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这样拿前国棋手的感受不当回事,我们一口气还没顺过来,她大小姐已经改了主意,坐起来:“要不咱们安个窗帘——我能拿到特别漂亮特别好的货样,价格还公道。”
没隔几日宿舍果然安上了布帘,白底紫色小碎花,夜晚在楼下能看见灯光温情脉脉地穿透过布料,后者微微的一个拂动,就如同一朵一朵落英漾在春日的水面上。
这些时刻,往往是我上晚自习,或者从院里值班回来。我从小受妇联主任和纪委书记的双重影响,开学没多久我就加入了院学生会,别的没什么,入党评奖学金什么的多点儿优势。
头一次值班,新晋主席骆婷就对我说:
“这学校你什么地方都可以去,可千万别去后山,除非你想被保研。”
我以为我听错了:“什么什么?保研?”
“你不是不知道,现在学校里还在大兴土木,进出门卫基本不管,一堆闲杂人等在里头混,光去年就有两个女生就在后山那里……”
她声音低下来,鬼鬼祟祟的:“你懂,是吧?”
她这个表情我就是单细胞的草履虫也不能不明白:“懂。”
“懂就好,我跟你说,基本全中国的大学对这种事就一个处理方法,压下去,不是让你保研就是赔你精神损失费,你可得好自为之,不想的话没事就别往那边去。”
我一个社团新鲜人,初来乍到的就接受了如此黑暗的教育,回寝室的时候,路上人迹寥落,我看谁觉得谁形迹可疑。
原本是不至于这么迟的,但就在这个晚上我学会了炒地皮,几位学长杀到性起,我等只能奉陪到底。
行政楼距离宿舍距离不短,偏偏学校心思独特,每每在植物密集之处,都装有绿色的照射灯,把整片灌木映的活像地摊上廉价的赝品翡翠,在这样大而无当的黑暗与寂静里,很有几分恕bsp;我急惧攻心,步子一快差点把自己绊倒,前头有个人靠在花坛那里吸烟,此时抬头看看我。
这里是16栋的背面,住着大四的师姐,要毕业的人了,这会儿正是妖孽和传奇倍出的时期,她们的疯狂劲儿我们见识过。
可眼前分明是个男性,光线幽暗,他侧影修长,短短一瞥之间,我发现这是很年轻的一张脸,路灯下白皙的过分,眼睛里非常淡漠,他看我一眼,就低头继续地陷入自己的沉默。我踏实下来,总算见着个活人,也没啥恶意的样子。
绕过楼角,我几步奔上28栋的大厅台阶,功德圆满。
门卫阿姨披衣服给我开门,很没什么好声气:“下回注意,再这样我们就得往系里报了啊!”
我往房间走,一边犯愁,寝室门是上插销的,这会儿估计她们都睡了,我还得把她们敲起来,太扰民了。
结果我刚刚到门口,门就开了。我眼前是瓷娃娃一样的谢端:
“庄凝,你回来啦?”
在夜的阴影和走廊灯光的合力下,她真是漂亮的毫无瑕疵。
“你还没睡?”我用气声问。
“我边背单词边等你,没事儿的。”她轻轻地说:“我听见你脚步声了。”
我关门时触到她柔软的手臂,凉的像一块玉:“你不冷吗?”
“还好。”
“行了,你去睡吧。”我握着她胳膊,然后拍拍她:“谢谢你啊。”
“应该的。”她攀到上铺,接着又想起来似的,从床栏那儿探出头:“对了庄凝,今天你那个朋友,沈思博给你打电话了。”
“知道了。”我往卫生间走,一面答她:“快睡吧。”
洗澡的时候,我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身体,年轻的,光洁的。我把额发撩开,我的眼睛从镜中看着自己,黑亮而澄澈,不能不说不漂亮,却又似乎有所欠缺,我承认,刚刚那么美的谢端,甚至让我有一点心动。
我要是像这个女孩那样,沈思博,你会不会更喜欢我?
说完我自己笑了,想什么呢,你是你,沈思博怎么会喜欢上变成别人的庄凝?
我就把这个念头忘记了,洗完澡去床上躺下来,一面想明天见到他该说些什么,很快的,就睡了过去。
青春断代史(之六)
沈思博就读于这个学校的德语系,外院和法学院鲜有课程交叉,开学之初我就和他交换了课表,即时通讯还不发达,万一有个急事也大概知道彼此身在何处。
由此我知道他这一天有整整一天课,下午最后两节在逸夫楼,正好本系三点钟在那儿举行模拟庭审,我就和班里同学去旁听,预备散场后去等沈思博下课。
这个活动由院方定期举办,每年一次,议题偏尖锐热辣,参与者大多为大四准毕业生。本次设在多媒体教室,内容老早传开,是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一案,大陆法系下的审理及判决。
这还是相当有噱头的,我来之前就想,能有什么辩护余地?证据确凿,又不需要去说服一众陪审团,而权威都说了,世上没有任何一个法官会认为辛普森无罪。
模拟法庭各种角色一应俱全,整个流程滴水不漏,我们到地方的时候,正是审判长开始发言,之后先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再由公诉人及辩护律师当庭提问,双方各自举证完毕以后,就进入庭辩环节。
诉辩两方都是法学院的精英,相持间隐约听得见语锋触碰的诤诤声,简直比香港无线的法政剧还要华丽。我屏息静气,想每个字都听清楚,结果身边一个花痴不停念念叨叨,那个师兄,好帅,哦!他又发言了,庄凝,庄凝,我气都透不过来了,怎么办。
她说的是站在辩护人席后的青年,高而挺拔,宽肩细腰,他语速稍快,每个字却清晰有力,不见丝毫含混或迟疑。
我烦的要死,想,他哪里好看了,光看他不出声的时候,唇线绷的那么直,一点儿不柔和,就不是我喜欢的型,单单是气度从容一些,声音好听一些,仅此而已。他今日触动我的,是对律例的熟谙,和对庭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