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赌神55
法律也同样是道德,但是这种道德的范围是非常明确和有一定界限的,它的各种义务是必须遵守的,不遵守义务,就会受到刑事上和民事上的惩罚。
――费尔巴哈
费尔巴哈是德国的一位著名学者,它在各个学科皆有所建树。李秋逸已经看了不少德国人的法学著作。每看完一本,他都会感叹,这些德意志民族的杰出者实在是太伟大了!其法律语言之准确、逻辑之严密,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李秋逸更喜欢信手拈来,他对费尔巴哈的这句话作了自己的注解:
“法律与道德共通,是因为二者都是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的主题。但是违反道德,则以内心的谴责和外界的指责为报应,而违反法律者,却要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甚至施以严刑峻法”
道德与法律有时候就差别于一线之间,痛苦的思考这些问题,李秋逸是因为一封信开始的。这封来自一个特殊地方的书信,牵动着李秋逸的情绪,因为这是刁小龙从少年犯管教所寄来的。
掐指头一算,刁小龙进少管也快有几个月了。曾经看过刁小龙身份证的李秋逸,见到他的信时,有些感慨――刁小龙的成年生日,是在监牢里度过的。
实际上,刁小龙信上的邮戳,也正是他生日的日期。在信里,李秋逸了解到了一些与少管所有关的事情,这是酷爱刑法的李秋逸希望了解的。另外,从信里的叙述中,李秋逸可以看到,昔日没有人生计划、冲动莽撞的刁小龙,已经有所醒悟,这也是李秋逸欣慰的地方。
刁小龙说,刚开始时,他老以为自己还没成年就蹲了班房,这辈子算是完了!因为这个坏想法,他心情曾经一度灰暗。里面的少年犯们兴许是受了港台文化的影响,处处以老资格的身份为难他,抢他的饭,逼他为他们劳动,那时候自己完全失去了生存的勇气。
李秋逸看过一些关于少年犯的故事,所以对刁小龙的经历似曾相识。其实,进少管所的孩子们,每个人都并非十恶不赦,只是成长的过程中,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只要多给他们一些关爱,多帮助他们,一切都还为时未晚。可是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都抱着鄙弃的目光看待他们,也难怪孩子们会那么偏激乖戾!
另外,刁小龙还说,自己进少管所之时,原本是八个人住一间的,渐渐的人数增加了,十个、十二个,现在已经挤了十六个了。由此可见,青少年犯罪的趋势是越演越烈了。而且,据他的描述,除了为生计所迫犯罪的穷孩子外,不少富人家的孩子,竟然也穿金戴银的出现在那里。这些本是“小公主”、“小皇帝”的新芽,一进少管所就被换上了号服,还有些孩子抱怨――为什么连牛仔裤、蝙蝠衫都不让穿?
看来,这些少年人还是相当的不了解,自己进了少管所,这意味着什么。而为什么自己会被关进来,也许也没有好好反省过。
但刁小龙是明白的,信上他说:
“从小父母就教导,人要是没犯事,监狱里可不是谁都管饭的。我对不起李大哥你!你和小安姐姐都是好人,而我不是个东西!”
知耻而后勇,刁小龙虽连初中都没毕业,但是还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孺子可教啊!但为什么那些富人的小孩,养尊处优的,望子成龙的父母一定给了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却对一个刁小龙这样的孩子都懂的道理,竟能置若罔闻?中学教育的宗旨,不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栋梁吗?这些趾高气扬的孩子,他们学了些什么?
李秋逸并没有半点仇视富人的意思,他用一双年轻人的眼睛,不加修饰的透视这个世界,因为看明白了才会想到办法――回报社会是每个有志青年的理想,李秋逸只是选择了一个针砭时弊的方式,而这种选择,多少也是他略带偏激的性格所致。
管中窥豹,李秋逸看到了刁小龙短短几行书信外的许多社会现状。例如,刁小龙说,有些家长开着大奔来看孩子,但见到孩子做劳动时,竟会对少管所的教导员们恶言相向!在李秋逸的眼中,这些财大气粗的家长也把少管所在法治中的地位忽略了――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由少管所执行刑罚!
家长们的这种做法,折射出独生子女社会中太多亲情的误用。从伦理道德上讲,为人父母者,谁不想让孩子们少吃苦、多享福?但是法不容情,孩子们不学好,法律当然要一视同仁的制裁他们,而少管所这种中间道路的制裁,恰恰是在帮助孩子们走正道。
看完这封信,李秋逸心绪难平。犯罪率的上升,从而导致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本是社会转型期难以抗拒的暗伤,但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岂能坐视不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个社会的善良人,分布在三百六十行中。尽管单就个人的力量来说,要想摒除这个社会存在的毒瘤,只是杯水车薪而已,可滴水成溪、汇流成海,李秋逸誓要做那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