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阅读_迷失北京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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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人鱼

第一部分:第1节:血中玫瑰

五月的北京,天空碧蓝如洗,偶尔飘过一朵轻轻淡淡的浮云,如薄纱似飘带。阳光平滑如水,穿过浓密的树然自在地欣赏着窗外这份怡人的景色。我比较喜欢坐运通巴士,车上一般会放音乐,有音乐听不致于枯燥无聊。听说司机和售票员大多是下岗人员,坐运通巴士算是为他们再就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吧,尽管我每次花的钱不会超过3块钱。

车里正放着《女人花》,一首我喜欢听的歌。

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

女人花随风轻轻摆动

若是你闻过了花香浓

别问我花儿是为谁红

爱过知情重

醉过知酒浓

花开花谢终是空

缘分不停留

像春风来又走

女人如花花似梦

梅艳芳的声音充满了沧桑,可惜芳华绝代的她香消玉殒了,这歌听起来竟像是唱她本人;〃花开花谢终是空,缘分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女人如花花似梦。〃她匆匆一生爱过那么多人,到最后孑然一人凄凉离去。但愿她是索德格朗诗里溪谷中的一缕春风,去了森林最美的角落,或者悄悄绽放成一朵最美丽的花。

巴士经过玉渊潭公园时我从歌声中回过神来,向外看去,只见爬上公园栏杆的月季花在风中笑弯了腰,迎送着进进出出的游人。公园里游人如织,扶老携幼,这样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怎能白白浪费在家里。想到这,我看了看手中给庄一买的早餐,不知这只夜猫子起床了没有,约好了今天上午去国际展览中心看广告展的,她应该不会忘记吧。

我在花园村下了车,进了庄一所住的都市时尚公寓,上了19层,电梯厅里静悄悄的,有些阴冷,与外面的阳光灿烂形成鲜明的对比。所以北京人不爱买塔楼,每当价位合适地理位置不错的板楼一开盘,号就被一抢而空。不过庄一对塔楼板楼无所谓,不用租房就行,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她比我幸福,和我同岁就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不像我要租房,而且睡不起卧室只能睡客厅。

我按了阵门铃,半天没人应,这家伙怎么睡这么死,都九点多了还没醒来。我于是从包里找出钥匙开了门,庄一总是丢三落四,钥匙丢过好几次,所以让我帮她备一把钥匙,省得隔三差五地找开锁公司。

我开了门朝里喊道:〃庄一,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啦!〃

没人应,窗台上一束鲜艳的红玫瑰静悄悄地开着。屋子里非常乱,电视柜的抽屉都打开着,地上扔了些书和衣服,茶几上几个空酒瓶东倒西歪,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莫非她昨晚又喝多了,庄一什么都好,就是夜生活太丰富,我摇了摇头朝庄一卧室走去,门上挂了个牛头雕塑,瞪着一双巨大的眼睛,好像要把世间的万事万物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推开门的一刹那,我惊呆了,几欲晕倒,一片触目惊心的红闯入了我的眼中!

血!鲜红的血!

庄一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胸前一滩血,白色的床单浸红了一片,四周血迹斑驳,凌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与死亡的气息。庄一头发散乱,表情痛苦不堪,双目圆睁,嘴微微张着,像一条想要呼吸的鱼。

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扑到床边抓起她垂着的手,冰凉冰凉的,一摸她翘翘的小鼻子,早无气息。我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庄一死了!

我吓得半死,良久才从窒息中恢复过来,哆哆嗦嗦地拨打了110,语无伦次地喊道:〃杀人了!……〃

不一会,警察来了,他们仔细检查了庄一的身体,拍了些照片。看着庄一的身子暴露在这些男人眼前,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尽管我知道这些警察对裸体女尸早已司空见惯。他们又检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包括厨房和洗手间。

警察检查完庄一的房子和身体,用一块白布裹着她的尸体抬走了。

呼啸的警车把有人死于非命的信号传遍了小区,一下子19层的电梯厅里挤满了围观的人,唧唧喳喳地议论着。

〃听说是个女孩子,才二十出头,挺年轻的。〃

〃平时也没怎么见过,不知长啥模样,怎么在家里被杀了?〃

我随警察去派出所。电梯厅里abcd四张防盗门紧闭着,漠无表情,冷若冰霜。我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不知道另外三户住的是男是女,更不知他们长何模样。住在这楼里的男男女女,也许有一天突然在地球上消失了,他们的邻居都浑然不知。如果不是警车的呼啸,也许人们根本不会知道19c户里曾经住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

在派出所,我由于恐惧与痛楚,结结巴巴的语无伦次。负责案件的警官很年轻,叫石友为,他见我惊魂未定,耐心地安慰了我一阵,后来在他的诱导之下我把庄一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

他听完我的口供,让我通知庄一的父母,我只知道庄一家里的电话,但是她父母都不在家。庄一的父亲在长沙市委工作,身居要职,母亲开了家建筑公司,两人各有各的事业,都是大忙人,我每次去她家都难得见上他们一面,我只好给保姆留了口信。石友为要了我和庄一家的联系方式让我回家了。

从派出所出来,我神情恍惚,抬头看碧蓝的天空,一朵白云悠然飘过,情不自禁地想到徐志摩的诗;〃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向我挥一下衣袖;

庄一悄悄地走了,没带走一片云彩。

这个世界上我最好的朋友走了,我的泪夺眶而出,像波涛汹涌的江河冲开了大堤的缺口,倾泻而下,我哭得肆无忌惮,不知该去哪里,我感到茫然,感到害怕,脑海里满是鲜红的血。

我茫然地走着,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到我脸上的泪,没人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死了。我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只见到一家花店里一簇簇鲜红的玫瑰,和庄一窗台上的那束玫瑰一样红,和庄一的血一样红。

凌晨三点我接到了庄一父亲的电话,我不敢说庄一死了,说她出了事正在医院抢救,情况很严重,让他们务必来趟北京。庄一的父亲在电话里嘀咕了句〃怎么一天到晚惹事,还不如死了算了〃。

第一部分:第2节:检验得知被他人所杀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父亲从来不会诅咒自己的女儿去死。

第二天上午,我在首都机场接到了庄一的父母,两人一见我就问庄一出了什么事。我支支吾吾地说不上来,一会儿说是交通事故,一会儿说是生了病,庄一的父母听得满腹狐疑。我拦了个出租车带着他们直奔派出所。

石友为对庄一的父母讲述了庄一的情况。庄一的母亲一听女儿死了立即晕倒了,庄一的父亲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石友为是不是弄错了。

石友为平静地说:〃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就是这个情况。〃

庄一的父亲呆若木鸡,我想到他在电话里的那句话,不知他还记不记得,他女儿真的死了。

等庄一的父母恢复过来,石友为说了庄一的尸检报告。庄一身上共有三处刀杀,检验得知是被他人所杀,但是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他又说了警方对此案的分析,从现场来看,庄一家里被人翻过,她家里没有了现金、存折和首饰,明显是被盗窃了,另外他们在庄一卧室的垃圾筒里发现了一只避孕套,经法医检验证明庄一死前曾有过性行为,综合这些情况判断这有可能是件入室抢劫杀人案,但是如果犯人对庄一进行强奸是没必要戴避孕套的,这个细节使案件显得有些扑朔迷离。另外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有可能是庄一开的门,她深更半夜开门说明凶手有可能是她的熟人。案发现场留下了一个男人的鞋印和指纹,说明凶手是男性。

石友为说得十分平静,也许他见过太多这样的场面,对于死死伤伤早已麻木,但我的心如刀扎,痛得厉害。我没法想像庄一当时面临的是怎样的情景,她承受了怎么样的痛。她张着嘴一定喊了什么,但是在这个冷漠的楼房里没一个人听得到她的喊声,没一个人来救她。

石友为带我们去太平间看了庄一的尸体。庄一已被化妆师弄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平和安静地躺着,嘴微微向上翘着,像熟睡的婴儿。庄一的母亲扑在庄一身上,捧着庄一的脸失声痛哭,哭得撕心裂肺,摧肝断肠。庄一的父亲眼中饱含泪水,悲痛万分。

庄一的父母在北京停留了一个星期,我请假陪他们。庄一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又哭又闹,怪庄一的父亲当初不该同意庄一留在北京,庄一的父亲忍着悲痛承受着庄一母亲的责骂,不停地抽烟。他们只有庄一一个女儿,痛失爱女使他们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憔悴不堪。

庄一的父母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找到凶手,拿出十万元来悬赏举报人,警方在电视台播出了悬赏信息,但是案子仍然一点线索也没有。有人打过举报电话,但都是没用的信息,不过是一些想发财的人胡乱编的假信息而已。

庄一的父母一个身居高位公务繁忙,一个人在商海业务颇多,都是大忙人,尽管女儿死了,但是工作生活都得继续,于是请我帮他们看管庄一的房子,他们现在没有精力并且也不知如何处理爱女生前住过的房子,只好先这样放置着。

最后他们整理完庄一的遗物捧着她的骨灰盒悲痛万分地离开了北京,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不知他们以后怎么面对没有了女儿的日子。同时我也不知道失去了庄一,我一个人将如何在北京过下去。

第二节初到北京

我和庄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情同姐妹。起初我们都住在市委家属大院里,后来她母亲在长沙郊区买了一栋别墅,于是她家搬出了家属大院,但是我们仍然同校,从小学一直同到高中,直到她考上北京一所大学来了北京,我考上湖南师大留在长沙,我俩这才分开。

庄一毕业后留在北京,进了家广告公司,虽然她父母极力希望她回长沙,凭他们的能力给女儿找个好工作不在话下,但是庄一执意留京,她父母只得作罢。倒是我为找工作费了不少精力,虽然我父亲同样在市委工作,但与庄一的父亲相比,有着天壤之别。我父亲只是一个小科员,没多大权力。同时我母亲也没法与庄一的母亲比,她在某事业单位里也只是个小科员,所以我父母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把我弄进市区一所中学。

然而我在学校的表现又让他们大失所望,我不喜欢逢迎领导,在教学上也没有突出成绩,所以教了半年书,虽然是本科生,待遇却不及一些专科生。工资不涨奖金没有,每月才领到可怜巴巴的一千块。当我母亲听说庄一每个月可以拿到八千时,惊得目瞪口呆,越发觉得我没出息,一张嘴絮絮叨叨地成天搁在我身上了。

我倒不嫉妒庄一,只是对自己也有些失望了。我原本喜欢这份教书育人的工作,可事实上我做得并不如人意,有时我居然被调皮的男生气得眼泪涮涮。他们人小鬼大,竟然在课堂上问有没有男人吻过我,有没有makelove,他们见我惨不忍睹的样子居然笑我是古董。

工作不顺心,感情更糟糕。大学时交了个男朋友,是湖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长得英俊,学业又好,在众人眼中我俩是一对才子佳人。我和他情投意合,风花雪月了三年,岳麓山上桔子洲头都留下了我们深情的足迹。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梦想,依男友的条件毕业后没准能在市里找个好单位,我找个学校教书,俩人结婚生子后的生活在这个不十分富裕的城市算得上中产阶级吧。

我出生在小康家庭,对生活没有太高奢求,过得去就行。和庄一相比,她是皇宫里的公主,我是小户人家的小姐,一个天上,一个人间,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只能起风时要风,下雨时要雨。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所以我不和她比,我安于天命。

男友早我一年毕业,善于察言观色的他利用导师的关系找了家研究院,好歹遂了心愿。然而参加工作没一年,另攀高枝和领导的女儿好上了,在未来岳父的打点下,他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一个普通的小科员升为科室主任,权衡得失,他自然舍我取她。

他求我原谅他,说他来自山区,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费劲周折才留在城里。他两个妹妹为了他连初中都没念完,他发过誓,要让她们离开清贫困苦的山村。可是他走进社会后发现他太卑微太渺小,没有权没有势也没有资历,根本不可能实现他的愿望,所以他只有依靠别人的力量了。

牛顿不也说过吗,他之所以看得远,是因为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的肩膀能成就伟人,凡人的肩膀也有可能成就凡人,虽然站的目的不同,但结果一样,方便快捷的获得成功。

第一部分:第3节:初到北京

我没话可说,故作大方地祝他美梦成真。他的美梦成真了,而我不过是南柯一梦,醒后成空。

他感恩戴德地对我说了千万遍对不起。〃对不起〃三个字让我输得一无所有,三年情深似海的感情在权势面前苍白无力,美好的梦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后来他真的如愿以偿,让两个妹妹坐在长沙城里某个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了。

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满心惆怅。

庄一回长沙过年,见我愁眉不展,得知我的境况后,劝我去北京。她说树挪死,人挪活,北京有的是机会,何必在一潭死水里泡下去,泡到最后,只怕淡了红颜,想找个人嫁都难了。她过完年回北京前还给我做了一番思想工作,说长沙是个小地儿,她在北京生活了几年,说话比北京人还北京人,一个儿又一个儿的。

不过在她儿发音的话中我动心了,我的确厌倦了这种死水般的生活,没有激情,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时光最是容易把人抛,这样下去真怕是不知不觉中时光老去,淡了红颜。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决定去北京,和父母经过n次唇枪舌战后,终于说服了他们。他们可惜当初为我找工作白白花费了那些精力,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第一次出远门心里百般滋味,父母也是,给我准备了满满一箱东西,吃的用的穿的,当然也没忘给我的储蓄卡上加一笔钱。虽然母亲平时念叨我没出息,一旦我离开她,她还是舍不得,我虽说也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觉得解脱。

我特地在箱中塞了庄一爱吃的酱板鸭,她总说北京的烤鸭是名声在外,比起酱板鸭来,味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庄一家的保姆每个月都给她寄几袋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她常常一手抱着电话筒,一手抓着鸭脚板和我煲电话粥,我听她在电话里辣得嘴巴唆唆的。

在一个风沙满天的上午,我走出了北京西客站,当时我穿着长沙时兴的格子短裙,刚出站只觉腿上刺骨的冷。我在出站口见到了庄一,她不及我高,她1米63,我1米7,我在长沙和女孩子们站一块,鹤立鸡群,所以她们不喜欢和我站一起,除了庄一,她很自信,因为她漂亮。她苗条的身子裹在黑色的羊绒大衣里,一见我笑得花枝乱颤,忙脱下大衣披在我身上,笑我美丽〃冻〃人。告诉我北京不比长沙,这时出门在外得穿大衣。

我撇了撇嘴,这时长沙的树木早已发出新芽,北京居然还天寒地冻,而且风沙满天,弄了我一身灰。它似乎不欢迎我这个外地人,而我却千里万里地向它奔来。

我刚开始住在都市时尚公寓,庄一的房子虽不大但装修得时尚前卫,家具电器样样俱全。我买了张单人床睡客厅,尽管庄一让我和她睡一起,而且她的床是加大号的,可我喜欢一个人睡,另外她习惯裸睡,我受不了。

来北京的第二天,庄一带我拜见了一家国字号广告公司的老总,我在他的办公室刚一落坐他就拍板了:〃明天来报到!〃本来我对广告业很反感,电视里见缝插针的,马路旁飞扬跋扈的,电话亭上躲躲藏藏的,全是广告,无孔不入,实在令人厌恶,而且在我的印象中广告就是卖〃狗皮膏药〃,把死的吹活,把活的吹上天。

〃妹妹,你错了!〃庄一给我上了一堂深刻的思想教育课;〃广告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广告中的好创意很有思想,有的轻松诙谐让人捧腹大笑,有的深遂内敛令人沉思,看好的广告是一种精神享受。而且传媒业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是最后一块奶酪,一旦从事把传媒业和it业结合起来的工作,更是前途无量。〃庄一引经据典举了不少成功例子,最后说服我去了那家广告公司。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交通方便,尽管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花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澳洲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眼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种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舌,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子总像少了点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一丝不挂。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

第一部分:第4节:邂逅秦渊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havea!〃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

第三节邂逅秦渊

庄一的父母回去后,庄一死在公寓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因此十分担忧我的安危,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一想到那些调皮早熟且目无尊长的孩子,我就头疼,不肯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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