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_回春坊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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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 / 2)

“嗯!你要是乱走动,被我找到借口,正好可以用你试验一下古代的刑罚,反正,你也有兴趣。”牛大傻嘿嘿笑道,“而你身体强壮,加上我又有特效药,肯定比普通人能够抗。”

这次,戚雁舞什么也没有说,古话说得好,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这牛大傻要是没有借口,也把他揍一顿,他好像也没有法子的。

人家是傻子,你一个正常人,你能够和傻子计较什么嘛?

所以,下午三点半,即墨青莲在房间里面看书的时候,就看到戚雁舞端着一盘子茶饼,外加一杯奶茶送进了她的房间。

虽然即墨青莲看到戚雁舞有些意外,但却没有太多的惊讶,微微抬头,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戚雁舞,他身上就穿着牛大傻的旧衣服,由于他身材没有牛大傻那么魁梧,所以,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大了一点。

有几缕长发垂了下来,盖在脸上,下面是一张近乎完美的脸——不知不觉间,即墨青莲不由自主的拿着他和徐子慕做比较,相对而言,徐子慕似乎是偏于阴柔了一点,而他更趋于阳光。

即墨青莲心中感觉有些可惜了,长这么俊美,不去做明星,反而去做了一个劫匪,何苦来着?

“即……青莲小姐,请用下午茶!”戚雁舞走过去,把托盘搁在她身边的茶几上,按照习俗,他应该称呼她“即墨小姐,”,但他想起牛大傻特意的嘱咐,即墨青莲不喜欢人家称呼她“即墨小姐”,因为即墨和寂寞同音。

“大牛呢?”即墨青莲抬头问道。

正文第四十七章花奴试用期

“他在房里不知道捣鼓什么东西,让我给你送下午茶过来!”戚雁舞含笑道。

“嗯,谢谢!”即墨青莲很客气的道歉。

“不用客气,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试用花奴了!”戚雁舞轻笑,真想不到,他有朝一日,居然会沦落为人家的花奴?“三个月试用期满,还请青莲小姐给个合格,为着我的一天三顿饭。”

即墨青莲不仅笑了起来,这个劫匪,还是蛮风趣的,倒不知道大牛对他做了什么,居然让他愿意做花奴?

“你别听大牛胡说八道!”即墨青莲笑道,“等着你伤好了,你就走吧,正经找一份工作,别再做这些危险事情了,危害别人,也害自己!你长这么漂亮,可以考虑去做影星什么的,比你做劫匪好多了。”

“呃……”戚雁舞轻轻的咳嗽,掩饰过尴尬——他是不是应该高兴?作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劫匪,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称赞“漂亮”,终究应该有一些自豪的吧?可他怎么都感觉这么别扭?

“我以后都不做劫匪了,我准备安分守己的做一个花奴!”戚雁舞轻笑。

“呃……”即墨青莲正好端着奶茶喝了一口,闻言差点喷了出来,忙不迭的抓过旁边的纸巾,掩饰自己的尴尬,笑道,“你真准备做花奴啊?”

“嗯!”戚雁舞认真的点头,但他看到那盆火凤凰的时候,他就决定留下来了——尽管,那东西原本的学名叫做“火藻”,不过,如果即墨青莲真有本事让它开花结出花子儿,那么,她要给它改个学名,估计没有谁敢反对,“所以,我希望试用期满的时候,青莲小姐一定要给个满分,再不济,也要给个及格。”

“嗯,好吧!”即墨青莲咬了一口茶饼,笑道,“那你能不能够告诉我,试用期有什么待遇?正式工又有什么待遇?”

她很是好奇,牛大傻怎么就把一个劫匪忽悠的心甘情愿的做花奴了?

“试用期一天两顿饭,包住宿,正式工可以多给一顿饭。”由于即墨青莲坐在沙发上,戚雁舞弯下腰,双手摁在自己的膝盖上,和她平视,“我想想,我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可去,所以,就答应下来了。”

“就一天三顿饭?”即墨青莲感觉有些奇怪了,一天给三顿饭,居然就忽悠了人家一个穷凶极恶的劫匪,给她做花奴?

“嗯,要不,你以为那位牛大爷会给我发工资?”戚雁舞摇头苦笑道。

“这倒是的!”即墨青莲笑了笑。

回春坊多了一个人,牛大傻的工作量明显就减少了很多,比如说,打扫卫生,洗衣服什么的粗活,一概交给某个可怜的花奴去做,而他只负责一日三餐,更离谱的是,他还拿出了大厨的款儿,指挥着戚雁舞给他打下手。

一天下来,戚雁舞就发现,这个花奴也不是这么好做的,哎……一天挣个两顿饭,真不容易啊。

但这年头工作难找,苦点累点,他也认了,何况,还有那美丽的火凤凰。

每次只要看到那盆火凤凰,戚雁舞就感觉,这个回春坊里面,处处都透着神秘——园子里面那个药圃,种植的明显就不是普通的草药,甚至那人参……赶得上白萝卜的粗度了。

这市面上的人参,有拇指粗细的野山参,就算是不错了,这么粗大的,他还真没有见过。

但这些,和即墨青莲房间里面那盆灵芝草一比,都是渣——那盆灵芝不算大,但那浓郁的药香味,闻上一口,都可以让人心旷神怡,别说是入药了。

在回春坊住了几天,戚雁舞大概能够准确的掌握牛大傻和即墨青莲的作息习惯。牛大傻早上五点,准时起床绕着门前的景云路跑步一个小时候,然后会回春坊开始一板一眼的打拳,他的所学有些杂,戚雁舞看了几天,发现牛大傻的拳术看着一板一眼,但大概只是练练,并非真个动手,其中融合了太极,永春,洪拳,还有一些他表示看不懂的玩意,可能还有一些军体拳,反正就是一句话,这家伙所学很杂,想要摸清他的门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然后,打拳完毕,他会准备早饭,因为即墨青莲大概在八点半左右吃早饭。

但让他奇怪的是,即墨青莲一般早上七点就起床了,然后,起床练毛笔字——这也是一个怪事。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练习毛笔字?连着普通的钢笔铅笔都写不好,还毛笔字?写再好,也比不上电脑打出来的方方正正好看,而且,电脑字库里面,各种字体都有,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就算如此,他却是不得不承认,即墨青莲写的一手好字,而且,不管什么字体,似乎都有涉及,每天早上早饭过后,给她收拾书房的时候,即墨青莲都会把练字的废纸让他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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