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下星期一开始,捷运就恢复正常行驶了吗?」
她在厨房切东西,头也不回地说。
「是吗?」我很惊讶:「我不知道。」
「你真迷糊。」
「那这么说的话,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日子啰。哈哈」
「干嘛那么高兴?」
「当然高兴啊。我起码可以多睡20分钟啊,天啊,20分钟呢!」
「无聊。」
「妳尽量骂我吧,现在的我是刀枪不入啊。哈哈,20分钟啊!」
我低头抱起小皮:「小皮,你一定也很高兴吧。我们终于熬出头了。」
「你真是有病。」
「下次再乱说话,我就罚你没晚饭吃。」
叶梅桂把菜端到客厅,说了一句。
我手一松,放下手中的小皮,静静地看着她,然后发楞。
这句话好熟悉啊,学姐以前就是用这种口吻罚我多做几次邀舞动作。
我记起来了,学姐的声音柔柔软软的,不嘹亮但音调很高,好像在无人的山中轻轻唱着高亢的歌曲一样。
对,学姐的声音就是这样,没有错。
学姐正在我耳边唱歌,「花影相依偎」这句,学姐唱得特别有味道。
「喂。」叶梅桂叫了我一声,学姐的歌声便停在「花影相依偎」。
「不是说饿了吗?」她微微一笑:「还不快吃?」
「我」
「笨蛋。吃饭时还有什么事好想?」她把碗筷递给我:「先盛饭吧。」
我把饭盛满,叶梅桂看我盛好了饭,便笑着说:「我们一起吃吧。」
于是学姐又走了。
每当下学期快结束时,社团便会为即将毕业的学长姐们,举办一个告别舞会。
我们戏称这个舞会的名字,叫「thelastdance」。
这个舞会没什么太大的特别,只是快毕业的社员通常都会到。
因为这将是他们最后一次在广场上跳舞的机会。
还有,每个即将离开广场的人,都有权利指定一支舞。
我只是大三,并不是「thelastdance」中的主角。
但学姐已经大四,她是主角。
是啊,学姐快毕业了。
而我还有一年才毕业。
每当想到这里,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下广场。
我不知道学姐不在后的广场,是否还能再围成一个圆?
「thelastdance」举办的时间,就在今晚。
距离第一次跟学姐跳夜玫瑰的夜晚,已经一年三个多月。
在等待夜玫瑰出现的夜晚里,总觉得时间很漫长。
可是终于来到「thelastdance」时,我却会觉得那段等待的时间,不够漫长,时间过得好快。
学姐今晚穿的衣服,跟她在广场上教夜玫瑰时的穿著,是一样的,身上同样有难得的红。
学姐的人缘很好,广场上的人都会抢着邀学姐跳舞。
即使是不邀请舞伴的舞,也有人争着紧挨在她身边。
我一直远远望着学姐,没有机会挤进她身边。
我的视线穿过人群的空隙,静静地看着夜玫瑰。
偶尔学姐的目光与我相对,她会笑一笑、点点头。
有时会拍拍手,示意我刚刚的舞跳得不错。
舞一支支地过去,学姐的身边始终围着一圈人。
我最靠近学姐的舞,是以色列的水舞,学姐在我对面。
如果把我跟学姐连成直线,这条直线刚好是圆的直径。
原本这种距离在圆圈中是最远,但向着圆心沙蒂希跳时,我们反而最接近。
沙蒂希跳时,圆圈内所有人的口中会喊着:「喔嘿!」,「嘿」字一出,左足前举,右足单跳。
以往学姐总是要我要大声一点。
不过今晚我第一次做沙蒂希跳时,却无法嘿出声音。
但学姐第一次做沙蒂希跳时,很努力将举起的左脚往我靠近。
由于用力过猛,身体失去重心而摔倒,幸好两旁的人拉起她。
学姐只是笑一笑,没有疼痛的表情。
快要做第二次沙蒂希跳前,学姐眼神直盯着我,并朝我点点头。
我也朝学姐点点头。
于是我和学姐几乎拖着两旁的人往圆心飞奔,同时将左脚伸长、用力延伸,试着接触彼此。
但还差了一公尺左右。
而我口中,终于嘿出了声音。
我们一次次尝试,左脚与左脚间的距离,愈来愈短。
在最后一次,我们举起的左脚,终于互相接触。
而我在嘿出声音的同时,也嘿出了眼泪。
是的,学姐。广场是我们共同的记忆。
无论是妳第一次拉我走入圆圈的田纳西华尔兹,还是现在的水舞,今晚的每一支舞,都曾经属于我们。
我们的脚下,踩过美国、踏过日本,并跨过以色列、波兰、土耳其、马来西亚、匈牙利、希腊世界就在我们的脚下啊!
水舞快结束了,音乐依然重复着「mayimmayim」的歌声。
圆圈不断顺时针转动,就像我们不断绕着世界走一样。
学姐,是妳将我带进这个世界中,我永远会记得。
水舞结束后,所有的人还围成一个圆。
我跟学姐都席地而坐,略事休息。眼神相对时,交换一个微笑。
广场上突然传来:「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支舞了。」
在众人的叹气声中,学姐迅速起身,朝她左手边方向奔跑。
「最后一支舞,是由意卿学姐所指定的」
我突然惊觉,也迅速起身,往我右手边快跑。
学姐往左边,绕圆圈顺时针跑动;我则往右边,绕圆圈逆时针跑动。
我们两个总共绕了半个圆,相遇在最后一句话:「夜玫瑰。」
我又回到刚来台北上班时的生活习惯,八点20起床,八点半出门。
叶梅桂便又开始比我早五分钟出门。
以前我们维持这种出门上班的模式时,她出门前并没有多余的话。
如今她会多出一句:「我先出门了,晚上见。」
我则会回答:「嗯,小心点。」
她还会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下一颗维他命丸,与一杯半满的水。
我会喝完水、吞下药丸,再出门。
当然如果不是穿着北斗七星裤的话,我还得跟小皮拉扯一番。
也许是习惯了拥挤,或者说是习惯了这座城市,我不再觉得,在捷运列车上将视线摆在哪,是件值得困扰的事。
下班回家时,也不再有孤单和寂寞的感觉。
我只想要赶快看到阳台上那盏亮着的灯,还有客厅中的夜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