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记仇,不许小心眼了。这次姐可是给你找了个大帅哥呢。听说中央公园有一个流浪歌手没,现在可是网络红人。趁还没签公司,没保镖护体,赶紧的拉拉关系,说不定能给他写个自传什么的,等他红了,可不就有大把的钞票等你数了么。”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有名的小说家,不是给名人当‘跑手的’?姐,你敢不敢靠点谱。”林希撇撇嘴。
“你那是幻想。就你啊,从小不好好学语文,中国字都认不全,还敢大言不惭的写小说。你要是有什么奇思妙想,一夜千行也就罢了,偏偏一整天都敲不出一千字,你说这话,你好意思吗你?”
林希立马拖了长音哀嚎:“姐——”
第四回缘分真奇妙
更新时间2011111022:25:09字数:3366
昨天下午沉沉睡去,半夜三点醒来,异常精神,怎么培养,困意都不出现。也罢,林希打开电脑,噼里啪啦的敲了一阵。
早晨,林妈妈还没醒,她就已经饿的走不动道了。上一顿还是昨天中午连子的那盘意大利面,可怜她都没吃完。
好不容易走到厨房,找了两片面包,叼了袋酸奶,又回房间奋战。林妈妈被她的动静吵醒,睡眼迷蒙地跑过来问她是不是饿了,她摇了摇被面包填成的大包子脸,接着敲字。
敲累了,她就上网逛。打开今日热门转发,第一条赫然就是赵姐昨天跟她说的那个中央公园里的流浪歌手。
“一张帅气逼人的脸,一双忧郁迷人的眼。他的两腿走遍了世界各地,他的歌声震撼我们的心扉。他的舞台在一片绿荫之下,他的光芒更在阳光之上。”
下面附图一张,林希放大了看,果然是花美男一个啊,怪不得被人照死了夸。若不是他这张脸实在是帅的没有人性,光看上面那段文字,一般人都是要边吐边骂的。
简单的洗漱,连双眼皮贴都没粘,随便抓了件外套,拿上相机和录音笔,匆匆地出了门。
绕着偌大的中央公园找了两遍,除了老头老太太和起早贪黑谈恋爱的人外,哪有什么歌手的影子。
会不会爆红之后,就转移根据地了,她还傻了吧唧的来找。
公园里谈恋爱的比大学校园里的还多,还更情不自禁,也不找个隐蔽地地方,直接就吻在路正中间了。对于林希这个二十岁的大学生来说,这很正常。但是对于出来溜达散心的老头老太太们,真是忍无可忍。
林希走上一条偏僻的小路,转了个弯,还有一条石子路,路的尽头是一些石像。这些石像都是城市各地淘汰下来,无处存放,就被聚集到了这里。小时候,林希来这里玩过一两次的捉迷藏。
走着走着,传来了几声吉他试音。林希大喜,说不定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呢。她疾走几步,果然是有人在唱歌。
不过跟上说的有些不同,出现了两个男生。怪哉,怪哉,他们是在卖唱,可是把地点选在人鬼蛇神都极少出没的地方,还都戴着口罩,搞得神神秘秘。到底是想挣钱啊,还是想挣空气。
林希在他们面前的长椅上坐下,静待他们开唱。可能是突然出现了一个听众的原因,右边个子稍高的那位,明显怔了一怔。林希看他往这边走了一步,以为是要先收钱,就低头在包里找零钱。
但是另一位拉了他一下,两人摆好姿势,右手边这位弹吉他,左边这位拿着话筒唱歌。
歌唱的还真是不错,声音低低柔柔,十分耐听。像是春天刚出露出头的青草,带着淡淡甜甜的味道,懒懒散散的看着湛蓝的天空。
那吉他弹得更是不错,看不到吉他手的表情,但是看他的肢体语言,潇洒自信,但又与摇滚青年的不羁疯狂有所区别,仿若只是信手弹来,随心所发。
林希懒散生活的空虚和阴霾,一曲殆尽。她走到两人跟前,说道:“唱的真好,可不可以给我一点时间,我想跟你们聊聊。”
“记者?”唱歌的男生反问了一句,还没等林希回答,又接着说:“没时间。”
“我”“我”林希和吉他手同时开口,两人都又默契的停下。林希看他不再开口,就解释说:“我不是记者,我是个……”
她还没说完,一侧的小路上有很多女生尖叫着冲了过来,将两人团团围住,把她挤了出去。她们每个人的手上都举着一面粉色小旗,上面写着“乐安,爱你”。
林希这才注意到,唱歌的那位,穿了一件淡粉色短款棉服,虽是女色衣服,但是样式搭配,让人只觉得可爱,丝毫不觉得别扭。吉他手则是一件宝蓝色的长款风衣,举手投足间,优雅非凡。
“乐安”应该是那个歌手的名字吧,这些女生都是他的疯狂粉丝。还真是红人,这么偏的地方都能引来如此多的粉丝。
不过,那个吉他手也很不错,虽然看不到长相,不过凭他弹奏的美妙音乐,和傲人的身材,以及没有被遮掩的那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怎么没听说他红的事迹呢?
乐安大模大样的用手指指地上画好的红线,所有粉丝都听话地退到了红线外。两人总算是出了包围圈,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了。乐安示意粉丝们安静,忙不迭地维持现场秩序。
一旁的吉他手对四周乱糟糟的声音置若罔闻,自顾自地玩弄着吉他,偶尔发出几个轻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