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_带着空间的米虫生活(穿越 女变男)耽美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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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2 / 2)

故而她选择了沉默,默默地待在他身边,驱赶着围在他身边的花痴,他只能是她一个人的。而现在有了机会,一个不容他说不的机会,黄琳娜兴奋了,她要做他的新娘啊!

挂了电话,回学校的她咧着嘴看啥啥都好看,忽然,她看到一人,是欧阳紫,这个昔日的情敌,不过,哼,算她识相,没有对子华哥哥死缠烂打,要不然,定要她受受苦。不过,她挽着的男的是谁,也很优秀,如果不是有子华哥哥,她肯定也要去争上一争,谁叫她是工商系的十大美女之一呢。

高傲如女王,甩着孔雀头,黄琳娜回到寝室估摸着也去那翰林院弄套房子住,最好跟子华哥哥做邻居。

“林生,怎么样,那边打了招呼吗?”两人海吃海喝一番后,趁着郑越熟睡之际,做事奉行斩草除根的李子华拨了号道。

“老大,放行,只要这边动了,那边也会行动,到时定要割那没毛的狐狸几斤肉。”抱着美人,修长的手指弹钢琴般在美人身上抚摸着,听着美人动情的诱惑,小弟昂头挺胸战意盎然的林生欲火焚烧,咬牙切齿的他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他妈的就是因为他的反水,害的老大现在打电话过来,呜呜,美人啊……别用你那湿漉漉的眼看着我啊!别别舔它,等会儿它会好好满足你的……

两眼瞪得大大的,林生咬着牙憋着享受美人的伺候,听着李子华的吩咐,快乐并痛着啊……

挂了电话,嗤笑声,李子华无良地道:“黄总啊黄总,命令我是下达的,后面的人怎么办事是他们的事情,太惨了你也别怪我。”

早饭过后,见抓起几粒小蜜枣在手中把玩,李子华笑道:“越越,这段日子,有些事情要做,不管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要相信我,知道吗?”

见对方虽笑着,但说的认真,郑越认真地点头应着。

日子慢慢地过着,如果不注意的话,学校的风风雨雨入不了耳,可是由于有了李子华的提醒,而对方又是学校的风雨人物,郑越他听说了,听说黄琳娜暗恋某人,为了他繁荣富贵前途似锦的国外也不待了,为了他她甘愿做糟糠媳。

那个他大家没有点名,但是,隐隐地指向着李子华。确实,黄琳娜是学校一风云人物,而李子华也学校风云人物,更可况郑越常常去李子华他们部门玩儿,要知道什么能不知道呐。不过有了提前的预防针及上次的反省,他才不会沉不住气呢。

校内咖啡厅内,优雅婉转的小调中,李子华微蹙着眉头看着对面女人,短发却散发着青春活力的女人,他不是不知道校内这些谣言源头何处来,不过,又没什么损失,他干嘛要去辩解呢。想让他沉不住气,哼,远着呢。不过,似乎现在沉不住气的是她吧。

将白嫩嫩的牛奶倒入咖啡中,优雅地转动着调羹,胜券在握的黄琳娜娇笑道:“子华哥哥,我喜欢你,一直一直就喜欢你,记得那天,闪耀的宴会上,你跟在你爷爷身边,不言不笑,却又那么的吸引人。仿佛全场的光芒都齐聚到你身上似的,子华哥哥,你便是我心目中的天神,请不要拒绝我,真的,子华哥哥,我爱你!”

“可惜,我不喜欢你,而且我已经有了爱的人。他可爱,别扭,心眼小,容不下我身边有任何人。抱歉,我得走了。”放下调羹,李子华眼中带笑地道。

“子华哥哥,我是黄家大小姐,是黄氏的大小姐,我能帮你很多,她呢,她能帮你什么。”见李子华站起身转身欲走,黄琳娜急忙站起来道。

“唔,我知道呐,黄氏集团黄嘉豪的掌上明珠,十二岁跟着黄总小妹移居国外,十八岁回国,然后就读于这所学校,你说是为了我吗?”讥笑地看着这不自量力、狂妄的某人,李子华淡笑道。

“你,原来你早就知道……”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身份居然还装作不认识,心中委屈泛滥的黄琳娜有那么一瞬间想哭,

“知道什么?我该知道什么,嗯,又不该知道什么,别把别人想的跟你一样的傻。”甩了张红太阳在桌上,李子华帅气地转身离去。

这次谈话不欢而散,当黄琳娜准备回家哭诉时,这边公司,从别的厂家均来的原料已经供应上来了,而黄总子公司的那家因为延迟交货并且货物多属为次品被起诉。至于总部,呵呵,当黄氏集团反应过来时,李子华早早地便跟总部通气并通过自己的人在撤掉了几项合作项目。

项目丢了,秃顶狐狸很气的呕血,他没有想到子公司的事情会转到总部来,更没有想到李子华的手居然伸到总部来了。

几天后,黄氏少爷吸毒并在车中玩刺激,一龙二凤疯狂大战被曝光,而后黄氏私生子跳出来夺权争利,黄氏,从内部被人生生地挖出块肉来,并暴露在大家眼皮底下,生生地臭了。几天下来,股票如滑铁卢战役般唰唰地往下降。

而学校,风风雨雨的痴情女追情郎的故事过去后,如风般又卷来了工商系黄琳娜同学仗势欺人,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了情郎眼中只有自己一人,生生地将部门内许多美女赶跑,而且,还报复向系草表白的大家。

一传二,二传四,风雨交加中,美人在工商系被女的恨被男的怨,恨,恨的是没想到自己身边居然有头狼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怨的是将美女赶走,他们这些单身汉又要从哪里弄美女来呢。

事情解决了,脸黑了一段日子的郑越终于缓回来了,两人决定,元旦过后,商量着出去游玩一番,哦也。不过,这次元旦晚会得表演节目,歌不会唱,舞不会跳,这总不能让参武术社的他去打拳吧。

在家磨了许久,下定决心的郑越终于从不知名的角落找出了昔日存钱买的古筝。这古筝是他卖菜赚钱买的,至于学,嘿嘿,学了几天,能弹曲子之后便没有再去了,要问为啥,贵啊!一小时百来块钱,死贵死贵。

躲在空间中,闭目想起大舅教电子琴时说的话,音乐就是1234567几个音标转来转去换来换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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