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就掳走一个英雄高中小姑娘的话,除了迫使英雄高中加强警卫,使得英雄协会全城搜查以外,一点儿作用也没有啊。
据弗利私底下不负责任的推测,主人和田圭一以前肯定跟从高文市英雄高中出来的英雄交过手,吃过亏,故而对英雄高中怀恨在心,甚至于不惜千里迢迢坐飞机从日本赶来,来找英雄高中的晦气。想必,当初跟主人交手的那个英雄一定是个厉害角色吧。
又有一个腰细腿长的漂亮女高中生从弗利的身边婷婷袅袅地走过,带来一阵极其好闻的香水味,弗利贪婪地吸了一口,痴痴地望着她美丽的背影出神。
最后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还是没有行动。
他么的,身材真像我的前女友啊。
弗利忿忿地想。
他把手伸进牛仔裤口袋,掏出一包烟,熟练地从里面抽出一根,正想点上,牙齿又隐隐地疼了起来。
弗利想起了昨晚碎掉的两颗牙,又想起了主人和田圭一给了他一拳之后对他说过的话:“给你长点记性,以后不要抽了,因为我讨厌烟味。”
唉,摊上了个不爱抽烟的主人啊。
弗利叹了口气,摆了一个投棒球的姿势,把那包烟,连同手中的打火机,通通掷了出去。
那包烟连同打火机在空中划过一道难看的弧线,最后重重地砸中了绿色垃圾箱的边沿,弹开以后掉落在地上。
“切,三分球不中。”弗利向地上吐了口唾沫。
不知道怎么搞的,弗利早上愉悦的好心情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前女友的那张俏脸不断浮现在弗利的脑海里,冲击着他尘封已久的过去,让他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也让他的情绪逐渐变得暴躁、亢奋起来。
弗利在通向英雄高中的马路上快步走着。
那些讨厌的麻烦的事情,真该死,拜英雄高中那个刚刚路过的漂亮女高中生所赐,他又想起来了。
弗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父母长年累月在外地打工,两三年才回来家一趟,弗利从小便跟着爷爷一起住。按说这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爷爷辛勤劳动的话,加上父亲母亲隔月寄来的钱,还勉强能够吃得饱饭,养活这祖孙两口人。可是偏偏爷爷生性好赌,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往往一夜就输的精光,家里还欠下来一屁股外债,别人劝他还不听。弗利如果不是个男孩子的话,想必早就被他爷爷抵押给债主做童养媳了。
所以弗利自小成绩就很差,上初中时便辍学了。
某一天,他趁爷爷睡觉的时候,从家里偷了20块钱,带上两件冬天穿的棉衣和一块干粮,就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县城里,弗利打了两天工,既嫌累又嫌赚钱少,最后辞了工作,找个老大拜了山头,当上了小混混。
由于弗利下手狠毒,打架不要命,深得他们老大的赏识,很快在一群小混混中出人头地,成为了一个小混混头目,手里头有点余钱,也交上了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朋友,娟子。
说起娟子,她可漂亮了,身材也是超级棒,在当时的弗利眼里,娟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弗利跟娟子处了一段时间,然后……
然后,娟子就被他老大看上了。
然后,娟子转过头来,就跟了他老大。
弗利气愤地喝醉了酒,抄起砖头去找老大评理。
然后他就被打成了狗。
第二十四章弗利的回忆
酒醒的时候,弗利衣服被扒光,浑身是伤,赤裸裸地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老大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留下了他的一条狗命。
弗利知道,自己不光失去了娟子,还失去了过往所拥有的一切。
自己现在已经一无所有,连一条狗都不如。
弗利自暴自弃,连反抗的心也没有了。
此后,弗利悲催地在城市各处流浪,乞讨,饿了就捡垃圾吃,渴了就把嘴对准公共厕所的水龙头,困了就睡在天桥底下,寂寞了就跟一群流浪狗为伍。
弗利跟着流浪狗们去寻找食物,跟着狗群去打架,抢地盘。
渐渐的,弗利把自己当作了一条流浪狗。
某一天清晨,弗利从天桥底下醒来,看到两只流浪狗在天桥底下又打起来了,为的是争一只丑陋的母狗。
弗利聚精会神地看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心地笑了。
然后他真的变成了一条狗。
一只硕大无朋的狗。
一只来自地狱的恶犬。
身躯比普通的牧羊犬大上一倍,通体黑色,眼睛像岩浆似通红,两排尖利的钢牙宛如钢刀,浑身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
他咆哮一声,扑进两条打架的狗中间,一口一个,把它们全都咬死了。
然后他霸占了那只母狗,再然后他杀死了这群流浪狗的首领,成为了它们的新王。
成为这群流浪狗新王的弗利,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复仇。
这一天的深夜,一座高档住宅小区外,突然传来阵阵骇人的犬吠。
随后,一大群恶犬蜂拥而至。
门口正在打瞌睡的保安睁开眼睛一看:哎哟,一群疯狗,这可不得了了!
吓得他赶忙躲进治安岗亭,关紧房门,嘴里说着:“我的天啊!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狗聚集在一起。”
他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拨打外线电话,电话却打不出去。
能打的出去就有鬼了,因为小区的电话线已经被狗咬断了啊。
紧接着,所有的灯都熄灭了,整个小区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因为这群狗咬断了小区的电线,为此不惜付出了两条狗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