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_子明探案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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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找到了刑警大队长秦亦虎,向他详细了解了10月12日西郊外桃花镇谋杀案的具体案情。秦亦虎是她的学长,9年前由警察学院毕业。当李毅然进校时,他已经毕业了;但是由于秦亦虎每当遇到疑难案件时,总是去向子明老师请教,所以在老师家里也见过她几次。

秦亦虎见李毅然来访,知道是奉了子明老师之命,于是不敢怠慢,立刻取出所有案卷,并将当时赴桃花镇勘查现场的详细经过向李毅然作了介绍:

本市西郊外25公里处有一座不大的山丘,因为山上种满了桃花,故名桃花山。沿着山的南麓有一个小镇,名为桃花镇。每年春天,整个镇子掩映在漫山的桃花之中,仿佛世外桃源一般。如此美丽的景色,倘若不加以开发,岂不是可惜?两年前,当地政府终于下了决心,向银行贷款,在镇西头的桃花溪畔建筑了一片别墅群。今年春天,别墅群已经全部完工,并已陆续售出。但是至今为止,或许是由于交通不太便利的关系,真正入住的新居民仍然不多。

10月13日上午8点半左右,桃花溪别墅群的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在附近巡视时,偶然发现第17号别墅客厅的北边窗户开着,便走近察看。因为他知道这个别墅刚刚装修完毕,尚未住人,窗户怎么会开着呢?到窗外往里一看,只见那客厅的东北角有一把藤椅,那椅子上仿佛坐着一个人。再走到窗口边仔细一看,直吓得他心惊肉跳,那人好像已经死了,被捆绑在一把藤椅上,脑袋向后耷拉着,而且在脑袋下的地面上还有一滩血迹!那物管岂敢怠慢?立即报告别墅群的物管部经理,经理立即打电话报警。很快,镇派出所的戴所长带领两名警员就赶到现场。一见事态严重,又立刻打电话向西市区公安分局报告。于是,秦亦虎率领一干人等以最快速度来到桃花镇。

那桃花镇距离城市西郊仅有25公里,按理说最多只需半小时就应该可以到达了。可是由于那条柏油路已经年久失修,路上坑坑洼洼的很不平整,根本无法快速行驶,所以居然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到达桃花镇的东头入口处。

案发地点位于桃花镇西端桃花溪畔的一所别墅里。从桃花镇的东头到西头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经过镇子的主街,那路比较好走,但是车辆与行人较多;还有一条路是绕过镇子的北边沿着山麓的一条土路,行程较远,况且前几日刚刚下过雨,非常泥泞。于是秦亦虎决定走主街。

桃花镇的主要建筑物沿着一条东西走向的主街分布。主街用大块的青石板铺成,据说还是在清初建成的。前几年曾有人提出要改铺成水泥路,以免汽车颠簸。但是又有人说,原先的青石板路是古代文化的遗迹,岂是可以轻易破坏的?镇政府讨论了几次,最后决定保持原貌。镇里人口虽然不多,但主街两侧的各种店面倒也齐全。秦亦虎等人的汽车沿着主街穿过镇子,终于到达位于镇子西端的桃花溪别墅群。秦亦虎下车后朝四周看了一下,只见那别墅群北边背靠桃花山,南边沿着桃花溪一字儿排开。呼吸着山野里的清新空气,再听那桃花溪的汨汨流水声,确有世外桃源之感。

听跟随在旁边的物管介绍,17号别墅前一阵子一直在搞装修,10月上旬才装修完毕。说话间,秦亦虎等人已经到达17号别墅门口。那是一个由青砖花墙围成的院落,大门已经打开,本镇派出所的戴所长和两名警员正在门口候着。进了院门,就是一个大约60平米的院子,水泥地面。院子的东侧有一个葡萄架,但尚未种植葡萄。西侧是一个花圃,里面什么花草也没有。那别墅是一个二层楼的建筑,墙面呈奶黄色,屋顶的瓦呈砖红色,十分洋气。派出所的警员担心破坏了现场,所以在确认房主人已经死亡后,便立即退了出来。戴所长向秦亦虎报告说,当他们刚来到现场,推门进入室内时,发现那门原来是虚掩着的。一进门便是客厅,客厅的东边是餐厅和厨房,西边则是一小套房间和一个储藏室,那小房间是可以当作保姆室的。餐厅里有一个巨大的餐桌,可供十人用餐。主卧室、起居室、客房等则位于二楼。客厅大约有四、五十平米,地面上铺着80厘米见方的灰白色大地砖,天花板上挂着巨大而典雅的支形吊灯,其它装修与布置都显得豪华而讲究。客厅的东侧摆着一大溜的环形皮沙发,客厅西侧是一排家庭影院设备,包括巨大的液晶电视与组合音响。北边有一个塑钢大窗,那窗半开着,死者坐的藤椅就位于窗西边大约2米左右,离西墙较近。在木椅附近还有一个巨大的花盆,其中种着一颗硕大的万年青。

秦亦虎仔细观察那死者,她被一根细麻绳绑在一把藤椅上,那藤椅较矮,是由大约拇指粗细的藤条编成的,圈形扶手,靠背向后倾。死者的脑袋向后耷拉着,嘴上贴着一块宽胶带。藤椅后的地面瓷砖上聚集着一小摊血泊,那血泊已经凝结。初步判断,那血是从死者头顶部流出来的,并顺着向下垂落的头发而流到地面上。头顶部的颅骨已经有一小块凹陷,可能是受到了重物的击打,可是现场并未发现可能的凶器。

据物管部经理介绍,死者叫林玉荣,今年56岁,是本市三家快餐连锁店的老板娘。她孤身一人,无儿无女,听说有一个侄儿和一个侄女。前些时这儿的房屋装修就是那侄儿来张罗的。

秦亦虎又观察那北窗,见窗台上有脚印的痕迹,而窗下的地板上也有同样脚印的痕迹,他伸头向窗外的花圃看了一眼,发现那花圃的泥土地上也有同样的脚印。那脚印在屋内分布的范围很广,在楼梯上及二楼也有分布,最后延伸到客厅门口。初步判断,凶徒是翻窗而入,作案后由大门离去了。

进行细致的勘查、照相、提取指纹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秦亦虎等人回到了西市区公安分局。而死者尸体当然也被带回警局进行进一步法医学检查。

10月13日下午五点,刑警大队召开了桃花镇命案的案情分析会议。首先由法医及刑侦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报告了有关检查结果,继而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达成以下共识:

根据尸体体表尸斑分布及特征、眼角膜变化情形、肛门温度等因素加以综合考虑,死亡时间推定为10月12日下午7时至8时。

死亡原因为重物击打头顶部致使颅骨顶端下陷、流血致死。对伤口情况进行仔细的观察之后,初步认为凶犯对受害人的头顶进行了至少三次击打。这也同时说明,每次击打的力量并不是很大。这就令人联想到,凶手会不会是力气较小的男性,或者干脆就是一位女性。

从死者静脉内抽取的血样与案发现场地面上血泊取样已经进行了同一性认证,因此,案发现场地面上的血泊应该是由死者体内流出而形成的。对该血泊的仔细观察表明,该血泊呈椭圆形态,具有明显的中间厚、边缘薄的特征。在那椭圆型血泊的四周,还有一些点状血渍,那应当是在血液从死者头部流下时,落在地面上而溅开的痕迹。而且,由于重力和沉析的作用,可见到血泊中血清和有形成分分离所形成的中间暗红、边缘淡黄的特点。根据以上种种情况,基本可以断定,该别墅的案发现场就是杀人第一现场。

鉴于前些时某城市曾发生的‘元青花窃案’中,犯罪嫌疑人曾狡猾地使用抗凝剂来伪造杀人第一现场,法医对本案中地面上的血泊也进行了抗凝剂的检查,断定该血泊中不存在任何种类的抗凝剂。此一结果也支持该别墅就是杀人第一现场的结论。

根据客厅北边窗台上的脚印以及室内广泛分布的脚印,基本可以断定,凶徒是由北窗翻窗入室,行凶之后又由大门逃出。

室内有些橱柜的柜门及抽屉已被打开,但是,由于房主尚未正式入住,所以那些橱柜及抽屉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然而死者随身带的手提包、手机等物品皆不见踪影。根据这些情况,判断为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较大。凶犯也许只抢得死者随身的一些钱物等等。当然,至今为止尚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比如:情杀、仇杀或是为夺取遗产而杀人等等因素。

由于房屋刚刚装修完毕不久,所以屋内的指纹分布比较杂乱,大多数应为装修工人所留下的指纹。但是,在几个关键部位,比如说客厅北窗的窗框上以及大门的把手上,可以看出指纹被抹去的痕迹。有可能是凶犯故意抹去了自己的指纹,也可能是凶犯作案时一直戴着手套。对死者嘴上的宽胶带也进行了详细检查,但也不曾发现任何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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