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生死之战却在短短半个小时内画上了句号。
痞子这家伙就像是小学生考了一百分一样开心的一蹦一跳,兴高采烈的狂奔回旅馆。要知道他可是要当堂堂黑龙帮的分堂主了,能不兴奋吗!
“喂,你冷血动物啊!怎么都笑都不会啊!”痞子对着眼前冷静异常的阿烈说道。好像打败这些美国佬是应该的,或者这家伙是个淡泊名利的主。
阿烈依旧对痞子不屑一顾,冷冷的大步向前,全然不是往日的烈哥。
“你就继续忧伤着你的忧伤吧,我自个欢乐自个的欢乐。”
快到旅馆了,痞子一改姿态,慢慢的平静的一步一步走向旅馆。
黑龙帮一大帮人看着二人不仅毫发不伤,反而更显精力充沛,都大呼不可思议。豪强两兄弟更是差点晕死过去。
“嗨,阿强阿豪!”痞子大大的出了一口恶气。
“你们怎么”豪强两兄弟相互搀扶着,话都说不清了。
“为我们黑龙帮除此大患,痞子阿烈居功至伟,今后由他们接管这一带黑龙帮的地盘。”阿豹的一番话宣告着豪强的退位以及痞子阿烈的隆重登基。
夫人在一旁笑笑的看着痞子,痞子同意以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回敬夫人。
一坐上这分堂主的位子,好处就不打一处来。
先,一大群手下会对痞子唯命是从,一声声“痞子哥”叫的痞子心都酥了。
最重要的是会有一箩筐一箩筐的钱砸过来。这不,痞子一个月的零用钱就是一千万人民币,还会时不时的收到红包。一千万已经是天文数字了,痞子又从旅馆财务部预支了五个月的零用钱,一共取了六千万。
有钱了自然要消费啊!
虽然那件外套可以保证痞子刀枪不入,但痞子总不能一辈子都穿它,自己现在又地位非凡,仇家也会很多,必须要有个更方便的东西防身。于是痞子去到了军火黑市,几万块的手枪看不上眼,十几万的机枪又太笨重。看来看去,买不到喜欢的。
灯光闪过,一个银晃晃的比普通手枪较大的家伙吸引住了痞子的眼球。
“老板真有眼光,这可是手枪中的手枪,手枪之王——沙漠之鹰。”
“是吗,这有什么不同吗?”
“这把沙漠之鹰是精良版,枪重:1.99kg全长:270mm弹匣容量:7/28有效射程:250m射速:370-420发/分口径:12.7mm,十米内可以打穿十公分的钢板,五百米内可以当作狙击枪来用,可以说是枪之王者啊。”
痞子立马买下了这支沙漠之鹰外加一万发子弹,二话没说扔下一百万大钞就走了。
话说自痞子夺过堂主之后,强哥的车也跟了痞子作新主人。但痞子一直不满足它的马力,于是一直想换掉它。
有了这么多钱,痞子自然已经看不上大众、本田之类的平民车了。痞子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宾利比较符合自己身份。
在城南立交下面的宾利专卖店里,痞子仔细的挑选着车,负责销售的小姐在前面绘声绘色地推销着,销售小姐一头亮丽的秀发,穿着露肩透明吊带装,雪白的肌肤露了一大半出来,丰满的胸部让人遐想连连,不过痞子更加注意的是她那动人的眼眸,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配上她那动人的娇靥,简直是人间尤物。
大厅左侧的一辆银色雅致吸引住了痞子。销售小姐嘴角微微一笑:“这辆车是我们店限量销售的,非常适合您这样身份高贵的年轻人。而且我们已经通过特殊途径,办理好了入户手续,免除了你的后顾之忧。”
“小姐,我很喜欢这辆,要多少钱?”
“这款雅致rl售价548万。”
付完钱,痞子缓缓着向销售小姐,坏坏一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够接眼前这么漂亮的小姐下班,也不知道这辆小车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载这么漂亮的小姐下班?”
销售小姐嘴角一抿,含羞地点了点头。
痞子开车在三环路上试车,感觉马力还是不够大,于是打电话给手下一个玩地下赛车的叫阿奇的家伙。阿强一听是痞子哥连忙把本市最好的改装大师阿磊推荐给了痞子。
阿奇推荐的阿磊果然是个改车高手,店里各类顶级发动机应有尽有。
虽然痞子开着的是宾利,长的高大,但毕竟还是个初中还没毕业的“孩子”。阿磊一开始并没理会他,一个小孩懂什么改车啊,还不是偷开老爸的车出来显摆。
“老子叫你改车,你没听到啊!”痞子大吼一声。
阿磊不屑一顾,继续悠哉悠哉打着牌。
痞子火冒三丈,立马从后备箱里扛出来一大袋钱狠狠砸在阿磊打牌的桌上,一桌人顿时看傻了眼。
“你请问您要怎么改?”阿磊的态度发生了三百六十一度的变化。钱的力量真是大无边啊。
痞子瞥了瞥眼,默不作声。
只见阿磊拿出了最好的法拉利发动机忙活了起来。
“限你在日落前改好它,要不那些钱一分都不是你的。”痞子拿出了江湖老大的口吻警告着眼前这位“改车小弟”。
阿磊瞅了瞅桌上的钱,估摸着有个千把万,然后就气也不喘的干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