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_2012不死好好活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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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2)

凌林:不怎么亮。

:那好看不好看。

凌林:看不清。

:快,快回家里来,不看了,不怎么圆,不怎么亮,看不清,一定是个阴天。

凌林:不看了,又睡不着,刚刚喝了茶,清醒得很,怎么办。

:你喜欢喝茶。还晚上喝。

凌林:龙井、碧螺春、大红袍、云雾、翠雅、玉珠、乌龙、白茅、普洱,茶,我喜欢。

:你喜欢的茶还真不少,我只喝茶,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茶。

凌林:人生如茶,一杯白开水,倒进了不同的茶叶,每种茶都会冲出一种他自有的味道,而不同的味道寓意着不同的人生经历。

茶的颜色淡,人生看的也淡,颜色浓,看得社会色彩也浓。

喝浓茶的人通常睡不着觉,因为他们把社会看得太复杂,带着浓厚的眼光看生活,过生活,就过得太累,所以常常会失眠。

喝淡茶的人是一种享受,淡茶即使已经褪去了最初的颜色,但经过筛选之后,已经对社会看得很清,只是去享受着他好的一面,闻着茶的芳香,品味着茶的清纯。可口,耐喝,解渴。

:我一直以为你只喜欢吃冰基凌,原来你对茶这么有研究。古代是不是总喝茶,你才也这么爱茶。

凌林:想知道为什么这么爱茶,那你跟我一起回去就知道了。

:跟你一起回去,说的容易,你来领我还是让我一个人上海边就在那大海里站着,然后就让海里的海浪把我冲走,冲哪算哪,等我一觉醒来,就已经穿越去了另一个时代。

万一要是穿越不好,指不定回到了恐龙时代,跟真龙碰了面,我认识它,它不认识我,再一口把我吞了,我的生存时代就至此结束了。

到时候你给我立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穿越失误,被恐龙一不留神当点心吃了。

凌林:哈哈,你还真的不是地球人,外星来的,就该回外星去。

:现在知道我可怕了,你要早知道我是外星来的,早就吓晕了。赶紧睡觉去吧,下次喝茶的时候记得早上喝。爱茶就要爱得更深,茶可以提神,但在夜里喝就成了伤神。我们要坚持提神不伤神。

凌林:听你的。我这就睡觉去。

:这就对了。咕得白。

凌林:晚安。

:我轻易不跟别人说晚安,但看在你是奇人的份上,那就晚安吧。

凌林给我发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不知道这个拥抱是不是温暖的。

但我感觉这个拥抱是热热的,像滚烫的水正冲着另一杯不知道什么味道的茶,我希望这杯茶是甜的,大概没有人知道甜茶里只不过是加了糖,若是茶的本身就会散发着甜味,或许那种茶叫冰基凌。

第十二章生活里的那点躁动(

越来越热的不只有夏天的天气,还有那颗充满“爱”的心。都说沉默是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逐渐升温的心脏伴着时而倍受凉水浇灌的冲击,渐渐地麻木,坏死。越是看待事物的角度摆得端正,透彻,心也就隐隐作痛着。频弃了最初所不可承受的一切想法,此时也都一一破碎后被塞回,只因为是“爱”在作祟。

我还是像刚初生的婴儿那样一个人,持续着一个人的生活有点反复,有点发霉。

自由其实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闲下来的时候,想怎么发呆就可以怎么发呆。而呆的时间久了,不知道会不会变傻。

或许我该到处走走,放荡一下沉默了太久,随时有可能自燃,然后就烧焦,被风一吹完全散掉的心。

然而我无从下足,一地的空档,硬是没有落脚点,不知道可以去哪里。

就好像凌林总让我到处走走,想去,不能去。杨东科一次次用美食和礼物诱惑我,想去,还是不能去。原来是自己拦了自己的去路,怕自己一去不复返,怕他们太遥远,怕见了比没见更容易加速心的自燃。

其实我并不想去任何地方,习惯了这座城市的安然,寂静和空气,仅仅是因为习惯而适应着这里的一草一木,正如同我适应了那些经常可以联系的人一样,他们不仅仅被我称之为“朋友”,或许他们已经被我稍不留神,私自收敛就成了“亲人”。

越是难改变的习惯只有同亲人之间才渐渐养成的。也只有亲人会娇纵自己的任性与无知。我所拥有的他们同样可以拥有,那便是我最不起眼的喜怒哀乐。

不知道若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所界线,还可以共同拥有除此可以共享的心情之外,还可以共同得到什么。只是心是滚烫的,却又单纯的清澈见底,又能不能轻易放言与别人共享。

就像只刺猬一样混身长满了刺,却太容易被任何敌人看穿,致命。大概是习惯了害怕太过于依赖一个人,才将刺都竖得那样比直,这样可以更加有安全感的保护着自己也爱护着那些自己所“爱”的人们。

但事实是谁都不会跟一个长满了刺的人接近,他们同样要保护自己和他们所“爱”的人。于是注定了总是有人在错过。谁都不愿意先踏出一步,拔身上的刺,结果就真的各自在各自的一方土地上左思右想是哪里出了问题。

可悲的是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答案,谁都没有错,又都错了,没有错是因为都希望对方可以先主动的牺牲那身武器,目的只有一个,保护自己。错的是如果对方真的牺牲了,又和谁共同分享那些心情呢。

其实错过也是一种美好,何必一定要拔了一身的刺,强忍着说不痛呢。与其是撕心裂肺的忍痛,不如享受淡淡的心痛。

活着也许就要痛点才知道自己还有知觉,过生活也是过心情,心情好自然生活好,而那些生活里的小躁动,也都成了最平凡的小插曲。

第十三章日子(1)

喜欢就坐在商场,影院,咖啡厅或是快餐店的某一个角落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现露着形形色色的性格,心理。

一个刚刚喝的满身酒气的男人,穿的一身洁白坐到我的旁边,他白得有点让我自愧不如他的洁净。尤其他脚上那双耐克白色运动鞋,完全像是新买的一样。

他手上转着的发着亮光的黑色手机,不停响着,不停通着电话。他起身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了很大的一瓶康师傅红茶,又回到坐位上,边喝,边打电话,边看看我,没有停过。

听他通电话就知道他是一个工作狂,自恋狂。只是我完全不明白他在像我展示他的工作如此繁忙,是否就是为了炫耀他的时间有多保贵,还可以自觉得很高贵的像现在这样讨厌的坐在我旁边,让我闻到他一身难闻的酒味。

又或许他是在向我证明他的确在工作上很成功,以至于可以一通一通电话打个没完。但有一点我知道的是,他应该是为了去掉他这满身的酒气,才要喝这样大的一瓶茶饮料。

他时而转过头来向我笑笑,我无法直视他的眼睛,因为我不知道那副眼镜的背后,这个陌生的眼睛里怎么会有个我。看着旁边空荡荡的椅子,我很气愤他为什么不到另一边坐下,偏偏喜欢在我旁边总看着我。

只是他喝着的红茶会让我情不自禁想起喜欢喝红茶的人。他的眼镜也会让我想到戴眼镜的人,我克制自己不想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人,但至少现在旁边的这个人却活生生的坐在我右边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一坐就坐了那么久都可以不起来走掉的。我只得站起身来理理我超长的裙子先离开这里,只是我刚一起身,他竟也站起来坐着电梯下楼去了。

我有点无奈的笑笑,腿很痛,我就像是刚刚大病出愈的人那样不堪一击,头痛,心痛,嗓子痛,混身无力,有点压抑。可能是淋过雨后真的发了烧,才刚刚有好的迹象,我就又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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