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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一间办公室里总要有一个众矢之的。就是无论谁都可以欺负她的那种。在复杂的办公室勾心斗角中,一旦提起这个人,大家可以迅速统一战线嘻笑怒骂假装其实都是一头儿的并且是有优越感的那个阶层。当然,大家并不一定讨厌这个人,在这个人有困难的时候,往往大家都愿意帮助,以衬托自己是不计较的强者。因为反正帮了他,他也对自己构不成威胁。
真美饿晕在地那天,全公司的人都来帮忙。有叫救护车的,有来抬人的,胡出主意乱作一团。人越多越使不上劲儿,最后还是姚翔一人儿把真美抱了起来——实在不轻。他脸涨通红青筋微跳牙关紧咬,一步一个深深的脚窝往门口的沙发挪去。
吴小丽咬着嘴唇看半天,突然有种奇异的酸涩。不知道是实在看不下去,还是因为姚翔使出吃奶劲儿的样子太可怜,她高声断喝:“她那么沉!你就别抱了,放地上得了!”
姚翔美歪头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就把真美扔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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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总面前,他无情地替真美美言,说真美知道自己没有别人聪明,所以私底下比别
人用功,天天不停嘴地背资料,起早贪黑跑业务,节衣缩食把钱都给家里寄去,她心里这么紧张,同事再给她压力,所以才会晕倒在地。他是用很沉重的语气说的,希望可以唤醒方总的良知和同情心。
方总沉吟半天,缓缓问:“你说的是发生在我们21世纪的中国吗?”
姚翔真以为自己很低调呢。或者他是很低调,可惜真美不懂低调,她为了在姚翔婚礼当伴娘而减肥的事早随着蛙跳传遍了写字楼。
“你以为我不知道她是为了给你当伴娘所以减肥所以才饿晕的吗?”方总脸色铁青。他天天不在办公室,去干什么了自己心里很清楚,方总看在他要结婚的份上不吭声就算了。可他不能搅得别人也上不成班啊!他一个人为了婚礼团团转可以,不能让整个公司为了他的婚礼团团转!
姚翔的脸色由青转红,青红:“没有,方总,你误会我了。”
“我以前是误会你了,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得体的人,真没想到你这么自私。真美是公司的人,不是你私人的人,你想把她用到哪里就用到哪里?姚翔,你已经非常过分了你意识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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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刮起一股传闲话小阴风,目标直指吴小丽姚翔。这也怪吴小丽太不懂遮掩,姚翔抱真美的时候,她眼角都瞪出血来了。目眦欲裂就是那意思吧。
以小江为代表的一部分人认为,这很不合理。吴小丽为什么要喜欢姚翔?姚翔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的?那她还不如喜欢小江呢。
另一部分人认为,吴小丽忌妒岳真美,小江忌妒姚翔。人姚翔没值得人喜欢的地方,能娶那么一个儿高腿长从事高雅艺术的么?小江找得着吗?他也就和老方那种除了有钱就一无所长的人混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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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钱人混怎么了?不能因为人家有钱就歧视人家。思萁这么觉得。
金娜带他见魁哥,心里也有种显摆在做怪,希望可以由他的大嘴巴告诉思蔓,自己和
魁哥已然非常要好。可惜思萁还想显摆自己和魁哥要好呢。他告诉金娜,自从不撒尿和泥玩以后,他就一直跟着魁哥混来着。这还不是谄媚,在他们面前,金娜是外人。
“是是是,他和我亲弟弟一样。”魁哥点头称是。
问到亲弟弟现在在干吗,亲弟弟还挺能美化自己的,说他习惯过散淡的生活,对物质
没什么要求——有的花就在家待着,多看看书,多学习,没钱花的时候再出去找点事干。
魁哥对此表示了羡慕。思萁说:“咳,我还羡慕您呢,这么大一公司,这么气派一办公室,这么帅一人,这么好一衣服,这么时髦一手机……”说到这儿,眼睛里都快流出哈喇子了,死死盯着这款iphone。
“喜欢?拿去。”魁哥马上递了过去。
思萁嘴里客气着“那多不合适啊”,手已经伸了。金娜不让魁哥惯他这毛病,劈手就夺,魁哥说这算不得什么,索性从大班台里翻出手机的包装盒递给思萁,“新的,我刚用不到一礼拜。”
思萁再接再励,又打量上屋角的高尔夫球杆,说自己特喜欢打,让魁哥下次打的时候叫上他。金娜都急了,说魁哥你别信他,他就是喜欢捡球。可魁哥置若罔闻,把全套杆往思萁面前一推:“拿去!我最近不打,刚买了一匹马,心思都在那马上呢。”
思萁高兴得茫然了,紧紧抱着杆,攥着手机,金娜阴阳怪气地让他看看这屋里还喜欢什么。谁知思萁真的四下环顾,眼里恨不得长出一双小手在屋里乱翻,金娜怒斥道:“你脑袋上还有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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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明访,姚翔终于闹明白一切都是吴小丽搞得鬼,他质问她,为什么就是看不惯一个弱小的岳真美呢?
这话可真不入小丽的耳——人怎么能看不惯一个明显比自己低一档次的人呢?完全不应该相提并论啊。讽刺比自己档次低的人不叫看不惯,叫开玩笑。
可姚翔问:“你以为你比她强多少么?”
“长着眼睛的人,都不会觉得她和我一档次吧?”小丽急了。
可惜在姚翔眼里,她们俩是一样的,甚至某些地方,吴小丽还不如岳真美呢。她爸公司的仓库里,堆的全是“奥尔”的产品。把产品卖给自己亲戚朋友,和搞传销的老鼠会有什么区别?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外企的。人家真美再笨,开的单子都是开给不认识的人,开给真正需要这些产品的人,吴小丽拿什么和真美比?
小丽如遭雷劈,喃喃问道:“我在你眼里还不如真美?”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