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地告诉他:“他们的理由同样来自《票据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欠条在人家手里,人家当然认为付款人与持票人之间存在票据以外的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了。”
如玉一头雾水:“真是邪了门了,那笔贷款明明白白是二哥向他的朋友借来的,怎么会跑到大富豪的手里去了呢?”
翠苇无奈地说:“你问我,我问谁去?”
如玉仍然怀着一线希望:“你到底看清楚了没有?”
翠苇毫不含糊地回答:“我又不是不认得字,那上面是怎么写的我还不知道?”
如玉不想继续跟她纠缠那字条的真假问题:“好,好,好,就算那欠条是真的……”
“什么是‘就算’?”翠苇连忙打断他的话,“那就是真的。”
“你听我把话说完。就算那是真的,最多我自己承担责任也就是了,可他们为什么要把责任推到玉龙公司的头上?这不是乱上添乱吗?”
“我也这么想,可他们的理由是,你是玉龙公司的财务主管,你签了字的字据,自然要由玉龙公司承担经济责任。”
如玉气得脸色铁青:“无稽之谈,纯粹是无稽之谈。我告他们去。”
“得得得,我劝你先不要激动,这样的官司你是打不出什么结果的。”
如玉有点儿不能自抑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该怎么办?”
“我这不是找你想办法的吗?”
“这事儿你跟蒋总汇报了没有?”
“废话,我傻啊我?我不先跟你商量商量,直接找了他,那不是存心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吗?”
如玉低下头去,半天没有说话。
翠苇也一言不发,静静地等待着他的意见。
过了良久,如玉才慢慢地抬起头来,喃喃地说:“告诉我,他们是怎样为难你的?他们除了说上面的话,还说了些什么?”
“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得赶快想办法。”翠苇不愿回忆当时的情景,她特别不愿意回忆起那个胖得跟动物似的财务负责人。那个胖家伙最令人生厌的就是那双色眯眯的眼睛。他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翠苇越是不愿意提起刚才的事儿,如玉就越是让她说。因为从她的眼神里,他早就看出了她心中的委屈。
翠苇只好把刚才的事儿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她拿着那张汇票,像跟其他公司打交道一样来到了大富豪。首先,她向有关人员询问了谁具体负责,然后来到某办公处,按动门铃。
门铃响了很久,才有人开门。
开门的是一位妖里妖气的女子,有二十多岁,看不出她究竟是财务经理的下属,还是其他什么人,但从目空一切的神态上来看,她肯定跟这位财务经理的关系非同一般。
大富豪的办公条件比玉龙公司强多了,一位财务经理的办公室,竟然比蒋总的办公室都阔绰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