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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第一个注意到小男孩手里抓着的那根骨头。小男孩独自蹲在红柳丛下,用那根骨头在沙土里挖掘着什么,我们都以为那是一根牦牛的骨头,但流浪者多年来浪迹高原野地,对骨骸素有研究,他突然惊叫起来,他对我们说,“看呀,孩子手里的骨头是人骨!”
我们都拥过去看那根人骨,起初只是出于好奇和惊悚,但敏感多疑的女诗人不知被什么灵感触发,她的脸色倏地苍白失血,她一下子倚在画家的肩上啜泣起来,“我知道了,那是浩克的遗骨,多么可怕呀,”女诗人说,“多么可怕,那女巫竟然让孩子玩他父亲的遗骨!”
所有人都被女诗人的臆测吓了一跳,纷纷把惊慌的目光投向男孩,民歌采集者抱起了男孩,他故作镇静地抚摸着男孩的脸颊,“淘气鬼,叔叔这里还有饼干,你告诉我这是谁的骨头?”男孩说:“阿爸的骨头。”
民歌采集者与我们面面相觑,然后他又对男孩说,“淘气鬼,叔叔给你好多饼干,你告诉我,你从哪里捡到的骨头?”男孩指了指远处的山口,他的声音变得高亢而夸张起来,“狼。狼。狼。”我们循男孩的手指眺望山口,群山仍然白雪皑皑,高原公路像一条灰布带垂在两座山的腰间,毛拉乌达,从荒原到荒原,从雪山到雪山,出了山口还是毛拉乌达。我们没有看见狼,除了几辆汽车孤独的小虫似的影子,目光所及还是云,是徘徊在雪山顶上的云。
是狼群吞噬了浩克的生命吗?对于一个小男孩的回答所有人都半信半疑,但至少他们觉得找到了一个解开浩克谜底的突破口。我记得我们怀着某种躁动的心情涌进帐篷,每个人都似乎在逼迫沉默的娜敏打破沉默,围绕着浩克之死,他们的问题像乱箭一样射向娜敏。
娜敏端坐在羊皮褥上,面对桌上的一尊神像保持静默,很明显她对客人们嘈杂的声音充耳不闻。当桌上的印度香旋出最后一缕青烟时,娜敏回过头,她说,“我看见浩克了,他变成了一朵云。”我们无法从娜敏口中探听到有关浩克的死亡细节,在毛拉乌达你只能忍受一切不该忍受的东西。葬礼始终未有确定的日子,娜敏对客人们说,再等几天。几天过去了,娜敏还是那么说,再等几天。五位客人终于失去了耐心,在旅程中产生了爱情的画家和女诗人有一天不告而别,双双离开了毛拉乌达,作为对死者的哀悼,他们在气象观测箱的木架上系了一条黑色的丝巾。黑丝巾在风中飞舞的姿态肃穆而多情,它使剩余的三位客人原谅了它的主人的背叛行为。而浩克被狼群吞噬的消息终于被证实了。一个沿溪沟放羊的老人告诉我们,浩克在驾车翻越冰坂的途中被狼群袭击,他说他亲眼看见娜敏带着孩子沿路寻找浩克的遗骨。老人说他不知道浩克为什么要在大雪封山的夜晚驾车远行,他只是根据汽车空空如也的油箱推测,狼群是在浩克下车加油的时候趁机袭击了他,“从来没有人敢空着油箱在毛拉乌达开汽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了,大概是想回家想疯了。”老人抚须感叹了一声,“到了毛拉乌达就不该想家,他不该撇下娜敏和孩子一个人走,你们知道吗毛拉乌达人留不住人,毛拉乌达的狼却能把人留住。”我从两个同伴脸上看到了相似的惊悸之色,接着便是黯然。想像的野马狂奔起来,我似乎清晰地看见浩克陷于狼群的围攻之下,看见一个热爱诗歌、绘画和哲学的人与一群嗜血的野狼在荒漠中的搏斗。我忽然想到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传奇、冒险和梦想这些美好的精灵就像那辆没有汽油的汽车,它们是废铜烂铁,在浩克遇难的时候它们肯定无动于衷。即便有无数的疑问,我们也只能接受这个残酷无理的事实,失踪三年的朋友浩克,那个在许多城市被人们所崇拜的怪人浩克,如今他已被毛拉乌达的狼群分食于腹中。现在让我来追忆那个死者缺席的葬礼吧。在淡蓝色的晨光中我们登上了娜敏的马车,我们注意到娜敏那天与往日唯一的区别在于她的微笑,葬礼那天她容光焕发,眼角眉梢显现出一份奇迹般的美丽。而娜敏的男孩也洗濯一新,脏污褪去,我们发现男孩其实有着和浩克一样光洁的肤色和乌黑的头发。娜敏说,我们去红柳谷地,浩克已经在那里,你们会见他一面的。没有人提出异议,我把手伸进车角边的布袋里,以为会摸到浩克的遗骨,但摸到的却是还冒着热气的窝头。我没有找到任何葬礼需用的东西,我已经猜到那将是一个奇特的葬礼,但我仍然不知道娜敏将如何让我们见到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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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柳谷地的红柳丛在雪泥之中发出潮水似的喧响,这是一个被我们疏漏的风景如画的地方,当我们跟着娜敏走向谷地深处,太阳正从东边的雪山上喷薄而出,谷地里的红柳与人一齐亮了起来,我记得就是那样,红柳与人一齐亮了起来,我头脑中的某个谜团也突然亮了起来,在高原太阳照亮这个葬礼的瞬间,我终于相信我的朋友浩克就在这里。一只黑色的陶罐耸立在雪地红柳间。娜敏后来就是跪在那只陶罐前。我和流浪者以及民歌采集者也久久地站在陶罐前。“浩克就在这里,看见那朵云吗?”娜敏说。我看见陶罐里盛着三寸雪水,我看见娜敏的脸倒映在雪水之上,宁静、庄重而美丽。
“浩克,他变成了一朵云,你们看见那朵云了吗?”娜敏说。我真的看见陶罐里有一朵云,真的有一朵云,它很像浩克的一个背影,一个侧影,我凑过去再看,我发现它不止像浩克的一个背影,一个侧影,它就是我们寻找了三年之久的朋友浩克。娜敏捧着黑陶罐面对太阳的情景令我永生难忘,我记得雪泥卵石最终掩埋了黑陶罐里的水,掩埋了水中的那朵云,也掩埋了我们的朋友浩克。红柳丛在突来的风中飒飒歌唱,一个悲天悯人的声音让我震惊,浩克,你们的朋友,我把他还给你们,带上他走吧。我相信那不是娜敏的声音。
离开毛拉乌达后我再也没去过遥远神秘的西部。我很少远足,我出门时习惯于观察天空的云彩,多年来我一直在探寻人们离家的最佳距离,我想这是很难界定的,假如我说离家太远了你会变成一朵云,你相信不相信呢?
桥边茶馆
桥边茶馆毁于五十年前的一场大火之中。那个每天吞噬大量谷糠的老虎灶,那些包着蓝布的鹤嘴水壶,还有许多年代各异的结满污垢的杯碟茶具现在早已无处可寻,香椿树街的人们只记得桥边茶馆特殊的外观,三壁长窗,一面临街,一面枕河,一面傍着小石桥,长窗的上方便是由锯齿形木板缀接的楼壁,是漆成赭红色的。从前年盛卿还活着的时候,你从石桥上走过碰巧就能见到他,看见他倚坐在楼窗前读报纸,他的苍白枯瘦的脸几乎贴住了报纸,你会注意到年盛卿耳朵上戴了两只古怪的布套子,是用灰灯芯绒塞了棉花缝制的耳朵套子。假如你见多了这种东西或许就不觉得古怪了,只是一些年幼的孩童往往被年盛卿的背影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跑上桥去问他们的母亲,茶馆楼上那个人,那个人是人还是熊?
一年四季茶客盈门,桥边茶馆的生意一直是很红火的。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前,年盛卿的女人腊梅花独挡茶馆门面。茶客们很少有知道腊梅花的姓名和年龄的,都跟着别人这么喊她,腊梅花,泡一壶新茶来,腊梅花,我走了,明天再来。腊梅花是续弦。年盛卿娶过两个妻子,一个过门没几天,回娘家的时候过铁路给火车撞死了。第二个做了茶馆老板娘,很贤惠也很灵巧,但肚皮慢慢地凸出来,起初人们都以为是怀孕,后来听说不是怀孕,是肚子里长出一个大瘤子。第二任老板娘做了手术后就没能走出市立医院。年盛卿的婚姻出现过一个很大的空白,在那段失去女人的短暂的鳏夫生涯中,他从一个油滑的满嘴脏话的茶馆主人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沉默的郁郁寡欢的男人。茶客们记得有一天当他们在议论女人乳房形状时,年盛卿突然像热锅上的蚂蚁在窗前来回踱步,我受不了啦,我不要听,我要找样东西把耳朵堵住。年盛卿在盛放茶叶具的柜子里乒乒乓乓地翻找着,最后匆匆地跑到楼上。当他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耳朵上已经戴了那副灰灯芯绒的耳朵套子,茶馆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而年盛卿若无其事地走到老虎灶旁,用木勺把大铁锅里的沸水舀进鹤嘴壶里,人们难以忘记他当时的表情,我不要听,我不想听了,年盛卿喃喃自语,他的面部肌肉富有节律地抽搐着,眼神黯淡漠然,唇边的微笑含义不明,那恰恰是人们印象中怪人的表情。人们曾经认为怪人年盛卿将不思婚娶,但是好事的媒人又把老西门的腊梅花领到茶馆来了。那是一个夏日午后,腊梅花站在茶馆临街的长窗外,穿一件红花白底旗袍,衣襟上别着两朵白兰花,她朝桥边茶馆楼上楼下里里外外地巡望着,一双杏眼顾盼生辉。而年盛卿也把头探到窗外,朝外面的女人望了一望,神情木然。媒人说,怎么样?年盛卿说,什么怎么样?看见了,是个女的。媒人又说,你再看一眼,长得多漂亮,配你是配得上的。年盛卿的头便再次探出去,朝外面再望了一望,他说,是漂亮,配我配得上。媒人急切地说,到底怎么样?年盛卿捂着他的耳朵套子呆呆地想了一会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莫名其妙的笑声,随便,我随便,他对媒人说,反正我戴着耳朵套子。
腊梅花做了茶馆的老板娘,她后来坦率地向熟识的茶客披露她的心迹,我哪儿是看上那个怪物?我是看上了这个茶馆。腊梅花说,你们不知道我这个人,我这个人就是爱热闹,爹娘从小就骂我,说我多嘴多舌喜欢往人前凑,以后嫁到茶馆里去吧,哈哈,没想到让他们说中了,真的嫁到茶馆里去啦。有人居心叵测地问腊梅花,都说年盛卿命硬克妻,你就不怕他再克了你?腊梅花莞尔一笑,挥了挥手说,他克妻,我克夫,到底谁克谁还不知道呢?
茶客们说年盛卿是个怪物,腊梅花却是一个天生的近乎楷模的茶馆老板娘,风骚、直爽,舌头与嘴唇永远都在跑动,这么可爱的茶馆老板娘上哪儿去找呢?从前那些水汽弥漫茶香浮动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