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_执行局长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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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1 / 1)

朱海鹏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执行局的规章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立案制度,以往都由汪凤琴立案,按单双号分给两个执行实施组。胡大海在分案的时候总是将难的留给自己,其余分给执行一科的同志;而崔玉彬总是将最好的、标的大的留给自己,偶尔分几件给史良华,其余差的分给执行二科的其他同志。另外执行款发放方面也存在漏洞,各人的案件由各人负责,填好发放表由分管执行局长审批后交汪凤琴那拨付执行款,而一些法官在当事人不吃请或送点好处之前,总是将执行款压着不及时给。而且汪凤琴总是将执行款存在自己关系好的银行,利息和李高亭商定后发点作执行干警的补贴,但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许多人怀疑这里面有猫腻,向李高亭和贾振清提过意见,但他们置若罔闻。

朱海鹏决定进行改革,他首先从立案制度改起,采取统一分案,将执行局有执行资格的法官按顺序编号分案,这样就不存在有人在其中捣鬼,好与差看运气,风水轮流转。这一制度受到了绝大多数法官的支持,只有崔玉彬和史良华不满意,两人对朱海鹏恨之入骨。

接着,朱海鹏采取执行款统一审批制度,所有执行款存入定点银行,银行利息自动转入公款账户,承办法官发放执行款由自己一支笔审批,即批即付,不允许迟延支付,发现一次算一次违纪。另外,执行款实行专户,存管分开,汪凤琴负责登记,发放由欧阳茹负责,这样是一种有效的监督,防止执行款到账后不及时支付当事人。这无形中就剥夺了汪凤琴的权利,使得汪凤琴对朱海鹏怀恨在心。本来发放执行款也有很大的权利,领导审批只是个形式,当事人要想拿钱还得跟汪凤琴后面转几次,如果不意思意思,她就借口存折丢在家,你明天再来吧,这样当事人就要跑往返路,如果当事人意思意思了,或者请崔玉彬和她吃饭,她就会拿钱说自己替他垫付了,当事人还感激不尽。

执行中评估拍卖环节最容易出问题,在朱海鹏来之前,各个承办法官都联系跟自己熟悉的评估拍卖公司,而且在评估拍卖中进行暗箱操作,获得丰厚的回扣。朱海鹏来之后,向东山市所有有资质的评估拍卖公司发出建议函,请他们到执行局登记备案,在确定评估拍卖公司时实行公开摇号,这样避免了人为操作的弊端。朱海鹏查阅了一年内的评估拍卖记录,发现有一家名叫腾达的评估拍卖公司基本垄断了东山法院全年的业务,主要的原因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是东山法院民事审判庭王诗娅法官的弟弟。其他公司想打进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钱花去不少,却难以得到业务。这项措施公布以后,评估拍卖公司也很高兴,以前花关系请法官吃饭送礼搞点业务,现在可以公平公正的竞争,他们纷纷表示拥护支持。朱海鹏这样做也不是想得罪单位同事,他主要想保护自己手下的法官,防止他们犯错误。

朱海鹏的新政公布后,执行局大多数法官表示欢迎和支持,朱海鹏像段正明一样搞了举手表决,以民主的形式来推行,他怕自己个人决定会受到阻力而中途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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