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对中国和谐文化的贡献
麓山子
主题词:《道德经》;和谐文化;和谐范畴;和谐体系
内容摘要:《道德经》在以“和谐”为核心的理想追求中,从对包容万有的整体和谐观、将历史纳入时空一体的和谐观,将对立因素加以调和,使之演变成一种“相融相济,相反相成”的和谐观这三个“范畴”上,以及将宇宙、自然、社会、人体自身全视为一个以“道”为本原的大宇宙和谐系统中,搭起了中国和谐文化中一座最伟大的丰碑。无疑,在发掘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道德经》以它独有的文化内涵与魅力为我们后人启开了一扇展示“和谐文化”,通向“和谐社会”,面向“和谐世界”之大门。
一
《道德经》是中国道家文化的开山祖典,其书中无处不闪烁的和谐思想更是为中国和谐文化的建设作出了不朽之贡献。
相对以北方华夏文化为根基的儒家和谐文化强调的是以“内圣外王”之精神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而达到个人、社会、宇宙的和谐而言,以南方的荆楚文化为依托的道家,则推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推崇“厚德载物”,并立意于人与自然、宇宙的内在和谐统一,不承认儒家在社会观上的人伦等级概念,认为“众皆平等”,崇尚不分亲疏贵贱的自然之道,主张“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老子的继承者庄子更是高呼“与天为徒者,知天子之与已,皆天之所子”,认为不仅天子是天的儿子,每一个人都是天的儿子――这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倡导出了一种“平等、博爱”的价值观与和谐观。特别在乱世之时,道家多把个人直接与宇宙相依附,人和宇宙共同否定一切不自然的社会,渴望跳离充满虚仁假义、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现实世界表层,而在生趣盎然的大宇宙、大自然、大社会中悟道自得,过一种超然物外,守朴尚俭的恬淡生活,凸显着顺应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生存智慧,进而达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的宇宙整体和谐。
总之,道家文化无疑是中华民族文化中最为重要的一脉,几千年来,它已经深深地烙进了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素质、民族性格、民族传统和民族生活方式之中,并凝结为中华民族精神面貌之主要特征。
细究察来,《道德经》主要在三个范畴、三个层次上分别论述与建构了中国和谐文化的整体架构。也即:从对整体、历史与时空、对立因素这三个范畴的把握与探寻中,从人与宇宙、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及人体自身(生理的、心理的)的和谐这三个层次上,追求着一种人类最佳的生存状态和最佳的发展状态。并且,以《道德经》为基础所建构起来的整个道家学说其本身就是一个极具高度内在和谐的完整思想体系。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老子认为:唯有从探寻事物发展的本源,摸清事物发展的规律――“道”,我们才可能谈得上对现在与未来的把握与认识。此外,老子从方法论角度的告诫:“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分明也为我们揭示出了一条由易到难,由细到大,由简到繁,由表及里的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捷径。《道德经》正是循着这一睿智途径与简洁方法,为我们后人启开了一扇展示“和谐文化”,通向“和谐社会”,面向“和谐世界”之大门。
二
(一)整体和谐
道家和谐观的根本特点是整体和谐,这个整体是指一个包容万有的宇宙整体。它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物我一体”之上的,是以道生万物,人天同源为基本特征的。它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和共同法则。法自然的“道”既是万物的本源,亦是支配制约天地万物的总规则。“道”贯穿天地人之中,它既是一,又是一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实际上是把“道”既作为天地万物的始祖,又将“道”本身看作是一个圆满自足的和谐体。对于现象界的杂、多而言,它是无限的完满、无限的整全。
再从逻辑上推演,要做到宇宙整体的和谐,“道”就必须容纳万有,唯有结合各种千差万别不同性质的事物,才称得上和谐,用古人的话说,就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这即是说,1“和”本就意味着是不同质的因素的配合;2事物是由“道”本身内藏的和谐产生的,如音乐由五音的和谐产生;3整个宇宙也是由“道”衍生的不同因素的“和谐”产生的,如更古老的“五行和谐”就认为宇宙的千差万别的因素都可以归为五行即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的和谐平衡;4这种宇宙整体的和谐强调的是不同因素之间的配合关系、互助关系、相生关系。
道家的整体和谐观正是在总结前人经验与理论的基础上,抓住了“和实生物”,“包容万有”这一本质现象,并着重强调部分或个体必须服从整体或全局的和谐观,而这个整体就是“道”,就是“道法自然”。而并非儒家所谓的以“天子”或“皇权”为代表的“天”,因而从今天的观点看来,道家的整体和谐观更具有自然主义及人本主义的色彩。
(二)历史与时空和谐
由于整体和谐要保住自己的整体性,保住自己作为整体的永恒性,从逻辑上说,它必然要制止历史和时间可能对自己进行的颠覆。因此,当需要面对历史的时候,它就把历史也纳入了一种循环运行的和谐轨道。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又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并把事物的时间运动也看成是循环的。由于在农业社会中人们最尊重的是自然之天,而自然之天是:“日往则月来,暑往则寒来”,是此以自然天道来看待历史发展,就自然要把历史发展也理解为一种循环,故而中国的农历是按照天地运行的自然规律以天干地支计年,采取60年一个循环,而非西方直线条的公历计年;再看人事的演变,王朝的兴衰也是“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不断循环的,于是在以道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和谐理念中,便产生了将历史自然化,把时间空间化的和谐观。此外,在总结八卦图的基础上并被道家作为标志性图腾的阴阳太极图中,将时间空间化的循环特征则更为明显,图中阴阳各半,此消彼长,任何一方,从大到小都化入另一方。两条阴阳鱼头尾互接,恰如中国文化的时间之线,像昼夜的运行,又像四季的交替,既是无穷的,又是循环的,其对立而又不相抗的思想更是精致化了;不是对立面的抗争(直线的)而是对立面的相互化入(循环的)――这便是道家的“阴阳和谐”说。
再看为道家学说所包含的“五行和谐”说,道家认为:五行是相生的,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五行又是相克的,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五行中任何相互矛盾的两行之间,都不是采取直接的对抗方式,而是用与调节或反馈机制相似的方式达到整体的平衡与和谐。任何时间只要进入五行都会转化为循环论、化为空间性,四季通过五行可以换为四方,因而“五行和谐”说比其“阴阳和谐”说来就更具体地表现了“道家和谐”思想是怎样通过时空转换来调和对立面之矛盾的。这种通过对“阴阳和谐”和“五行和谐”的理论升华,使得道家的和谐思想更为成熟定型――这无疑是对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一次理论飞跃。
(三)对立因素的和谐
既然道家和谐理论的最根本特征是整体和谐,然而在不同质的因素和事物中明显地有些是对立的、排斥的。乍一看来,这是对和谐的否定,故而要保持宇宙和谐的整体性和永恒性,还必须防止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与冲突任意发展的结果导致对整体性质的否定,因此道家和谐的第三个原则,就是把对立的因素加以调和,使对立的东西演变为另一种方式,即“相反相成”。老子认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己,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己。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正因为有了与一因素完全相反的因素,该因素才成为该因素。无丑就无美,无恶就无善,无上就无下。正是相对立、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才有事物,才构成世界。“一阴一阳之谓道”,不同因素的和谐叫相成,对立因素的和谐叫相济,故而老子揭示出了把对立因素转化为比较关系,(即只有在比较中才能成立)和相济关系(正因相反,实则相成),这样对立因素的和谐在根本上就完全和不同因素的和谐是一样的了。正是这种“对立而不相抗”的和谐观使得中国的传统文化从一开始就有别于西方文化的和谐观中强调对立面的斗争,从而不断引发革命性的质变。而中国的和谐则偏重于保存和安宁,突出对立而又不相抗,至使中国文化从未中断地发展了两千多年。这之中谁优谁劣,真还难以在一篇短文中详论。
三
(一)人与宇宙、自然的和谐
《道德经》把“道”作为它的哲学、伦理学的最高范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从本体论的意义上提出了“道”的观念。在老子看来,万象纷纭的宇宙中有着一种玄妙的自然力,它大而无外,小而无内,无时不在,也无处不在,它构成着天地万物的总根源――这即是“道”。老子还意识到“道”是由“无”向“有”形成的一个活动过程。由此可见,老子的“道”中包含的“无”是隐藏着无限未显的生机或蕴涵着无限之“有”的。它同古希腊哲学家的“无”强调的是“虚空”有着本质的不同。
再从宇宙论意义上来看“道”,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将“道与天地万物的关系视为生成与被生存的发展,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进而,从发展论意义上,老子认为“道”的普遍法则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莫之命而常自然”等,“道”的作用是自然而然的。对万物的成长,它不强制,不干预,顺其自然,它常向事物的相反状态运动并以静制动,“以柔弱胜刚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单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也即:天道是以均平调和,统一而平衡发展而呈现出自然和谐的。
作为与天道相对应的地道,老子认为“地法天”,并认为“水”就是最接近地道的,“上善如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忧。”,由于水能常处低位,能众纳百川,推之地以柔弱,清静为要,故能包容万物,这种包容就是和谐。
再从人生论意义上来看“道”,即“人道”。老子认为:现实中的人之道有违天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并认为天地所以长且久的缘故,乃因它不自营其生,所以才能长生,故而人应当效法天道,也应该人道无为求其顺乎自然,所以圣人的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为无为而无不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认为天道无私,对于万物有利而无害,圣人善体天道,所以他的“道”也应是施予奉献而不与人争名夺利。是所谓“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它运用于修身,即是不为物欲所引诱,不为名利所迷惑。用于为政,便是“欲上民必以其下言之,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总之,老子在人与宇宙自然的和谐关系中,强调的是:1人是自然的一部分;2自然规定着人必须不违背它的规律;3人只能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才能有所作为,一切效法天道的就是自然的,也就是和谐的。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在春秋时代,由于社会的激烈变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聪慧的避世全身的隐者,他们主张“因性任物”,“无用贤圣”,“弃知去己”,“舍是与非”。这样才能在社会大分化大动荡中得以全身免祸。老子作为周朝管理典藉的史官,看到了这些社会现象,并将以理论化提升,根据以“道”为核心的内和谐要求,“道”必然要约束它的社会观和价值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样就必然导出“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道德和行为准则,并提出“与民休息的政治方略,“众皆平等”的价值意识,“不以兵强天下”的和平主张及“小国寡民”的社会观。
在老子看来,当时现存的一切虚仁假义的道德均是背离大道的产物,是道德蜕化、道德堕落的象征,为从根本上遏制这种现象,就必须致力于道德上的复归,因而主张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绝巧弃利,这样人民才能受益,才能恢复孝慈的天性。并认为:世间的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人为的巧饰,用它们来治理天下只会使天下越治越乱,造成人心的淫乱和困惑,使社会陷入功利主义和虚伪主义的泥坑,有鉴于此,老子才主张弃绝世俗的功名利禄和人为的伦理道德,使人类的心智和道德复归到朴素自然、纯洁无瑕的“小国寡民”的状态中。要求人心“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唯如此人才能得以保全天真,它根本用不着什么圣贤治理与仁义礼法的约束,强调无为是舍弃,无不为才是最大的为。所谓“有所失,方能有所得”――这就是老子的社会观。于是,以“道”为主的哲学观(宇宙观),以“无为”为主的价值观,以“小国寡民”为主的社会观,便构成了一个完全内在和谐的意识结构。
今天看来,老子的这种社会观因受时代的局限及个人与阶级的偏见难免不有一种消极的因素及空想的成份,但对于身处乱世之时的一种应世韬略,无疑不失为一种超凡脱俗的睿智、且也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和平的抗议与反叛,其对中国和谐文化建设的意义显然是非同凡响的!
(三)人体自身的和谐
在谈到人体自身这个层次时,《道德经》以其“尊道贵德”“无为而不为”的价值观,“身贵于物”的伦理关怀,“外圆内方”的处世态度,返仆归真的人格理想以及“自知知人”的伦理觉悟,“多予少取”的立身原则,“宠辱不惊”的超然境界,恬淡如水的交友之道,“保身尽年”的生命意识,“少私寡欲”的调适之道,“行善积德”的充实之方,“参透生死”的达观态度,“物成一体”的整体概念,“知常知和”的平衡思想,“知足知止”的开发原则,“热爱自然”的伦理情趣,更是为中国的和谐文化作出了极其丰富而又宝贵的贡献。
在老子看来,生命的价值无疑要远高于名、利的价值。“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重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人不仅应懂得尊道贵德,以自然为师,顺其自然,不矫揉造作,不刻意妄为,不强行武断,尤应珍惜生命,不为名利所羁。名利不是人生的目的,生命的目的是效法天地自然之道,循依本性行善积德,造福于人,并颐享天年,这样才能达到身心的平衡。
道家把天地、万物、人类社会及人的自身都看成一个根本一致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而效法道,与天地万物的运作保持和谐统一,便成为人类道德的根本要求和内在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家大和谐的宇宙观,比之仅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看问题的儒家学说或墨家学说来,其视野更为广阔、立意更为深远,蕴藉更为丰厚,它构成了中华民族中玄思世界、反观人生、寻求安身立命之本的精神精品。
道家还以这种尊道贵德的价值视角,涉及到了纯化道德动机、端正道德意向和“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等问题,提出了“追求而不要占有”、“贡献而不索取”、“为公而不必为私”等有关伦理学的崇高原则,这对于净化人类道德心灵,提升人类道德境界,廓清道德功利主义所污染的道德氛围,构建一种视野高远格调清新的伦理思想体系及和谐文化架构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综上所述,《道德经》正是从对包容万有的整体和谐观、将历史纳入时空一体的和谐观,将对立因素加以调和,使之演变成一种“相融相济,相反相成”的和谐观这三个“范畴”上,以及将宇宙、自然、社会、人体自身全视为一个以“道”为本原和内在法则,以“德”为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及体用的、天人合一的和谐观――这三个既层次分明,又实为一体的系统中,搭起了中国和谐文化中一座最伟大的丰碑。它不仅是老子留给我们中华民族的财富,更是如他的理论所追求的那样――《道德经》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