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临渝市南郊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召开了柏树湾花园杀人案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会议由刑警大队长赵铁柱主持。
先,法医报告了现场勘查及后来的尸体解剖结果。死者胸口被刺三刀,最后一刀最为致命,死者心脏右心房壁被刺破,导致大出血致死。此外,尸体解剖并未发现其它任何致死原因。根据各方面尸体征象,可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为7月14日凌晨2至3时。
凶器为一柄双刃匕首,长29厘米,其中刃长19厘米,柄长10厘米。在凶器上未发现任何指纹,因此似可判断凶手是戴着手套作案的,当然也许凶手在作案后将自己的指纹抹去了。
卧室西侧的大衣柜有被翻动的痕迹,柜门的把手上发现些微血迹,但并未发现指纹。经检测,该血迹正是死者的血迹。凶犯打开柜门的目的理应是寻找那件明代雕漆圆盒。
在楼上各处采集的所有指纹也被分别进行了分析,它们的绝大多数可以初步归属于四个人。其中三个人的指纹已经得到了验证,那就是:游若云、小云、以及保姆江葑。其中,江葑的指纹理应是7月2日她的腿受伤以前她上楼干活时留下的,因为在那以后她至今未曾上过楼。而另一个人的指纹理应属于死者的丈夫齐贵彦,该指纹在卧室及书房各处的分布极为广泛。但由于齐贵彦现在尚未从广西赶回,只有等他回来后再加以确证。除了以上四个人的指纹外,在卧室门把手上还发现了芮文清的指纹,那应该是她7月14日上午7点半左右上楼后打开卧室门时所留下的。除了以上几类指纹之外,并未发现其它可能疑似为凶手指纹的其它任何指纹。
由于在死者公寓的楼上东侧书房窗外发现一根绳索从该楼房顶部平台垂至楼下地面,而且书房窗户玻璃也被玻璃刀划开,因此估计凶犯大概是利用该绳索进入书房,而后进入死者卧室实施盗窃并杀人的。由于当夜曾下过不小的雨,在绳索上未能发现任何指纹。
至于杀人动机,虽然至今仍不能排除情杀、仇杀、以及其它原因的谋杀,但是,鉴于死者家中一件贵重古董‘明代雕漆圆盒’的丢失,有理由认为,凶犯进入二号楼701号公寓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盗窃这件雕漆圆盒。可能是在盗窃过程中惊醒了主人,彼此之间发生了冲突,从而酿成了血案。
至于凶手身份,由于死者在临死之前用自己的血液在床单上写了一个不完全的字,所以似可判断,死者认识该凶犯,而那个血字很可能就是该凶犯的名字。但是,因为那个字尚未最后写成,所以现在还难以判断,死者究竟打算写哪个字。
那字的上部似乎是一个草字头,草字头的下面好像是两竖,但也像是一撇和一竖,而且那其中还有连笔。赵铁柱查了一下汉语词典,将所有可能的字全都列举了出来,一共列举了以下的十一个字:
苗,茵,茴,菌,菊,,葡,萄,菲,芮,葱
也就是说,凶犯的名字里,应该含有以上的这十一个字中的某一个。
凶犯可能就是本楼的住户,也可能是外面的其它人员。
虽然现在可以基本判断,凶手大概是借助于绳索进入死者公寓而进行盗窃杀人的,但他究竟是由楼顶沿着绳索而下,降至8楼而进入死者公寓的呢?还是由一楼顺着那绳索攀援而上进入死者公寓的呢?至今尚无法断定。因为当夜曾下了几个小时的雨,楼顶平台及一楼地面的所有可能的证据皆已消失。
倘若凶犯就是本楼的某个住户,他可以在夜间2点左右在顶楼拴上绳索,沿着那绳索而下,弄开玻璃窗,进入死者公寓实施盗窃杀人。而该绳索之所以一直垂至地面,也可能是凶犯故意迷惑警方,使警方认为凶手是由地面攀援而上。
倘若凶犯并非本楼住户,那么他又是如何实施盗窃杀人的呢?既然死者死亡时间是夜里2至3时,那么理应判断,凶犯借助于绳索进入死者公寓的时间应当是凌晨2点钟左右。可是据保安介绍,从7月13日晚上11点至翌日早晨6点,二号楼的大门紧锁,整个大楼根本无人进出。也就是说,凶犯不可能在夜间进入本楼,继而由楼顶而下,实施盗窃。
那么,凶犯能不能在7月13日晚上11点之前事先寻找某个借口进入本楼,预先在楼顶平台拴好绳索,然后若无其事地乘电梯下楼,大摇大摆地离开楼房,而等到夜深人静再借助于那根绳索攀援而上实施盗窃呢?对大楼门卫处监控录像的检查表明,在7月13日下午直至晚上11点之前,除了本楼的住户之外,进入本楼的外来人员只有四个人,其中一人为特快专递的送信员,他是给本楼的902室住户送一份邮件,进入时间为下午3点10分,3点25分离开;另一人是本楼403室住户的一位亲戚,进入时间为下午4点25分,5点50分离开;另两名外来人员是附近两个快餐店的员工,都是来送盒饭的,但究竟是送到哪一户,保安不曾问清,也不曾记录。从监控录像上看,第一个送盒饭的人是附近的《惠而美》快餐店的员工,他于7点12分进入本楼,7点28分离开;第二个送盒饭的人是《便捷》快餐店的员工,他于7点50分进入,8点12分离开。
虽然监控录像表明,这四个人都已经及时离开大楼,但是,倘若其中的某人在滞留本楼期间迅速乘电梯到楼顶平台,将一根绳索拴在楼顶的某处,夜间就可以从楼下攀援而上,进行盗窃了。
可是,如果在白天将绳索从楼顶垂下,就可能引起楼外行人的注意,估计凶犯不至于如此愚蠢。但是,如果是在天黑之后将绳索拴好并垂下,那么就没有人能够发现了。因此,警方注意的焦点就集中在那两个送盒饭的人身上。
当然,也不能够排除楼内某人与楼外某个不法歹徒勾结作案的可能性。
此外,既然考虑到凶犯的原始目的可能是盗取雕漆圆盒,那么,他必定是对该物件比较了解的人。比如,该物件的物主刘老板,古董店的老板和伙计,以及其它的可能知情者。
经过充分讨论,大家达成共识,将今后的调查重点集中在如下几点:
第一,由于至今尚不能排除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应该首先对死者生前的各方面情况,包括公司的生意往来对象、公司内部职工关系、以及她的私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在她的人际关系中寻找其名字与杀人现场的血字有关者。由于死者丈夫是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也就是死者死亡事件的实际受益者,因此也应对其私生活以及最近一个阶段的活动进行调查。
第二,对雕漆圆盒的物主刘老板的品行以及他最近的活动进行调查。
第三,对《惠而美》快餐店及《便捷》快餐店的那两个员工的品行及人际关系进行调查。
第四,对本楼住户及其人际关系进行广范围的调查,重点集中在住户名字与杀人现场的血字有关者。
第五,也不能排除保姆勾通外人作案的可能性,因此,对江葑的人际关系以及她近期的活动应该加以调查。据说,江葑因左侧小腿胫骨骨折而无法离开轮椅行走,更无法走上楼梯,但应该派警员赴医院查实,小葑的骨折是否为真。
第六,由于死者的密友芮文清的名字与现场血字有关,理应对她的私人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