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佣 兵_星际奇缘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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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佣 兵(1 / 2)

自从阿超去了蛙族的城市之后,吉克的话似乎少多了。阿超一路走着,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未免有点儿寂寞。想与吉克说句话,他总是爱理不理的哼哼几声,在证明了他的存在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了。把阿超气得恨不得揍他两下,可恼的是既摸不着又看不到,对这个存在自己身体里的吉克实在没有任何办法。阿超深深的感到自己的命好苦!这一天阿超走到七大城市之一的赖鲁斯城。阿超决定在这个城市多停留几天,一方面对这个城市的风土人情做一些了解,另一方面能找个顺路的结伴旅行更好。进入城市之后,阿超找了一家豪华酒店住了下来。

赖鲁斯城比较繁华。主要的特点是因为距离海边,渔民比较多,所以海类产品比较丰富。内陆的海产品主要来自这个城市。因为受海风的影响,这里的气候条件也比较好,凉风习习,不热不冷的,非常舒适,很适合人类居住。阿超走在大街上,看着城市的风景,感觉比自己的家乡好多了。感叹生活在这里的人真幸福。

忽然,阿超看见前面有好多人聚集在一起,阿超就凑了过去。挤进人群,看到墙上贴着告示,详细一看,原来是招聘佣兵的告示。告示的内容是招聘勇士参加一个荒岛的围猎。阿超询问了旁边的人基本情况,想了想就向佣兵房走去。佣兵院落很近,就在旁边。阿超又详细询问了招聘的基本条件,就填了表,等候明天的通知。

这次围猎,主要是杀死岛上的一个猛兽。有人出高价格收购它。杀死并带回来能得到一万金币,活捉能得到两万金币。阿超仔细想了想参加佣兵是否合适,后来觉得很有必要。阿超倒不是为了什么报酬才去的。按照游历者的潜规则,游历者出门前,家族里是不能给太多银两的。但是,对于阿超来说,他可是极其富有的。随便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来一个物件卖掉,就够阿超花一阵子了。参加的主要原因是历练者要获得大家的认同,就必须接触很多的事,认识众多的人,经历更多的风雨。这样才有机会锻炼自己,从而找到发展的机会,打下一片天地。这次的招聘条件比较苛刻,但是阿超还是有信心应聘上的。阿超虽然是一个人,但是有虎王的帮助,相当于一个半人了。再说,宠物战死了是不需要赔偿的。招聘者看到虎王的威风后,应该会考虑到虎王的优势的。

阿超在咨询的时候想了解任务的详细情况。旁边有一个中年人看阿超是外地人,身边又跟着一只威风粼粼的虎王,就把阿超拉到一边,非常认真的讲了怪物的详细特征。这次要杀的怪物是变异的红角独狮。几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居住在距离大陆八十公里的小岛上。近年来对渔民的危害很大。几次派人去围剿都没有杀死它。它的额头上的角会聚集火的力量并发动攻击。因为带有火的属性,因此火属性的攻击很强,范围也很广,喷出来的火达三十米高。一般人很难靠近。防御很高,奔跑速度惊人而且也会潜水,潜水距离大约十公里。主要猎食岛上的野兽和岛附近海里的生物。渔民一旦进入它的势力范围很难逃生。红角独狮浑身是宝。如果驯服作为宠物的话,更加是厉害的帮手。在听中年人介绍的时候,当时阿超就想,不知道这个变异的红角独狮比虎王到底厉害多少?竟然要招聘佣兵去杀它,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但是阿超没有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他只是确信,那个出高价收购红角独狮的人,主要是图它的好处吧?不过,能为民出害也是一大好事。

一天都没有事情可做,阿超逛了好几个商铺,买了几个漂亮的小工艺品,到一个很有名的饭店吃了顿海鲜,看了看天色,觉得也没有什么好转悠的了,想着明天还要去参加面试,就回酒店休息去了。

第二天,阿超一早就来到佣兵房,在一个客厅里等候通知。大约等了半个时辰,陆陆续续的进来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个特别年轻漂亮的女子。当她进来的时候,引起客厅里的众人一片嘘声。阿超也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只见这位姑娘大约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眉宇之间透露出一股英气。浑身上下穿了一身火红的衣服。红色的金丝软甲,红色的金丝软裤和红色的金丝软靴紧裹全身。即使外行也看的出来这是一整套的极品装备。最另人吃惊的是,她的左肩膀上活蹦乱跳的一只小巧的三眼灵猴,更是全大陆最最稀有的绝品!

这个火一般的女子扫了一眼客厅里的众人,也不理睬人们那种光怪陆离的眼神,走到阿超身边一个空位置上坐了下来。阿超心想,难道她也是参加佣兵的吗?一股奇异的淡淡的清香钻进了阿超的肺里,阿超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感觉有点儿头晕。这味道不象巧儿身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却能让人很想永远呼吸和沉醉在这种香味之中。

“喂,小兄弟,你是来参加佣兵的吗?”一个声音传来,阿超竟然混不自觉。当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阿超看到面前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自己。阿超的脸不由得一红,说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姑娘妩媚的一笑,说道:“小兄弟在想什么心事呢?是不是想小情人了?就咱两个坐的最近,我难道问那个糟老头吗?”说完扭头看了一眼坐在门口流着口水满脸猥亵的一个老头。那个老家伙的三角眼也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阿超他们这边。似乎是看阿超,也似乎在看旁边的姑娘。阿超立刻明白这是一个老色鬼,恐怕这个老色鬼脑海里不知道在想什么下流的事情呢。阿超为自己刚才的尴尬又是脸色一红,回答道:“对不起,我刚才没有听见,你问我什么?”

姑娘抿嘴一笑,说道:“我问你小小年纪,也来冒险吗?”

阿超说:“我都十六岁了,我是游历者,参加佣兵再正常不过了。”

姑娘似乎惊讶了一下,说道:“你这么小就出来游历了?看不出来很厉害吗?是不是你的老虎在帮你啊?”

阿超似乎感受到了侮辱,大声说道:“虎王对我的帮助是很大,但是,我可不是靠它才游历的!”

姑娘说道:“这就说明你很厉害了?真的看不出来啊!呵呵。”

阿超听出来语气中带来的不屑,有心想反驳她,但是终于没有说出口。转过头不再理她。

姑娘看阿超不再说话,好象耐不住寂寞,又说道:“你是哪里人啊?出来多久了?就你一个人吗?”

阿超没好气的说:“难道游历者非要几个人才行吗?”

姑娘看出来阿超的不满,收起了玩笑的心,说道:“我问你的家在哪里?你出来多久了?你不愿说也就算了,干吗生气?我惹你了吗?”

阿超认识到刚才自己的不妥,说道:“我家在贝里城,我刚出来半年多了。”

姑娘立刻兴奋的说:“贝里城是个好地方啊。全大陆第二大城市。我还去过呢。”

阿超看她夸赞自己的家乡,也礼貌的问道:“请问你是哪里的?”

姑娘回答道:“我家住在太阳城。我也是刚出来的。不过我可不象你这么勇敢。我可不是游历者,我是出来玩儿的。”

阿超脸色又是一红,(不知为何,阿超见到这位姑娘,脸红的非常快,短短几分钟就红了三次。)说道:“女人是不允许游历的。”

姑娘听了似乎生了气,说道:“女人怎么了?难道比你们男人差吗?不行咱就比试比试,看这次咱们两个谁先杀死怪兽!”

阿超说道:“我还不知道能否应聘上呢。再说这么多人,我们怎么比啊?”

姑娘骄傲的笑了笑,说道:“看看,你不行了吧?连应聘的勇气都没有,还小看女人!”

阿超说道:“我不是小看你的,我是。。。我是。。。”

姑娘说道:“别我是我是的了,婆婆妈妈的,一点男人味都没有。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阿超说道:“我叫齐岩超。大家都叫我阿超。”

姑娘说:“我也可以叫你阿超了?我叫金美萍。你就叫我萍儿好了。我今年十七了,比你大,你叫我萍姐姐也行。对了,你游历了这么长时间,一定经历了很多惊险离奇事情了?能给我讲一下吗?现在闲着也是无聊,就先讲一个算了。”

阿超说道:“我才出来几个月。哪遇到什么惊险离奇的事了?你就别笑话我了。”

姑娘似乎遗憾的说:“是这样啊。不愿讲也就算了。谁让我们刚认识呢。保密也是应该的吗。”

阿超这次真的脸红了。他如果把蛙族的事情讲出来,绝对称得上离奇。因为蛙族是这个大陆很少知道的种族。就是海边捕猎蛙人的猎人也不会知道这是一个有几百万人口,族群完善的种族。而且还有一个大陆上最奇特的毕达哥拉斯城呢。但是,阿超是绝对不能对外人讲的。即使蛙王不特意交代阿超,阿超也会注意分寸的。这次为蛙族寻找时光之心的事情,蛙王也不让阿超告诉任何人。阿超怎能出卖蛙族呢?!

阿超没有说话,而这个叫萍儿的姑娘的话似乎特别的多。她说道:“你的老虎叫什么名字啊?你在哪里弄到的啊?它怎么能够驯服呢?是你驯服它的吗?你真的很厉害吗!”

一连串的话轰的阿超头都大了。阿超吃惊的看了看这个脸上满是问号的女人,心说: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罗嗦了,将来年纪大了还不没完没了啊?以前总嫌自己的母亲罗嗦,现在看来母亲还真是伟大啊!但是,即使这个女人再罗嗦,毕竟与自己没有关系,相处这么短的时间里,还是能够忍受的吗。不回答别人的问题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所以,阿超回答道:“它没有名字,它是金精虎王,我一直叫它虎王。”

萍儿等了半天才等到阿超这句话,不满意的说道:“虎王也是名字呀,你怎么不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呢?你看我的三眼灵猴的名字多好听啊,它叫山里红。你要是给虎王起不好名字,我就免费帮你给它起一个吧。就叫。。。”

阿超一看萍儿真的开始为虎王起名字了,急忙叫到:“停!我喜欢叫它虎王,而且虎王也非常喜欢我这样叫它的,就不麻烦你了。”本来阿超听到三眼灵猴的名字差点笑出来。这“山里红”哪点儿与三眼灵猴有半点关系啊!最起码三眼灵猴是满身金色的毛发,即使叫小金也比叫山里红好听啊。阿超看了一眼红的似火的女人,顿时明白了叫“山里红”的原因:这个三眼灵猴应该是在山里得到的,因为主人非常非常喜欢红色,所以就叫它“山里红”了。

阿超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主动的问道:“你的山里红是在山里得到的吧?”

萍儿吃惊的说:“你怎么知道的?”

阿超说:“它的名字叫山里,应该不差的。”

萍儿笑着说:“你不笨呐,被你猜中了,加一分!”

阿超又说道:“你很喜欢红色吗?”

萍儿说:“你又说对了,再加一分。红色鲜艳美丽,火热大方,我非常喜欢!”

阿超心里说道:这红色还真是符合她的性格。她的性格特征大概就是因为喜欢红色造成的吧?还没有等阿超进一步思考,萍儿的问题又来了。只听她说道:“你喜欢什么颜色?该不会和我一样吧?”

阿超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什么颜色都喜欢,我也不讨厌红色。不过。。。”阿超的话不敢说下去了。他有心想说:我现在开始讨厌红色了。但是,这句话一旦说出来,肯定是爆发一场大战!那不是老虎屁股上挠痒--找死吗?

萍儿看阿超说了一半就没了,就问道:“不过什么呀?说话啊?”

阿超想了想,说道:“不过红色确实很适合你的。”

萍儿笑着说:“我妈妈也是这么说的。我就是喜欢红色,讨厌黑色。黑色死气沉沉的,一点儿都不好。”

阿超看着面前女人的样子,心里想道:这个女人对颜色还是相当敏感的啊。血也是红色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阿超懒得理会这种走极端的女人,就借口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阿超前脚刚出来,萍儿后脚就跟了出来。她看了阿超一眼,说道:“在屋里真要闷死了,特别是那些臭男人,一个个色眯眯的眼睛,好象要把老娘给吃了。”

阿超笑着说:“你就象火一样,吃你的人还不先给烧死了?”

萍儿听到阿超忽然来了这么一句,笑着说:“没有想到老弟还挺幽默的吗。你怕不怕被我烧死?”

阿超说道:“我又不吃你,怕个什么?”

萍儿展露了一下身肢,优美的转了一圈儿,说道:“我漂亮吗?”

阿超看着这个精灵一般的女人,拿她与精灵们作了一下比较,这个女人的美是一种泼辣大胆开放的美,与精灵们轻盈飘逸阴柔的美是两个极端的美。立场不同,美的评价标准也不同,如果真说哪个好,阿超还真的说不上来。但是,阿超还是喜欢巧儿的美。想起巧儿,阿超的心里不由得一动,心想,如果自己的身边是巧儿的话,那该多好啊!

萍儿看阿超不说话,说道:“怎么了?难道我不漂亮吗?你看那些色狼的眼睛,我就不信你看到就我不心动。你刚见到我的时候不就是与那些色狼一样的眼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