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相识不如曾相逢_至尊皇后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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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相识不如曾相逢(1 / 1)

临近黄昏,又一次找不到破庙投宿,我只得坐在一家屋檐下,打发这慢慢的长夜。于是,我的嘴里像是品尝到了血的滋味,一丝甜一丝腥。

“嗯……”这已经是今天我捉的第六只虱子。很长时间没有洗澡了,身上像结了一层硬壳似的。除了赶跑,捉虱子成了我最佳的打发时间。为了装扮彻底,我从不敢入宿客栈,也不敢进酒店就餐。整日的风餐露宿,虽然辛苦,但也坚持下来了。

现在,我想来又觉得好笑。不记得何时,曾有有说过我肤如凝脂,眉目如画,是上等的美人。现在看来,上等的美人不比上等的美玉,转眼间,就如墙角的烂泥,不堪入目。想到这些,我不由得笑起来。心情一好,连鼻子也变得灵敏起来。一阵酒香便飘在我眼前缠绕。好酒,闻着酒香,就知道这酒非一般谷物所酿,而且酿得时间也一定不短。我不想再多虑,飞身向上一跃,随着酒香寻去。

终于找到了酒香处,看着倒地沉睡不醒的人,想来这些人为了酿酒已经几天几夜不曾睡觉,不然不会睡得这么沉,连我踩了他们几脚,他们都浑然不觉。所以,我就轻飘飘地拿到这能难得的好酒。

喝下这些酒不久,我就有些醺醺然,兴致也就跟着来了。在街上,昂首阔步地走起来。要知道,乞丐只能低着头走路啊。所以,我的耳边很快就到了微风吹来了声音:“哼,这个世道到底是什么世道?连乞丐都可以在大街上耍酒疯。”

“是啊,虽说我们的君王英明,要一统这大好的河山。可如今,却为一个根本不爱他的女人弄得卧床不起。你说,就是这个河山统一了,有这么一个好色的皇帝,这一统恐怕就只是昙花一现了吧!”

“谁说不是呢?再说了,这个女人又为皇上生下了唯一的皇子,将来这个天下是谁的,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毕竟这天下能当女皇的人,只有她一个啊!”

“真可谓,国家有难,方有妖孽。”

斜眼,我发现有一群年轻人正坐一家开洞察敞开着门窗的酒店里喝着酒,边喝边喝酒边往我这儿看看。于是,我所有好的兴致忽然间消失了,只想迅速地离开。但或说是其他原因,只这一走神儿,再听时他们已经岔开了话头,说起酒店旁的风景诗赋来,原来酒店帝的那池名为流杯池,有人在说:“昔年有酒池肉林,这流杯池也是仿酒池而造,只是若要题咏,却是极难。被这流杯二字限制住了,怎么写,也是小样。”于是,我好胜心起,不由得轻笑几声,缓缓地走过来,慢声吟道:“登山一长望,正遇九春初。结驷填街术,闾阎满邑居。斗雪梅先吐,惊风未舒。直愁斜日落,不畏酒尊虚。”

吟完后,我不再看他们一眼,自顾转身而去。

很快,我的背后就响起了急促的脚步。我微微一笑,并不停步。方走了十几余步,就见有一位年轻人已经拦在了我的面前:“这位仁兄请留步!”

我含笑抬头,他的脸似红了又红,道:“你只不过是取巧罢了,听我们谈论了半日,早就想好了。”

我的好胜心顿起,浅笑道:“那么,我便不取巧,由你指定一景,我即兴而作如何?”

他再指一景,我再吟。

或许是今日的心情还不错,或许是眼前的景物太美,或许是刚才的美酒在发生作用,又或许是眼前这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我今日竟文思泉涌,不普有片刻的停滞。只在这流杯池边,他随手一指,我便随口而出:“暂尔游山第,淹留惜未归。霞窗明月满,涧户白云飞。”“瀑溜晴疑雨,丛篁昼似昏。山中真可玩,暂请报王孙。”“书引藤为架,人将薛作衣。”“志逐深山静,途随曲涧迷。”“石聊长啸,攀松乍短歌。”“石画妆苔色,风梭织水文。”“放旷出烟云,萧条自不群。”“莫怪人题树,只为赏幽栖。”

我越吟越快,他的脸色越来越红,眼睛越来越亮。他的眼神是炽热的,像有一团团的火苗在踌躇。他是那么的青春年少,不由得令我想起那个青春年少时的无痴,那时他无法与我争执时,也是这副模样。所以引发我文思涌泉,不是眼前的美景,正是因眼前的他越来越闪亮的眼神。

流杯二字做不好吟诗的题目吗?我就这样倚着流杯池边,看着他手指随手一指,一口气吟作二十五首诗赋,到后来他完全地呆住了,眼中已然全是折服,再不见半点骄傲。

一口气吟完,见他呆若木鸡,而我口中干渴已极,忙抢了他手中的酒盏一口饮下。不想,他竟不嫌我脏,还是如梦初醒似的再倒下一杯酒,我就他手中喝下,饮得争了一口呛住狂咳。见他似吓着了又欲上前却怕造次的样子,我喘过一口气来,笑道:“我这可不是作诗,竟是跟人抢东西似的。”

他怔怔地看着我。我不由觉得更为好玩,就在他的耳边低低地道:“你不知道你这样子,比方才斗鸡似的骄傲样,可爱多了!”

然后,我慢慢地看着,那一团红涨自他的脸一直烧到他的耳根脖子去。我大笑一声,转身便走。

他追了上来,期期艾艾地道:“你,你是谁?”

我笑道:“你不是早就已经知道了吗?”

他怔住了,喃喃道:“我知道,我什么时候知道……”

我微笑了,道:“普天之下,只有两个女子能以流杯为题,在瞬间做出这二十五首诗来。一位崇文,一位尚武!”

瞬间,他的表情如被雷殛:“绝世双红颜!”

我不再理他,这样的男人,这样的事情,在我的生命中,并不鲜见。他,也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

就在我远离那人,寻找栖息之处时,不知从何处钻出一个小乞儿,扯住我的衣袖:“救救我吧,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她细瘦的手捧丰个破破烂烂的碗,满脸脏污。

我蹲下身来,细细地看着她,问:“那你找我有何用?我也是乞丐啊。”

“如果你是乞丐,你身上不会有那么重的酒味,而且那酒并不是很便宜的酒?”小乞儿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好聪明的小家伙,弄得我不由得一乐!正好,我也想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过几天像人的日子,这乞丐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只是那孩子梳洗完毕,果然生得是玉雪可爱,十二、三岁的年纪,浅浅的眉,琥珀色的眼,都似含着烟般。见了满桌的食物,吐咽着口水,眼中闪出光彩,吃相相当斯文。

“你叫什么名字?”我颇感兴趣地说。

“思思!”

“那我再跟你起名字,叫含烟如何?”我开口说道。

“名字是爹娘妈的,若能叫人叫我思思,就好象是爹娘还在身边一般!”小丫头低下头,楚楚可怜的小声嘟囔。

我不由得笑了,道:“好,就叫思思。对了,你爹娘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如何?”

“都死了。娘是病死的。爹爹原来是私塾先生。那日,村里突然跑来虎豹般的乱兵,烧杀抢掠,爹爹站出来制止,他们要杀了我们全家,隔壁大婶子偷偷叫我站到她家里的孩子当中,我跟着她们逃难时又失散了,现下只有我一个人了。”她说着说着眼里滴下泪来,像是初绽的一朵小白花,沾着露水,可怜加可爱。

“那好,你就跟我走吧!”我不得不抱着她说。

这两天路途上净是流民。这就说明,我离华商与华越交战的地方越来越近了。我的心情也渐渐地沉重起来。

在随着流民走了五天后,我和思思便已精疲力竭,但始终望不见前方有着缭绕烟尘的市镇。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里面已经空无一文。

“娘!我,我,有些渴!”打我决定带着思思往前行的时候,思思就直呼我为母亲。我几次要她改口,可她总是不愿意。瞧着她可怜的模样儿,我也就于心不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她这样的称呼。

这时,她的腹了传来了阵阵的咕噜声。显然,她是真饿了。

而我只能无奈地望着她,我们的干粮早已吃完,只好摘下几片树叶,让她塞在口中咀嚼。

不知怎的,思思的脚步越见沉重。我察觉到,心中有些不忍:“歇歇吧!”

但等我低下头来时,思思的小手紧抓我的衣角,汗湿了一大片。她脸色苍白,茫然移动着脚步,忽的软软倒地。我忙扶住她,摸摸她的脉搏,发现她脉息极其微弱,似中毒的迹象。我忙拍打着她的脸。她却似浑然不觉。我只得急急地掐着她的人中,希望她能醒来。不想,她一点反应也没有。

一路上,我们见过好几具孩童的尸首,曝晒在阳光下。这个孩子很得我的缘。她不会也与那些孩童一样吗?我一急,不禁发出声来:“她才十二岁啊!”

上苍啊,请救救这个孩子吧。我所犯过的罪孽就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好了,不要为难这个孩子。望着苍穹,望着前不村后不挨店的处境,我只能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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