。我和几位朋友,私下里曾对此进行过讨论,大家最为疑惑的是,这些人参加“换妻俱乐部”,他们所交换的,到底是正宗的妻子呢,还是各自带去的情人?如果不是法定的妻子,那么这种“换妻”显然就是名不副实的。如果拿出来与人交换,或者说“共享”的,是真正的妻子,那么,这些妻子又是怎么会愿意的?我们的老婆会不会愿意呢?有位朋友发表高论,说,这种事,真正不愿意的,其实并非妻子,到头来心存疙瘩的,还是丈夫。又有怪论说,妻子其实就是私有制的产物,是闲置资本之一种,朋友之间进行换妻,无疑是令资本升值。我们目前的道德环境,无论东方西方,好像还都不能容忍这种荒唐事。至少换妻在目前的世界上,是不会成为社会生活之主流的。但有朋友指出,其实古往今来,在人类社会中,换妻现象似乎也从未间断,也许到了某一天,它会成为被大众普遍接受的伦理呢。天晓得!今天请各位来,并非要论断此事的清浊好坏,而只是以此等真实发生了的荒唐事为由,聊一聊男人女人、夫妻伦常,甚至之外的话题都行。我们这个谈话节目的宗旨,还是一如既往:就事论事也行,借题发挥也行,欢迎理性的分析,也不排斥偏激之论。饶饶舌,磨磨牙,胡说八道一通,不亦快哉!

张者:对换妻的传说我基本不相信,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如果谁认为自己老婆已经成了黄脸婆,两个人的感情又不好,干脆休了算,再找个年轻漂亮的,这在现代社会又不是难事,干嘛非要用自己的黄脸婆换人家的黄脸婆,这让自己添堵也让朋友添堵。大凡能换妻的朋友肯定是铁哥们。

麦家:我平时不大看报,新闻都是听来的。我老婆订了三份报纸,看了好玩的就会跟我说,我不想听也要说。这是我们重要的交流之一。我所以不看报,恐怕也是因为这个,不想失去这个交流机会,让她有转达的热情。如果我也看报,她可能就没热情了。不过,去年关于“换妻”的报道,我没听说过,不知是老婆没有看到,还是看到了有意不说的。

荆歌:唉,麦家好人哪!连听都没听说过,就别指望他换了。我想多半是你老婆看到了,不说给你听,怕你受启发。张者更固执,不仅没听说过,而且现在听说了还不相信。你不相信的理由也可笑,认为是以“黄脸婆”换“黄脸婆”实在犯不着。此言差矣!其实换的精髓,无非是为了图个新鲜,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这是老话,你眼里的“黄脸婆”,在别人看来,也许黄得有趣呢!

朱文:哈哈,换妻游戏。作为一种性幻想,一定会让很多人着迷。一定有很多人去实践了它,然后它就不再是性幻想了。性幻想五彩缤纷,而性幻想的破灭总是大同小异。

叶弥:换妻?生猛啊!有点原始的感觉。虽说夫妻不是对方的私有财产,但换妻……是不是太大公无私了?当然他也可以这么想,反正人家也给我一个女人了,我不吃亏。事实上,几乎所有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把妻子和别的女人等同,为什么?那可是给你生儿育女天天同枕共席的妻子。

麦家:不过,说到这种“换妻”,其实我早就听说过,几年前就看到过一则东西,好像在《女友》或《分忧》这样的杂志上。我至今还有印象,是刊登在“信箱”中的,一个女的来信,说她丈夫有这种想法,就是“换妻”的想法,换的是她表妹,跟她来商量,而且说她表妹和表妹夫都已经同意,只等她同意。她很痛苦,不知该怎么办,所以专此来信,以求指点。编辑的回信是“坚决反对”。我不知道这是“确有其信”,还是编辑们在玩“吸引眼球”的花招。当然,这个不重要。事实上,即使确有其信,对我也缺乏吸引力,因为在这之前,这样的事情——真人活事——就在我身边发生过。

那是1987年,当时我还在南京某部队上,有两个志愿兵,一个是开大卡车的,一个是炊事班的。两个人都是江西老乡,同一年的兵,好像是1977年的,老兵了。两人都是农村兵,娶的也是糟糠之妻,没文化,没工作。军人家属每年都有探亲假,规定是一年一个月,但有些家属没工作,来了就不愿意走。两位老兄的家属就是这样,来了就不愿意走,一呆就是几个月。不走,部队明份是要赶的,但实际上又是睁眼闭眼的,尤其是对老兵。兵老了容易油条,不好管,几句话说不对头跟你吵,跟你闹,烦人得很。所以,一般只要你不犯嫌,不影响部队工作,也就任其自由,呆她们的。这两位老兄本身是老乡,加上十来年的战友情,关系笃深,并且把笃深的关系传递给各自老婆,两妇人经常串联好,一起来部队,来了就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带孩子,一起消磨一日接一日的无聊和空洞。总之,两家人好得跟兄弟似的。

也许就因为关系太好,非常的好,也许是为了证明这种非常关系,两人后来就搞起了“换妻”事件。但是结果非常糟糕,事情败露了。要说这种事属于天知地知,怎么会败露?原因是两个男人虽然有“换妻”之愿,事先通好气,但两个女人是“局外人”,结果其中一个老婆就不愿意。死活都不愿意。是那个司机老婆,她任凭丈夫好友(炊事员)怎么言说都不相信,更不同意,甚至还操起菜刀要砍他。如果炊事员的老婆也这样忠贞、刚烈,事情也就罢了,或许这样一闹,把事情闹明白,让两妇人成为“局内人”,还可能重新认识此事,进行新一轮的“合作”。但问题是“世上没两片相同的树叶”,据说炊事员老婆表现非常爽快,也就是非常不忠贞,司机的手在她肩头一放,就深情地闭上了眼。这样,矛盾就出来了,炊事员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恼羞成怒,先是毒打了“婊子”老婆,后又怀疑挚友“不地道”,事先跟自己老婆“打了招呼”。总之,他在失利后,没有在自己身上找问题,而是在他人身上找,找出了一大堆问题,也找出了满腔怒火。盛怒之下,他把自己多年的挚友恶告了,原以为这样可以出口恶气,结果把自己的尾巴也扯出来了。

事发之后,两人都被部队严肃处理,撤消志愿兵资格,作战士退伍回家。这绝对是真人真事,但听起来跟假似的。荆歌说过,生活模仿艺术,这或许是证据之一吧。

张者:我认为江湖上传说的换妻现象基本上不存在,换一下小蜜是可能的,但这不能说是换妻。所谓妻应该是“合法”的妻子,而不应该是日常生活的性伙伴。

荆歌:张者还是舍不得这份私有财产。其实不用担心,换的时候大家出示一下结婚证书不就行了嘛!

罗望子:关于换妻现象,重要的是你换了没有,而不是换了谁,是妻子还是情人。难道情人就一定不如妻子重要吗?不错,妻子是原始股,但是原始股就一定是绩优股吗?恰恰相反,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来看,情人总是比妻子会带来更多的痛苦或者欢乐。所以,那样的斤斤计较,恰恰说明了议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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