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朗带着人一家一家走访了伤亡的伙计。掌柜的腿伤了,没有一两个月估计下不了地,就是以后好了,也是瘸的。
“你好好养着,店里的事情不用操心了。如今时局乱,码头那一带可能常受炮火攻击,我打算把店停下来。”宋致朗一边说,一边把一个小包裹递给掌柜的:“你拿着,我一点心意,往后日子越来越难,有点钱傍身才有底气。”
掌柜的连忙推辞:“店里损失那么大,还有不少伙计,唉,我的日子还过得下去。”
“拿着。”宋致朗把包裹往掌柜的身下一塞:“我还要去看看其他人,告辞了。”
这一个晚上,梧城分外安静,连月光看上去也似不怀好意。
葛参谋站在台上,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重上战场的一天!他跟马副将不一样,他的心底还残有几分豪气。与其苟且偷生,血战到底那才是一个军人真正的光荣。而以前,自己人打自己人,打来打去有什么意思!
穿着军装的士兵一排排站在校场上,数万人之中却没有一点声响,空气如墨汁般散开。
沙场秋点兵。原来是这样肃杀。
“弟兄们,上了战场就没有回头路!我们往前冲,这一去,不杀尽夷寇誓不还家!”
“嗷!”“嗷!”“嗷!”整齐划一的声音冲上云霄。两只寒鸦立在树梢。
宋致书握枪的手微微有些发抖,周围站着的都是熟悉的人。张家的,李家的,王家的,大家一张桌上喝过酒,倚红院里争过姑娘。以后,就是生死与共。
封黎江就站在宋致书旁边,第十列第一个。出征前,封黎山也来看过他。封黎山帮他整理军服,帮他擦枪,跟他说:“比起用手段夺得军队控制权,你上战场,真刀真枪打一个功名,封家更有光。”他说着,掸了掸封黎江笔挺的军装:“你放心去。”话说出来,封黎山觉得自己真是铁石心肠,坚硬得隐隐作痛。
有人伸出手偷偷擦了擦眼睛。寒风起,不破楼兰终不还。若真有人想进入梧城,那就从我们的血肉尸骨上跨过!
华滋等到深夜,才等来了宋致朗。
他的脸上有风霜色。华滋迎上去,请他坐下。挽春端了甜汤过来。宋致朗喝了两口就放在桌上,“我就是过来看看你。”
华滋的双手拢在护套里:“我都好。致书可是要上战场?”
宋致朗点点头:“已经去了。”华滋看着宋致朗阴沉的面容,一时不知该如何答话,当初是自己建议让致书参军的,可是真没料到梧城竟然会卷入战事,语气里就有了些自责:“若不是我向逸君提起,你也不会让致书进入军队。”
宋致朗摆了摆手,又指着自己的大腿示意华滋过来。他将华滋紧紧搂在怀里,头靠在华滋胸前:“这是男人的职责,梧城里谁家儿郎没有去?若是战事艰难,只怕我也要去。”
华滋的身子突然一僵,好像生离死别近在眼前,好像苍天造化露出狰狞表情。她的下巴抵在宋致朗的额头上,轻轻说:“我们盟过誓的,许过今生的。”
宋致朗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像是要把两个人融在一起,似乎这样,才能透一口气。华滋问:“我能帮你什么?”
宋致朗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来冲华滋笑了笑,那笑容一层层在黑夜里晕开:“你等着我带一个平安回来就好。”
华滋看着宋致朗身后自己受伤的手指,缓缓道:“总归有些事情是我能做,是女人能做的。筹集钱财,缝补军衣。我想和你一起,保护我们能保护的一切。”
那些声音,都掉进了回忆里。
钟明琴隐在黑暗里,她看着宋致朗走进华滋的房间。于是呆呆立在廊檐下,等在寒风里。“吱呀”一声响,她又看着宋致朗走出来,看着他一步步离开的背影。她的身体发僵,却不觉得冷,目光直直的,这样一个让她昭思暮念的人。
宋致朗出了院门没多久,就撞上急匆匆的许锋义:“这么晚,什么事这么急。”黑暗中,宋致朗看见许锋义手上拿着一个薄薄的东西。
“有人送信给小姐。”见是宋致朗,许锋义也没有隐瞒的意思。
宋致朗倒有些奇怪,这时候来送信,“什么人送来的?”
“是,”许锋义抓了抓头:“省城的李老板。”
宋致朗一听就明白了,曾向华滋买过鸦片的老板:“你把信给我。”
许锋义迟疑了一下,却被宋致朗一把抓过信。他赶紧拆开,提起手中的灯笼照了一下,字迹下倒映着火光的黑影,不太清楚,却让他触目惊心。
他的语气都不自觉变得严厉:“送信的人呢?”一面问,他一面狠狠将手中的信纸捏成一团,恨不得捏得粉碎。
“在门外候着,他说昨天刚到的梧城。”
“跟我出去,什么都不要问,一个字也不要向你们小姐提起。我要带这个人回去。”宋致朗的声音像是刀一个个刻出来的。
来人在寒风中搓着手,还想着一会能够好酒好饭招待,忍不住骂了一句:“该死的天气,冻死人了。”远远看见两个人提着盏灯笼过来了,于是迎上去:“怎么样?没错吧,该请我……”话还没说完,眼睛突然睁大,脸上满是惊骇之色。
宋致朗蓦地掏出枪,指着来人:“闭嘴。”他示意许锋义将这个人捆上。
钟明琴立在门后,黑色的瞳仁与黑夜融为一体。
设想的结局应该是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块接一块地倒下。
关于鸦片有话要说,这个故事以民国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