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_动物恋爱咨询中心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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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 / 2)

「虽然这一点血是没什麽关系,不过我怕你事後想起来会觉得恐怖,所以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vincent说。我一脸问号地看著他,他好像终於下定了决定,看著我说道,「我的伴侣,就是lawrence,他是死於hiv病毒。」

我一时反应不来。「hiv?啊。。。。。。就是那个aid。。。。。。」

「嗯,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aids。」vincent用近乎专业的口吻说道,对於夺走他一生挚爱的病因,他冷静的不像平常的他,我本来以为他会哭哭啼啼,但是他没有,连一点泪光都看不到。

「难道说,vincent先生已经被他感染。。。。。。」

「不,正好相反。」vincent紧紧地抱著手中的画板,

「是我传染给他的。」

我呆了呆,虽然我对aids不太了解,但因为这个病相当有名,因此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传闻。例如不可以和aids病患共用牙刷啦、aids的感染者在车站拿针头乱戳人啦,或是毒品使用者因为共用针头而连续感染,总之都是些不好的传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同性恋者和aids的关系,有人说aids是神为了惩罚同性恋者而创造的病。

「你一定在想说,像我这样的人,会得这种病也不意外吧!」vinent对我笑了笑,我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看著我,表情忽然苦涩起来:

「不过很遗憾地,我并不是因为性交行为而感染,而是因为输血。」

「输血?」

「是的,六年前的耶诞节我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急诊室,伤本身是不致命,但医院误用了未检验的血液替我输血。等到我伤好回家後,才辗转收到通知,我使用的血液疑似感染了hiv病毒,要我到医院复检。当时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检查出来结果是阳性,医院当时赔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但有什麽用?」

vincent抿了抿唇,带著苦笑的神情微瞥过头,或松或紧地捏著拳头,

「其实输血感染是机率很小、但也最不幸的例子,因为aids的空窗期长,有时候就算检验也检验不出来。而因为我刚好是同性恋者,所以大部分人听到我感染了hiv,都是一副『啊我就说嘛,这是迟早的事。』不会有任何同情。确定感染之後,医院也把我免职了,毕竟就算实际上危险不大,院方也不可能让aids患者进开刀房。」

我听见他又轻咳了两声,我觉得胸口有块东西堵著,却说不出来那是什麽。

「那年。。。。。。刚好是morris受孕成功的那年,我和laorris的情况不错,要用我的精子再生一个,让他们做兄弟。。。。。。」

「lawrence先生。。。。。。他知道你感染了吗?」

「他当然知道,我本来想瞒著他,可是我什麽事都瞒不了他。接到阳性反应的报告,我本来想就此和他分手,但是他不放我走,而且执意继续和我上床,我哭著求他住手,但是他理都不理。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他也感染为止。」

「一个多月。。。。。。吗?」

(bsp;「是,你很惊讶吗?社会对於aids感染的观念偏差的很严重,因为是不治之症,所以人们感到恐惧,恐惧会进一步妖魔化。其实要感染hiv没有那麽容易,平常交谈、拥抱或接吻不用说,就连共用茶杯器皿、牙刷毛巾,大体上也没有问题。甚至只是一两次的性交或血液沾染,因此感染的机率也相当低。」vincent又苦笑起来,

「lawrence他。。。。。。根本是故意被感染的,他说,没有理由让我一个人受罪。没想到得病不到五年,他就因为急性肺炎引起的并发症走了。。。。。。而我却还好好活著。」

我沉默不语,这种时候,很难有人知道该说些什麽。

「不好意思,我真是的,怎麽会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说这些。」vincent深吸一口气,向我微一鞠躬,他还是没哭。我正想回话,vincent却重新背起画板,指著树林深处:

「我还想往里面走一点,说不定能画到稀有的鸟类。你的监护人还在等你吧!我们就在这里道别好了。」

※※※f※※r※※e※※e※※※

我摸著原路走回营区,一走进草坪,就发现john正穿著围裙,在铁架上烤著什麽东西,原来他刚才是去备置午餐了吧!我心里沉甸甸的,友人远远地和我打招呼,我却没力气回应他,只是迳自走到他身边。

「你去那了?」友人问我。

「喔,没有,我陪vincent先生在那边树林里写生。」

「怎麽啦,无精打采的?」

我微微瞥过头,不知如何和john启齿。而且我觉得那是vincent的隐私,我不应该随便转述给别人,友人见我没有回答,也不勉强我,只是朝我递出一样东西:

「饿了吧,要吃吗?」是根刚烤好的热狗,我怀里的雀鹰高兴地拍打翅膀,一面唱著:「香肠、热狗、还有可爱的我,今晚你要点那一道?」我抱著鹰没有手,於是便歪著头凑进john,直接含住食物的一端,像小狗一样叨回口里。

「你干什麽!用手拿,用人类的吃法!」

友人不知为何脸红了一下,迅速抽开了手。我被热狗烫了一下嘴唇,只好放开雀鹰,让他滑翔到草地上,用手拿著咬下一半:「有什麽关系,你害我烫到了啦。」

「吃没吃相,你还是一点都没长进嘛!」友人说。我正想反唇相讥,举头就看到johnny从远方慢慢踱了过来,过了一个夏季,灰狼长得越益壮硕,颇有草原之王的气质,我顿时觉得十分骄傲,自己能和这样英俊威风的狼为伴。

「在下久寻阁下不著,原来阁下在此。」

johnny一跃跃到我身边,我把手中的半截热狗往上一抛,johnny便俐落地接住,在野地里长大的灰狼是不吃死肉的,但johnny因为被动物园养过,所以十分能接受这些。

我笑著和他玩起来,抬头看见john很不高兴地瞪著我。他一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我养一只狼当宠物,只要每回johnny稍微亲近我一点,他就会开始冷言冷语。

有时灰狼到我森林里的住所找我,我总让他趴在沙发上,和我一起倾听宗教音乐。如果john和他都在时,john会忽然变得很小孩子气,不但会怪我只和狼聊天,还会和johnny抢沙发。有一次灰狼和我说:

『阁下的人类朋友,似乎相当厌恶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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