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_执行局长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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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1 / 1)

12月20日这天,瑶海市委组织部一位副部长带队来到东山市委,就这次东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协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安排和拟任人选征求地方主管党委的意见。

段正明如愿以偿,作为东山市人大副主任人选在名单之列,接替他拟任东山市人民法院院长的是瑶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的副庭长邓亚男,这是一名女性,年纪四十出头,业务能力很强,在瑶海中院口碑不错,只是性子有些慢,是那种斯斯文文的知识女性。

这几年,中级人民法院总是将自己单位的中青年干部“空降”到基层法院当院长,这几乎形成了一种惯例。中院一些二级机构的副职因为职位有限,可又不甘于久居人下,另外级别也提不上去,于是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这些人因此想下去镀镀金,先混个副处级再说。院领导们自然想帮助自己单位的干部尽快提拔,一来对他们提拔,可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二来通过输送“自己的人”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掌控。说到底还是一种部门利益在作祟。

这个邓亚男是最后一个搭上“空降机”的基层法院院长,主要是因为她太文弱,领导怕她控制不了局面一直不敢把她放下去,现在她看到与自己同期的一个一个当上院长,名利双收,也就心生艳羡,加上东山市离瑶海市近,经济活跃,条件较好,就主动找中院领导要求下去,就是论资排辈也早该到她了。

瑶海市基层法院的院长基本上都是中院下去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主要归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施行,因为院长是副处级干部,必须从法官中选任,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级别,这样瑶海市委组织部在考察基层法院院长人选时,主要是以中级法院推荐的人选为准。

瑶海中院党组研究同意将邓亚男推荐拟任东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这次瑶海市委组织部来是征求东山市委和东山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这是一种贯彻组织意图的做法,如果这两个单位都提反对意见,那么就要重新提出拟任人选。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基本上见不到,也从来没有发生过。

新院长就任之前除了瑶海市委组织部发文外,还要有两份正式确认身份的文件,一份是东山市委发的,任命邓亚男为东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一份是东山市人大常委会发的,任命邓亚男为东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然后待东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之后,由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任命为院长。

段正明在瑶海市委组织部文件到达之后,就到市人大上班了,因他接替的那位副主任分管政法、信访,这对他来说是老本行,于是就没有调整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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