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以荀比我早十几年就博览群书了,积累的底蕴比我深厚太多,无论才思、措辞、笔法和思想,都比我深刻,可是我就爱写作这个事情,这才选择了当一个比较磨耐心的小学老师,用晚上大量的时间来看书写文章,然后百里挑一式地,选一些立意尚可的加以不断修改,投了出去。可是这几年的写作经历也告诉我,我还需要理清自己的经历,这样才能获得更广阔的思路。
鉴于此,尽管明知道,写自己过去二十四年的回忆可能是一件伤神费时,又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我还是下笔了,并在真正开始后才知道,我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痛苦。
一开始着手写自己的过去,我的脑海中便有无数的画面,接连不断跳出来,构成一幅幅让我不愿意面对的画卷,让我想逃避却不能,只有艰难地敲着一言一语,有时候一个小时才写几百字不到,速度极慢。
我曾经最恨数学,此时却宁愿写数学难题,也不想写所谓的回忆录,偏偏心里又明白得很:我必须借此机会,更清楚看明白,自己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与其不时想起不愉快的事情,我不如一次性回忆干净,然后找找快乐的回忆。
我的写作是慢速的,一天面对电脑八个小时,才能写出不到三千字,不面对电脑的时候,脑子里翻腾的也是过往的记忆,常常陷入郁结的境地,哭丧着脸,让来家里看书的学生以为,我得了忧郁症。
与此同时,我对每日应对学生开始力不从心,便让每日必来的孙琳琳组织一下看书的秩序。
每天七点正起床,每两日出去买菜一次,中午十一点开始做饭给学生和自己吃,下午两点开始午睡一小时,五点清洁卫生,晚饭后和以荀出去散散步。除此以外的大多数时间,我要么就思索着过去的事情,要么就对着电脑敲敲打打,脸上是一成不变的郁结表情,连自己都觉得忧郁了。
那种感觉,类似挖旧伤疤。
以荀从来不和我的学生一起吃中饭,或者说,吃完早饭后的白天时间,他都不会离开自己的房间。我知道写作的时候必须专心致志,只有把饮料和一些糕点放到一张小书桌上,让他在休息的时候,可以用来垫肚子。
这样的日子过去半个月有余,我的回忆录完成了近五万字,写到了中考以后。由此,我不得不感慨,时间还是很快,而自己已经又老了好几岁。这时间,每天来家里的学生大约在五六个左右,以荀已经将小说完成了二稿,宋曦已经成功减去五斤,脸瘦了一些,丁佳佳效果更好,已经比暑假之初少了六斤了。
我自己则在不断的回忆和记录中,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自己,有兴高采烈的,也有许多坏毛病让自己都觉得脸红的,有为了一些小事斤斤计较、哭哭啼啼的……我也幡然醒悟,自己在少年的时候怀有许多的怨恨,差点走了弯路。
、三二章
四岁的时候,我站在伯父一家的房门口,看他们吃糖水煮梨,直流口水,开口要吃没得到,反而被伯父拿竹枝打了屁股,号啕大哭又被训了一次,这才抽抽噎噎,又哽咽许久。那时候我哭起来的本事惊人,从开始到结束,至少两个多小时,用黑乎乎的手乱擦眼睛,结果还是没人理睬。
两天以后,屁股上还有红印的我,用剪刀把伯母的新枕巾剪去了一个角,做贼心虚把这一小块东西丢到厨房的火堆那会,恰好被伯父发现,又讨了一顿好打。
在老家的几年里,我常和年龄相仿的堂弟,鲁文,为了好吃的东西,和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打架,两个人互相抓得脸有血痕也不在乎,之后还被会重男轻女的奶奶用竹枝追着,满房子跑。
为了吃糖,我曾偷拿奶奶枕头底下的五块钱,却始终藏在床底下倒扣的脸盆底,不敢去商店,最后把钱丢到了离家有一段距离的河里,从此不再这样干过。
有一次和鲁文在河边的石块上打架,我被他推倒在地,下巴磕了一块,舌头咬得出血,牙齿磕了几个极小的细块。我用手按着下巴,哭着回家找大人,没有得到理睬,于是抽噎着回到父母的房里,躺倒床上,哭着哭着就睡着。醒来的时候,下巴处的床单红了一片,我的整个下巴也好像僵硬不能动弹。
小时候跟奶奶去别人家做客,我总是紧紧攥着她的手,好像一不小心就会被弄丢。那时候再也不敢躲着奶奶,即使她在别人家,说我是个让人闹心的孩子,也不敢争辩。
八岁那年初夏,我这一个乡下女孩,第一次来到d市,这才发现自己多了继母和继父,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和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一个大我两岁,一个小我五岁。我首先是住到了母亲的家里,对她和继父还有妹妹很是讨厌,嚷嚷了几个月要回家,都没有成功,掉了再多泪水,也没人同情,最终又被送到了父亲家里,从此以后就经常在两个家庭跑,住的时间也就两三个月。
在d市开始生活的头几年,家里无论丢了什么东西,我总是在第一时间,成为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为此我非常生气,有次还故意把妹妹新买的玩具扔在床底下,让她找不着,看见她哭得两眼汪汪,竟然有痛快的感觉,就是后来又被训了是个没良心的孩子,也忍着没哭。
初二那年,我的心情进入历史最低点,对家里的情况、自己不讨人喜欢的地位,和后退几名的学习景况,感到空前的绝望,对所有的人都拒之千里,好一段时间,一直在研究着怎么才能比较体面的死去,最后因为怕疼,不敢对自己下手。
初三那年的一次语文课上,当老师问我们的爱好是什么时候,我语出惊人说我爱集钱,越多越好,把那些说爱画画,看书,听音乐的同学,以及笑容满面的老师吓了一跳,从此身上多了明显的,“爱钱的小气鬼”标签。
高一军训的时候,我和另一个女同学总是因为正步走不好,让教官痛骂,于是互相结成好朋友,以后三年也一直同班,这个人就是现在还一直联系,双雪。
高中转入文科班后,我对同班同学以荀投来的信任,感到空前的欢喜,好像这一辈子第一次被人完全信任,从此心里喜欢他,却因为他学习进步和得到夸奖,故意疏远他。
从八岁来到父母身边以后,我的伙食水平提高许多,身体也呈现疯狂增长之势,食量惊人,一顿能吃下三大碗米饭,到了十一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小胖子,以后也没有改变现状的意识,直到高二喜欢以荀开始,我暗暗下决心,高中毕业后要减肥。
高考之后的第一天,我上街乱逛,找了一个卖奶茶的兼职,每天在柜台站十个小时,一干就是三个月,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到了赚钱的滋味,然后一毛不拔地存进学校寄来的银行卡,用这些钱,加上从前十几年积累的压岁钱,正好凑足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和杂费。
结束每天吃、睡、做题的高三生活后,我的体重在三个月的暑假减少了二十斤,出乎我的意料。
读大学的三年,我有一个全年级皆知的外号,叫做“钱疯子”。那时候,我发传单、当洗碗工、推销员,兼两个家教,一有空就狠读教材,泡图书馆,临近期末的时候更发愤图强,把考试得奖学金看做最重要的事情,好一段时间让自己以为,对钱爱得不可自拔。为了节省开销,我几乎不参加任何聚会,大学生活并不是别人表述的那般,多姿多彩。
进入大学以后,我正式开始减肥,有一段时间每天原地跑四个小时,弄得全身筋骨酸痛,连床都爬不上去,后来狠命钻研食物的营养搭配,坚持一年,终于减到了标准体重。
……
种种的回忆,让我好几次不堪重负地在洗漱间里开水龙头大哭,太多次想要放弃,却咬牙逼着自己必须坚持——我从来不知道,面对一个真实的自己,会是如此痛苦。
在失眠的时候,我会起来给高腾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