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汗得我取不出章节名_纵情死神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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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汗得我取不出章节名(1 / 1)

虽然是夏天,但凌南市的清晨空气却格外冰凉。公路旁一条靠着一个大型花园的人行道上,两个头发半白的老太太正一边散着晨步一边凑得很近的看着同一张报纸,那似乎是一张国际报刊。

“这些恐怖分子实在太没有人性了,菩萨应该惩罚这种人才对。”右边那个空着手的老太太脸受流露着深恶痛绝的神情,她用一只食指指着报纸中一张附图,口中在不停的责骂。那上面拍摄的是一座被红色光芒覆盖的城市,图片右上角是城市外的一座高山,也是红光最盛的地方。

一辆绿色的公交车在两个老太太前方不远处的站牌旁停了下来,上面只走下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他身高在一米八三左右,给人感觉很阳光,相貌俊得像电脑里面才能设计出的人物,以至连两个老人都不禁在他脸上多看了几眼。这人正是枫陌。

有枫陌在家,于风眠连续六个通宵的记率终于未能再有所突破。早上枫陌第二次否决了他要通知达瓦雷等人以及整个陌枫家族上下的想法,说了声自己出去走走,就直接乘公交车来了这里,于风眠很想和枫陌一起出去,但枫陌说要自己,他也就只有重新坐到电脑前开工。

这个地方,是枫陌以前几乎每隔二十年都会来的,因为这里附近有一样东西,储存着他最美好的回忆,那也是过往岁月中,少数能激起他真诚笑容的东西之一。

“看这些小伙子,多有朝气,多阳光,以后肯定是国家的栋梁,和那些恐怖分子比起来完全是天壤之别,菩萨应该多保佑保佑他们才对。”等枫陌走远后,刚才那个指责‘恐怖分子’的老太太说道。

“站住!你站住!还给我!”枫陌刚走出五十米,注意力就被不远处焦急喊声吸引了过去。

枫陌看到,与他所在的位置相隔一个花坛的另一条过道上,有一个彪形大汉正提着一个时尚的粉红挎包使劲向前奔跑着,他后面跟着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孩,看样子很着急,刚才的声音就是她发出的。英雄救美?开玩笑,都什么年代了,写小说哪能一开始就弄这些老桥段。(蓝皮鼠:虚伪的人我见多了,就没见过你这么“痿”的,你《剑透》一开始不就都是这些老桥段吗?枫凌天:呃……这个,那个……黑猫警长,给我捉老鼠!)

枫陌没有停步,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两个追逐中的人身上,心里已经作好了出手帮忙的打算。只是七八秒钟,那彪形大汉就跑到花坛尽头,枫陌原以为他会下意识的从当下并无车辆开过的公路横穿过去,却发现他在原地愣了一下后,竟出乎意料的选择了转弯缘着花坛继续跑,枫陌把目光转向依然沿着那条过道奔跑的女孩,她离那大汉转弯的位置还有一定距离,花坛内并没有屏障,枫陌自问如果自己站在那女孩的角度,绝对会选择从花草上面踩过,选择近的路线去追赶对方。他的眼神开始疑惑起来,果然,不到两秒钟时间,枫陌已经发现了问题。那个女孩看上去确实很着急没错,但以他的目力,很容易的就发现了女孩眼眸深处那一丝与她表情不太相副的东西。枫陌开始暗自把眼前的情景定义为了一场表演。

不出所料,又过了十来秒,当彪形大汉再次跑到花坛尽头的时候,又像上次一样选择了转弯,他明明看到前面有一个高大的枫陌,却不偏不移的径直跑了过来,而那女孩则还是以一直稳定不变的速度和一直不曾降低的分贝在后面边喊边追,枫陌发现,这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从自己一开始注视到现在,几乎就没有变过。

在离枫陌只有十几米的地方,那大汉脚下好像有意无意放缓了一点。枫陌不禁想笑,看这个光凭外表就知道很老实的大汉犹如饿虎扑食般奔过来,故意想碰上自己的意图已经太明显了。枫陌嘴角勾出一个幅度,不停步的向着对方迎了过去,只是转眼,那人已经离他不到三米,看枫陌并没有出手阻挡自己的打算,他似乎反倒有些失望。又过眨眼,大汉已经与枫陌相距咫尺,眼看就要撞在一起,枫陌身子轻轻斜了一下,当那大汉反应过来时,已经到了枫陌背后好几米的地方。而就在下一刻,突然有一只“香港脚”从天而降,大汉还没回过神来,就以一个狗吃屎的姿势摔到了地上。

枫陌闻声止住步子。转过头,只见一个年龄起码有五十岁,看上去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此时已将那粉红色的挎包从大汉手中夺了过来,他的一只脚还踩在那大汉的后背上,看起来用力不大,但那人却根本无力爬起来。

见到这样的情景,那个一直在以不慢的速度追着“抢包贼”的女孩脚下竟比刚才还快了许多,脸上也出现了真正的着急之色,她匆匆忙忙的跑到那彪形大汉身体旁,途中两只大眼睛在枫陌脸上停留了一下。

女孩伸手接过了他的包,有些不忍的看了看仍然被踩在地上的“贼人”,当她无意中观察到大汉背上的黄皮鞋破了一个大洞时,差点没笑出声来。“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我的包里有很重要的东西,要是被抢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女孩抬起头说道。可话是这样说,但从她语气中能够感觉到的感激之意实在是少得可怜。

那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他笑了枫陌也跟着笑了,因为他笑的样子实在是傻到了极点。枫陌没有再看下去,转身继续向前。

“大叔,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我以后也好登门拜谢。”女孩说出后面这句就有点后悔了,因为这只是她平时经过耳濡目染,下意识说出来的。她在心里问自己:难道真的要去感谢他吗?

那大叔再次笑了笑,忽然以一个他自认为很帅的方式转过身,向着一辆倒在公路边车子走去,倒在公路边上的当然不会是汽车,而是一辆现在这个年代极少见到的脚踏车,并且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最普遍的那一种。

大叔熟练的踩动了车,只“潇洒”的在背后留下了六个字。而这,也让走出不远的枫陌险些脚一软摔到地上,因为那六个字是:无名英雄,雷锋!

……

[两分钟后―一辆红色的小轿车上]

“茗姐,那个人怎么这样啊!难道我就那么不值得他帮忙吗?”说话的正是刚才那个“被抢了包”的女孩。她坐在副驾驶座上,不满的埋怨着,口中的那个他当然是指枫陌。女孩觉得非常郁闷,因为按照她之前的交涉,即便枫陌不主动出手阻挡,只要阿福一撞到他,就会立即倒地给自己制造道谢的机会。结果道谢的机会阿福是给她制造了,但对象却成了一个发扬雷锋精神的中年大叔。

被女孩叫作茗姐的人年纪和她差不多,看起来顶多二十岁,相貌一点都不输给前者。她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大概是他看阿福的样子太魁梧了吧。”她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话说回来,小嫣,这样男人的充其量也只是个绣花枕头而已,拿来有什么用?说不定遇到什么事情还需要你来保护他呢。”

……

“阿嚏~~”正走在路上的枫陌狠狠的打了个喷嚏,他纳闷的搓了搓鼻子,有点不解的想道:“我这是怎么了,貌似今天天气不算冷啊?上次去北极我都没打过喷嚏呢。”

……

听了姐姐的话,叫小嫣的女孩固执的说道:“我不管,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只要他是凌海大学的,我就一定会把他变成我男朋友。”

“那要是他不是凌海的呢?”茗姐饶有兴趣的问道。

小嫣想了想,霸道的说道:“那我还是要让他变成我男朋友!”

汗!

茗姐正处在无语中,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声痛苦的呻吟,他和小嫣同时转过头,发现一直单独坐在后面没有啃声的大汉阿福现在的样子似乎很难受。

小嫣疑惑的问道:“怎么了阿福,那个人不就是踢了你一脚吗?以你的身体素质现在还那么痛?”

阿福的声音比他的外表更加憨厚:“不是啊,小姐,那个……那个雷锋是个高手,他刚才好像对我用了内力,可能……可能我今天一天都要这样了。”

……

枫陌现在当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私下设定为了猎物。感觉到那扑鼻而来的幽香,他知道他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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