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元帅庙”附近,庙门外聚了很多香客,三三两两结伴而来,手里提着香烛糕点。李明掏出手机看,今天又是农历的初一。
这街口位置有点奇怪,前面是一座高山,本市称之为“九秀山”,往左是“中心街”,往右却进入郊区。庙前面是繁华的街道,庙后面却是荒山野岭。李明进城快十年也没在市里市外好好游玩一番。一来无事,二来时间不允许,没那闲工夫闲逛。
这街口碰到初一十五总是堵塞,车子按喇叭的声音,人群叫喊的吵闹声混作一团甚是热闹。
李明赶着要去店里帮忙,却也不忘去庙里拜拜。挤出一身汗总算进到里面,买了三柱香,对着石像磕了三个头,就匆匆忙忙往外赶。好不容易走出了人墙“包围圈”,突然有什么尖东西踩到了脚,“啊哟”叫出声,却见一个三十岁左右浓妆艳抹的胖女人正低着头看手机。她的脸又圆又大,眼睛眯成一条线,脸上的肉堆得像“油团”,脸上的肉长满了,就往她那擦着白色粉沫的脖子下“溜”,脖子又粗又短。那上面的肉一层盖一层,就像叠叠的浪。
李明眼睛不敢往她身上移,脑子里帮她把命算了一回,命里说:生如福山,命带金元。命是富贵命,只是实在难以接受她的重量。
可怜的脚还给她那水桶般粗的腿压着。
胖女人没注意,看着手机在那痴痴地笑,李明拍了一下她的肩,手好象拍在沙发上,弹了回去。痛苦地指了指脚,胖女人回过神来,“哦”了一声,赶忙说了声“对不起”就哼着小调走开了。李明听到那声“对不起”,浑身打了个寒颤,一种不祥之兆涌入胸口,闷的喘不过气。看着那胖女孩离去的宽敞背影,只见一个高大的黑影在她身后跳动,突然间又跳到了她前面。这让李明想起了一年前的一件事。
那一天,他和刘思雅去公园玩。走着走着一个小男孩玩着的皮球打到了他的屁股,他笑着把球捡起扔了过去,小男孩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叔叔,就跟着*妈离开了。李明记得那会心头也出现过这种不祥的感觉,有点恶心却吐不出来。看着这母子二人离开,突然发现有一个跳动的影子跟在小男孩的身边,那个影子忽左忽右围着小男孩转,那时他以为是眼睛花了,产生的幻觉也就没放心上。
从公园游玩出来,马路上一堆人围着一个疯了一样痛哭泡哮的女人,一个孩子躺在血泊之中。李明发现正是在公园里的玩耍的那母子俩。听围观的人说她们过马路,一辆急驰而过的货车不正不偏把孩子撞出了五六十米远,冲击力之大以至孩子妈妈的手里还抓着半只小手,场面惨不忍睹。
刘思雅胆小,拉着李明马上离开了,这个事一直在他心里没有忘记,开始以为只是巧合,可是另外一件事的发生让他相信自己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而那东西的出现就是灾难的征兆。
那是半年前,他下了晚班回家,走到“中心街”的夜宵摊时,遇着同事肖军和一帮朋友在喝酒,见他过来朝他招手喝一杯,李明一来不胜酒力二来正在减肥,就笑着拒绝。肖军有了八分醉意,一脸的不高兴,说:“当保安队长就摆架子了是吗,兄弟我可跟你说,今天是我生日,无论如何你都要给我点面子喝两杯,怎样?”
李明不好再拒绝,喝了三杯,说家里还有事才脱了身,走出十几米远,也出现了和今天同样的感觉,只是更强烈。回头望那一桌喝酒的人,发现那桌人给一堆黑影围着,他紧张地数了一下居然有八个,而坐着的也是八个人。心中不确定会不会有什么事发生,又回到酒桌上,发现那些黑影就不见了,肖军见他又回来,红着眼睛扯他坐,李明只好又坐下又喝了两杯,就劝他们早点回家睡觉。肖军满口酒气说:“队长你就放心好了,明天上班我绝不会迟到,晚去一分钟你扣我一天工资好了。”
李明见劝不动,只好起身走了,可是他回头看时那些黑影又围了上去。
那一夜他没有睡着。
第二天就听说,一夜宵摊液化气瓶爆炸,八名食客当场死亡。
今天他又看见了黑影,心中未免警惕起来,爷爷曾说过,开了天眼的人能看见神灵佛光,也能看见冤魂恶鬼。那些恶鬼在害人之时会变化成一个黑影跟着被害之人,直到把人害死吸了魂魄才离开,这些人往往都是不应该死的。
李明又在心里想,难道我真的开了天眼?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他顾不得往店里去,悄悄跟在胖女人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