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晶洗完澡,换了一件干净的睡袍出来,觉得整个人又轻松又清爽,刚才在厨房忙得一股油烟味,真难闻。对了,下次不做炒菜了,改吃凉拌菜和汤菜,这样就没油烟味道了。
柳振风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调来调去,没个定神。这也难怪,他从来没有这么早回过家,一般这个时候,他不是在公司,就是在酒吧,要么就和安妮在一起,这个时候呆在家里,该干些什么好呢!
金水晶不想看电视,也没理睬柳振风,径直走到书橱前,想找本书看看。初秋的夜风从阳台的窗户吹进来,格外舒服。她上下搜索了一遍,目光定格在柳振风的《半生缘》上,上午收拾书的时候就想看了。虽然以前也看过,但毕竟时间长了,故事情节记不太清楚了,更何况张爱玲的小说原本就耐看,别说一遍、两遍,就是三遍、四遍都还是有看头的。
金水晶在柳振风的身边坐下,打开书专注地看起来。夜风吹进来,吹动着她披在肩膀上还有些湿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和身上清新的肥皂香直钻柳振风的鼻子,真好闻!柳振风从来不知道这两种味道原来这么好闻的。在他身边没有不用香水的女人,而无论什么香水,都不及今晚闻到的肥皂味,这么清爽和怡人。他不由地偏过头看着金水晶,这丫头看书看得还真入神,神情那么安详,和平时的样子完全不同。她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丫头?和自己见过的所有女人都完全不同。
金水晶看了才三四十页纸,刚看到“这天,世钧叔惠曼桢三人还是一同去吃饭”,从书里掉出了一张纸片,她捡起纸片,原来是张照片。一位很美的女孩的照片,这就是安妮吧,是柳振风逃跑了的新娘吧,这么漂亮,难怪柳振风要跟她结婚,换作任何男人都会为她的美貌倾倒的。
“大叔,这就是你逃跑了的新娘吗?”金水晶小心地拿着照片,在柳振风眼前晃动。
安妮?柳振风伸手抢过照片,看了一眼,“不是的。”不是安妮的照片,自己明明记得安妮并没有留照片给自己,仅有的十几张照片也都还存在电脑里没洗出来。
“不是吗?那这么漂亮的女孩是谁?”
柳振风装做没听见金水晶的话,心里却波涛汹涌,是姐姐,想不到书里竟然会夹着姐姐的照片!
“大叔,是谁呀!”
“为什么要告诉你,跟你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不告诉我?!”金水晶跪在沙发上,直起上身,双手叉着腰,随时准备好和柳振风辩论。
“是我姐姐。”柳振风不想和她争辩,但也不愿再多说一个字。
“啊?你姐姐?”金水晶拿过他手里的照片,仔细地看了又看,还在柳振风的脸旁细细地比对了一番。“好像真的有点象呢!乖乖,你们家的人怎么都这么好看。可是,大叔,我怎么没在婚礼上见到她呢?不在国内吗?”
“不在!”柳振风不耐烦地站起来,关掉电视,走进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这丫头,真烦人,要自己怎么说,说姐姐七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她一定会没完没了追根究底的。原以为全忘了呢,七年了,自己小心地不去回忆,原以为全都忘记了,可是,想不到这个讨厌的丫头竟然在书里找到了照片。没错,是姐姐,这些书原本就是姐姐最爱看的,柳振风的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什么人!不可理喻!金水晶歪着鼻子对着卧室的门一连做了好几个鬼脸,忍不住拿起照片又看了看。真的有点象柳振风,鼻子和嘴还很像柳曼,反正就是好看。可是很奇怪,他为什么一提到姐姐就变脸呢?还有,他好像和他爸爸也不好,真是奇怪的人呀!
不过终于弄清楚一件事,就是大叔还不算变态,这些书是女人收藏的书那就比较合理了,如果是柳振风收藏的,那就……咦呦,金水晶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
咦,这是什么?金水晶在沙发上发现两个袋子,刚才被柳振风挡住了,没看到。打开袋子,是两套裙子,金水晶忍不住拿出来看了看,真漂亮。“大叔,这衣服是给我买的吗?”
柳振风正站在窗前,对着窗外的夜空,努力地控制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大叔,这衣服是买给我的吗?”金水晶的声音又从客厅里传来。这丫头,怎么那么多事情?!总是来打扰自己,烦死了!但是,这一次,柳振风还是有点感谢金水晶,要是她不来打断自己,眼泪一定会流出来的。
“是呀!”柳振风揉了揉眼睛,打开房门出来。“你以后别再穿那些难看的衣服了,怎么一点审美观都没有的呢!”
“难看吗?我没觉得呀。”金水晶嘴里嘟嘟哝哝的,忍不住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来比划去,“大叔,这些衣服,我以后走的时候,会还给你的。”
柳振风要倒了,“算了吧,你都穿过了,谁还要它。”
“那,等我以后挣了钱还给你。我可不能要你白送的东西。”金水晶说着,拎起袋子一蹦一跳地进房间换衣服去了,又留下柳振风一个人站在过道上。这丫头,真是讨厌死了,把人的情绪弄得一段一段的,做事情想问题都是跳跃的,真是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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