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春将一腔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都发在了球场上了,也正是这天,他漫无目的到处游荡,发现了喔特街球中心。他很纳闷,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么一个地方。其实想来也并不奇怪,瓯越的初中生,过的都是3点一线的生活,学校、补习班、家里。胡博春当然上不起补习班,他的第三点,就是学校的篮球场。
不久,整个瓯越都知道,最近街球中心出现了一个怪才,据说初中刚刚毕业,却有将近190公分,体能和弹跳力都非常惊人,甚至能和‘小山羊’旭阳打得不相上下,外号“赤脚”。看过他打球的都知道他外号的由来,但是第一次听说他的人,都想从这个外号中去推测他是怎样的一个球员,结果都发现,实在没办法把“赤脚”和篮球联系在一起。
而小丽和胡博春的认识,纯属偶然。
其实“偶然”是一个很美的词,它充满着不确定性,神秘而不可琢磨。只有偶然的巧合才可以表达某种信息,凡是必然发生的,凡是期盼得到的,每日重复的事,都悄无声息。惟有偶然发生的,人们会试图从中解读出某种含义,会被视为某种命运的转折点,就好像吉普赛人凭着玻璃杯底的咖啡残渣来作出语言。
而许许多多的爱情,也开始于偶然。
胡博春和萧丽的相遇很偶然,也很老套。
那天下午,刚过4点,炎炎酷暑还没有散去的时候,胡博春就像往常一样,向着街球中心跑去,却不料天空突然雷声大作,带着燥热又潮湿的风席卷而来,顷刻间就大雨倾盆。
胡博春朝着最近的建筑跑去,想找个屋檐避雨。
很快他就找了个地方,正是一间小卖店的雨棚底下,还没站定,就见迎面跑来一个少女,长长的发辫已经有些湿漉漉,白皙的脸庞上微微透着晕红,黑边眼镜的镜片上,也有几滴雨滴的痕迹,却仍遮不住那明亮的眼睛。圆挺的胸部,完全不是那薄薄的衣衫所能遮掩,随着她的动作,上下晃动,明显她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雨给弄乱了阵脚。
看着眼前的女孩,胡博春仿佛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他听不到那轰隆隆的雷声,也感觉不到那肆虐的风,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了,他的身体却下意识得挡住了夹带着雨点的风,却感觉不到背后的潮湿。如果这个世界上存在一见钟情的故事,胡博春觉得就是他现在的感觉了。
女孩看着这个高大的男生盯着自己看,原本就泛红的脸上更红了,很不好意思的低着头,却发现原本应该吹在自己身上的风,打在自己身上的雨点,都被这高大的男孩挡住。
“你长得这么高,打篮球肯定很厉害吧?”女孩先开了口,要在这样让这男孩看下去,自己的脸上估计要滴出血来。女孩的声音很轻,但就算混杂在雷声雨声中,胡博春还是很快就捕捉到了,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睛向女孩的胸部看去,只见那里挡着一本书,书名竟是《街球文化》。
“你也喜欢篮球吗?”胡博春问道,语气中带着兴奋。
“是啊,这本书还是我刚买的呢,以前都不知道喔特集团还有出书的。”《街球文化》一书正是喔特集团公司出的一本书。
于是,两个人天南地北的聊开来,完全忘记了自己来这是为了躲雨这回事。
“喂,我说你们两个,这雨都停了,你们还站在这干什么,我这还要做生意呢。”直到小卖部的老板出来,对着他们这么说道,他们两个才如从梦中惊醒一般,看了看天空,再看了看老板,然后赶紧道歉,转身就跑。两个人的脸都红得像熟透的番茄,胡博春皮肤黝黑还好些,萧丽的脸蛋仿佛就要滴出番茄汁来了。
“你接下来是要去打球吧?”萧丽问道。
“是啊,你呢?”
“我本来也是打算去看球的。”
“你为什么不带阳伞呢,这样会晒黑的。”
“晒黑点好啊,看上去健康,可是我不管怎么晒都黑不下来。”
“是吗,呵呵”
于是两人就这么有说有笑的向街球中心走去。
从那以后,胡博春跑街球中心就跑得更勤快了,打球也打得更卖力,男人从来都是这样的。不,其实所有的雄性动物都是这样的,在异性面前,总希望表现出最完美的自己。也正因为如此,他甚至敢于向‘小山羊’旭阳挑战,而且竟和他打的不相上下,估计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随着和萧丽的接触越来越深,他也越来越担心萧丽会像之前的那个女孩那样,看到他那个简陋到不能称之为家的家后,就不再和他往来了。所以在看到母亲安详的睡脸后,一放下心来,就想起小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