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呼喊道:“速速远遁,不可与敌纠缠。”
七百余骑杀的起性,可一听到高顺的命令立即抽身事外。掉准马头,策马而遁。就这样在火势的骚扰下,七百余人总算是死里逃生,躲过一劫。黎明时分,高顺带着疲敝不堪的七百余人来到一条河流前。高顺没有发话,所有人都没有动,水,他们现在需要的正是水,可是水现在就在自己的身边,每个人的眼神中都渴望喝水。但是没有一个人下马喝水。
“尔等且歇息会。”高顺发话。六百余骑欢声雀跃。纷纷下马饮水。可是唯独有一百骑却依旧在马上观望。他们是哨兵,是护卫,今天轮到他们。所以,他们不能休息。他们要等其他人喝完之后才能喝水。六百骑刚到河边时,不是急着喝水,而是将随身携带的水囊盛满水,顺带将那一百人的水囊也装满。
“你是何人?为何要救我等。”高顺威严地道。
那人生的虎背熊腰,相貌堂堂,而且骑术精湛。此人姓张名辽字文远,乃雁门马邑人氏。本聂壹之后,为避灾祸改姓张。
张辽――三国名将,八健第一,五子为先。
高顺道:“你为何改名换姓?与这鲜卑似乎有血海深仇?”
张辽冷笑一声道:“高将军,你可知聂壹‘马邑之谋’?”
高顺沉吟半响道:“略有所闻。”
“吾家世代经商,经过‘马邑之谋’被汉室抛弃。匈奴屡屡侵犯大汉边境,吾家屡遭掠夺,家事微弱,。却不曾想单于和连打听出吾家之来历,而后带兵将吾家焚烧,至此吾等只能改名换姓。”
“哼哼又是和连。”高顺冷笑道。
一声鹰鸣,张辽抬头望去,大惊道:“高将军,快速速撤离此地。鲜卑的巡鹰已经探测我等位置。”
“摁,原来如此,难怪这几天老有老鹰在我们头顶盘旋。这可如何是好?”高顺这才明白原来是老鹰通风报信,才让鲜卑知道了他们的撤退路线。
“下马,进山林,方可躲过鹰目。”张辽道。
“马匹如何办?”七百余骑道。
“全部丢弃,否则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张辽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哼哼,战死又何妨?马在人在。马死人亡。少主吩咐,吾等焉能不从。”七百余人全部拒接张辽的建议。
在张辽眼中看来马匹不过就是畜生而已,只要自己活着,马匹有的是。但是七百余骑得话令他终身难忘。战场上,马儿就是你的伙伴,你忠诚的盟友,你身体的一部分。对于骑兵而言,战马就是他生命。抛弃马儿就是抛弃自己的生命,这和死没有区别。
“这样吧,白天我等躲入山林,晚上急行。”高顺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可是这样容易被鲜卑的轻骑斥候找到,所以,我等必须加倍小心。”
“是,将军。”七百余人抚摸着自己心爱的马匹。
“饭桶,一帮饭桶。”单于和连生气地道:“居然被这七百人刷的团团转,下令,将全部的巡鹰放出去,务必在天黑之前找到他们的行踪。”
“不知道,是何人放的火?”魁头不解问道。
“就是尾随而来的那个人。”一个斥候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哼,来人啊,将这遇事不禀的家伙给推出去斩了。”魁头大怒道:“以怠慢军法传首个营。”
好威严,好霸气。和连也不禁发呆,貌似这里自己才是主人。。。。。。。
“高将军,他们口中所说的少主何许人?”张辽将憋在自己心中半天的话终于给吐出来。
高顺笑笑:“他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我不知道如何形容他,若论武力,天下霸王。”
“哦。”张辽就纳闷,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才能训练出这等部队,那七百人的眼睛好犀利,好可怕的斩马刀。
义父来雁门关已经过去三天,据斥候来报,在北地郡发现有大批的鲜卑军队出现。少主有预感,这伙鲜卑军队是在追赶高顺等人。不能在等了。少主立即赶赴义父住处。
“义父,我只需要千人就可以把高顺等人安全的带回。”少主跪在地上请求丁原。
丁原面无表情地道:“非吾不肯借兵与汝,无奈,你空余七百余精良斗铠,还是算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丁原始终放心不下他,也是一直不肯给他兵权的原因。以他的能力,如果有兵权在手,天下还不任其纵横。
“义父,我求您了,您忍心高顺和我那七百骑就这么白白枉死于鲜卑之手么?”少主痛心疾首地道。
丁原不禁长叹道:“高顺清白威严,骁勇有智,衷心仁义。不饮酒,不受馈遗。古之名将亦不过如此。但是,吾不能以一将而误事。此为帅之道。”
“既然如此,义父大人,孩儿也无话可说。”少主黯然失色的离开。
提戟,披战甲,少主已经很久没有披上着铠甲,上面有些锈迹。却依旧挡不住他那逼人的英气。策马而行,少主独自一人出雁门关,向北地郡狂奔而去。没错,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王者踏上寻求他忠勇的士兵,心爱的将领的不归征程。黄沙滚滚,夕阳的余晖,照耀在他的盔甲上闪闪发亮。一只雄狮踏上了他自己的征程。属于他的路。
丁原得知他一个去救高顺等人时,众人都以为他会大发脾气,可是,丁原却十分的冷静。冷静的令人后怕。只是丢下一句:“竖子,随他去吧。”便起身进入内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